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形态转换视阈下我国当代商业伦理建构反思(2)

来源:南粤论文中心 作者:梁华平 发表于:2014-07-11 12:27  点击:
【关健词】农业文明 工业文明 商业伦理 环境伦理
我国当代商业伦理建构思路 当前,我国社会依然处于快速转型期,工业化继续加速推进,传统农业文明时代的商业伦理其意义何在?严峻的商业无伦理现象的存在,是否是对传统商业伦理无用论的证据支撑?改革开放前,我国

  我国当代商业伦理建构思路
  当前,我国社会依然处于快速转型期,工业化继续加速推进,传统农业文明时代的商业伦理其意义何在?严峻的“商业无伦理”现象的存在,是否是对传统商业伦理无用论的证据支撑?改革开放前,我国历经数次的政治运动,传统文化遭到破坏;私有产权的价值合理性被彻底批判,而公有产权的价值合理性被广泛宣传和认同;民间的经济活动被严厉禁止,人为地压抑着人们对财富的追求;人们普遍生活极度贫困。改革开放后,我国以市场为取向的改革消解了建立在农业文明(自然经济和宗法等级制度)基础上的传统伦理,这样,传统儒学在由中心到边缘,由浑沦到碎裂的过程之中,经受了现代工业文明和政治意识形态的双重解构(景海峰,2002);逐利的正当性得到了官方的认可,释放了人们对利的渴求,私有产权的合法性得到认可;在社会的快速转型过程中,法律法规建设滞后;伴随改革开放,西方的生活方式、消费方式、价值观念冲击着国人的价值观等。总之,当前“商业无伦理”现象的存在并非是对传统商业伦理价值的否定,而是由多种因素合力作用所造成的结果。以市场经济和民主政治为基础的工业文明时代,与农业文明时代的传统商业伦理并非完全不相容。因为我国当前的工业时代并非和农业时代完全割裂和异质,且文化作为上层建筑,其一旦形成,就具有相对稳定性和超越性。因此,以工业文明为前提,摒弃传统商业伦理中的反市场性的一面,科学看待其合理内核,构建当代商业伦理。
  前文提到,西方商业伦理在改革开放以后对我国商业伦理和商业实践产生了不可估量的影响,它与西方工业文明相适应。而我国的工业化道路是对西方国家工业化道路的学习,那么,能否由此认为西方的商业伦理也适合我国国情,完全为我所用?答案是否定的。当代西方商业伦理在形成过程中,除了与现代工业文明相适应外,也与其历史、文化、传统、宗教等密切相关。如西方的商业伦理原则主要源于道德哲学、人生哲学和神律学,其中以新教对西方商业伦理影响最大,新教所倡导的“追求财富是对上帝虔诚的表现”和“绝对理性”的思想促进了西方资本主义的发展(张红明,2005)。西方商业伦理和我国传统伦理有着较大差异,甚至存在伦理上的冲突。因此,应积极关注当代西方商业伦理研究的新成果,借鉴其合理元素,重视西方商业伦理的“本土化”研究,寻求中西方商业伦理的交集和共同准则,以此推进我国当代商业伦理建设和中西方商业交流。
  基于以上分析,我国当代商业伦理的建构应从以下三个方面着手:
  (一)环境伦理
  环境伦理通常是指人类在进行与生态环境有关的活动中所形成和遵循的伦理原则。工业文明以工业化为显著标志,机械化大生产占据主导地位,它快速解构了传统的生产方式和生产关系。与传统农业文明相比,由于以日益先进的机器生产代替了人力作业,使人类改造自然的能力不断增强、领域不断拓宽,创造着巨大的财富,满足着人类永无止境的欲望。但同时,人类也在承受着工业化的代价,无论是后工业化时代的发达国家,还是工业化进程中的发展中国家,生态环境问题都成为严峻挑战。有学者指出,西方工业化的困境是现代人类文明的困境,需要从文明模式重建的高度来解决工业化的困境(张孝德,2008)。
  当前,我国正处于工业化的进程中,在文明形态和社会转型的过程中,成功地解决了工业化进程中的诸多障碍后,资源与环境问题成为制约我国可持续发展的首要问题,也是当前我国面临的最为迫切的问题。中共十七大提出了“生态文明”建设的任务。十八大进一步指出,面对资源约束趋紧、环境污染严重、生态系统退化的严峻形势,必须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地位,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努力建设美丽中国,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在传统农业社会,商业活动中的基本伦理关系是卖方和买方,商业活动对生态环境的影响或者破坏有限。而在现代工业社会,商业活动对生态环境的影响或者破坏达到前所未有的程度,甚至单纯依靠生态系统已不能自愈,商业活动中的基本伦理关系变成卖方、买方及自然界三者之间的双向互动关系。商业活动之所以造成许多环境问题,就是因为交易双方出于利己之目的而不惜牺牲生态环境的结果(柴艳萍,2012)。因此,环境伦理成为我国当代商业伦理建构的首要价值取向。
  (二)契约伦理
  契约就是双方或多方之间基于各自的利益要求所达成的协议,含有某种“合意”、“共同意志”的存在。在西方,契约有深厚的历史文化传统,作为一种商业手段被广泛地应用于社会生活中,甚至还以法律的形式出现在古法典中,如《罗马法》对契约的定义、契约的分类和契约的执行均做了明确的规定。伴随工业文明的到来和市场经济的建立,契约更加显示出其巨大的适用性。在某种意义上,市场经济就是契约经济,需要明确界定参与主体的权利和义务,保障其权益,如此才能保证市场经济的良性运行。因此,契约精神构成现代西方精神的重要内容和商业活动的基本原则。契约伦理就是人们在订立、执行以及毁约中所表现出来的伦理性质和执行契约中所需要的伦理基础(晏辉,2002)。它是法律和道德相结合的产物,表达了共同的自由意志,是平等主体间的相互确证,体现了权利和义务的统一。

     在我国传统农业文明形态中,儒家文化和封建宗法制度占据统治地位。从人性的“善端”出发,在治政理念上,“礼治”、“德治”等成为基本模式,在伦理诉求上,强调道德自律,规则意识或者契约意识淡薄。反映在商业活动中,传统商业伦理的基本内容之一就是突出诚实守信的伦理价值。伴随我国工业化的进程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确立和逐步完善,各种法律法规逐步健全,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已经建立。这种从人性美好“善端”出发的伦理观念已不再完全适合时代的要求,在各种利益关系错综复杂的社会,对市场经济中的“经济人”的约束成为必须。而契约伦理作为法律和道德相结合的产物,既传承了农业文明时代的传统伦理道德,又与现代工业文明相适应。因此,在商业活动中,契约伦理理应成为我国当代商业伦理的伦理基础。 (责任编辑:南粤论文中心)转贴于南粤论文中心: http://www.nylw.net(代写代发论文_毕业论文带写_广州职称论文代发_广州论文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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