关于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的工程造价管理要点分析

来源:《大科技》(WWW.NYLW.NET) 作者:王真 王明成 发表于:2011-04-19 10:42  点击:
【关健词】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 风险 调整 设计变更
:作者总结多年从事造价工作经验,对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的工程造价管理工作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自己的一些看法。

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是指在工程招投标中,招标人按照国家统一的建设工程量清单计价要求,编制和提供工程量清单,投标人依据工程量清单拟定建设工程施工方案,并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和考虑风险因素自报工程造价。工程量清单计价管理的侧重点在于招标文件、工程建设内容及标准、工程中标价、合同约定条款、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等内容。
  根据这种计价模式的特点,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的工程造价管理工作,一般要做好以下几点。
  1 工程前期准备阶段
  1)把握工程量清单计价实质。重点要求:a.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的准确性、真实性和完整性;b.报价文件依据《规范》编制,应包含工程量清单、措施项目清单和其他项目清单,分清不同项目工程量清单的范围界限及其内容,以免重计或漏计。
  2)审查设计文件。这项工作直接关系到招标工作的成败和工程量清单的准确性,影响工程功能、安全、质量和投资。
  3)审查招标文件。重点审查:a.招标文件格式的规范性和完整性。b.工程量清单的准确性和完整性。c.评标办法的科学性和配套性,体现招投标的公平合理、科学先进、操作准确性。
  4)监督招标和投标过程,确保招标公平公正。
  5)审查施工合同。合同是约定参与项目建设的各方当事人经济行为的法律文件。双方订立合同时,不得违背现行计价规范、改变计价依据、抬高或压低和不可竞争费用。应重点审查:
  a.合同形式。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一般采用固定综合单价合同形式,工程量发生变更时只调整数量,综合单价不变,风险合理共担。b.语言及条款有无含糊不清、前后矛盾。c.明确合同变更和补充合同与原合同不得有实质性背离,并应由业主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d.明确合同价款的调整原则。e.审查合同中违约责任的处理原则。明确双方违约责任的分担原则,明确合同双方违约的处罚条款,通过违约处罚严格约束双方的行为,避免日后因合同不明确而发生扯皮推诿行为。.f审查合同中甲供材料设备的退价原则。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中,明确规定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应计入投标报价中,并在综合单价中体现。g.审查合同中停缓建工程的索赔原则。因业主原因停缓建工程是常有的现象,但合同示范文本却没有因停缓建而造成损失的赔付条款,因此在合同专用条款中明确约定停工损失的计算方法,索赔将会成为比较容易的事情。h.合同中隐蔽工程施工签证原则。工程施工中签证内容不清楚、程序不规范、责权不明确是造成工程结算扯皮、工程造价不能得到有效控制的重要原因。签证单上必须明确签证的原因、位置、尺寸、数量、人工、材料、机械等。签证重点是发生的原因及事实真相的表述,尽量避免签有结论性的意见。
  这里前期准备阶段说得较多,我认为还是很有必要的,因为准备得充分而科学,对实施阶段有很好的指导作用,为工程的顺利实施打下基础。
  2 实施阶段
  工程实施阶段加强施工现场管理是控制工程造价的有效方式。主要有四个方面:
  1)审查设备、材料采购。建筑材料和设备在工程造价中占有相当大的比重,也是造价控制管理工作的一个重点。重点检查施工单位采购的材料与投标时的承诺是否一致,对贵重的材料和设备,要采取招标采购,对甲供材料和设备,要监造整个过程,对施工单位采购需要甲方认定价格的材料,应当提前经过市场调研后召开价格认定会,确保定价合理。
  2)设计变更与工程洽商方面。a.变更原因和程序。对于乙方提出的设计变更,要审查变更原因的合理性并经甲方同意和履行变更签批程序。b.变更价款处理。在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设计变更往往会影响综合单价,因此,必须按照规范要求对综合单价进行调整,并且要考虑投标时有没有综合让利。c.工程签证是工程承发包双方按照合同约定对支付各种费用、顺延工期和赔偿损失等所达成的双方意见表示一致的一种补充协议,深入施工现场才能保证签证过程的真实性、合法性、合理性,同时,对合同等内容也要相当熟悉,避免出现与合同相悖或不需要的签证。
  3)隐蔽工程方面。日常关注工程施工质量和进度,参与对隐蔽工程的验收、记录,并做好工程日志,为结算审核打好基础。
  4)工程进度款拨付。严格按合同约定支付,审核工程款支付程序,核实工程量,审核单价、累计款及扣款项目,做好计算和复核工程量的工作,特别是由于设计、图纸修改和工程变更等原因引起的工程量的增减或重叠要重新计算。
  3 竣工结算阶段
  1)审查竣工结算资料。要求施工一次性提交完整合格的竣工结算资料,凡是认为有必要补充的竣工结算资料,施工单位要通过正常渠道正规报送。
  2)工程结算计量与确定。在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确定的合同价除非因设计变更引起大的实物量变化、或工期在规定时间以上且风险费未列入造价可做适当调整外,一经确定,不得随意改变。
  3)审查综合单价调整。在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工程量清单作为闭口清单,施工单位必须按照清单工程量进行报价。对于工程量变化引起的综合单价的调整,要严格按清单计价规范进行调整,有合同约定的按照合同约定的办法调整。
  4 结语
  通过以上工程准备阶段、合同执行和竣工结算三个阶段的控制和管理,精心细致地工作,才能保证工程的顺利实施,更好地维护合同双方共同的利益。
  参考文献:
  1.王善举.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工程审计重点[J].中国内部审计,2009(10):29-30.
  2.曹玉梅.工程量清单模式下施工阶段的工程造价管理[J].山西建筑,2009,35(14):233-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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