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体制强化监管改革沂源县非税收入工作趟出新路子(2)

来源:南粤论文中心 作者:翟作波 发表于:2013-12-24 15:13  点击:
【关健词】体制改革;压缩机构编制;非税收入监管;财务派驻;“收支两条线
2.2.2强化征收稽查,努力实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应收尽收、应管尽管的目标一是科学制订非税收入征收计划。完善收入预算管理机制,执行严格的计划管理。对征收单位实行目标管理,按照年初确定的收入目标,每月一调

    2.2.2强化征收稽查,努力实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应收尽收、应管尽管”的目标一是科学制订非税收入征收计划。完善收入预算管理机制,执行严格的计划管理。对征收单位实行目标管理,按照年初确定的收入目标,每月一调度,每月一考核;对于个别“钉子户”,组成联合检查组,深入实地查对账目,并责令限期上缴未缴收入。通过严格的稽查与监管,近年来沂源县非税收入征收实现了年均20%以上的增长率。二是强化票据管控。严格规范票据的领取、保管、审查、缴销程序,2012年对县直64个单位的票据和银行账户使用情况进行了拉网式检查,检查各类份式票据63万余份,本式票据1300多本,涉及金额7.2亿元,检查银行账户236个,对发现的错缴未缴、坐收坐支、截留隐瞒非税收入等现象,坚决予以查处纠正,防止了资金体外循环,起到了“以票管费、以票促收”的作用。三是加强日常稽查检查。坚持日常检查与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思路,着力开展非税收入征缴情况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各征收单位非税收入征收上缴情况。仅2012年累计检查单位110余次,依法对7个违规征收单位进行处罚,并责令限期整改,共补缴应缴未缴非税收入697万元。通过专项检查,严肃了财经纪律,防止了重大违规违纪问题的发生,净化了全县财务管理环境。
  2.2.3注重文化建设,进一步增强廉政勤政意识
  一是廉政教育工作常抓不懈。每年通过召开党风廉政建设警示教育大会、学习廉政勤政典型人物事迹、观看反腐题材电教片、到鲁中监狱实地接受“现身说法”警示教育等形式,教育引导干部职工算好政治、经济、家庭、自由、健康“五笔账”,争做党风廉政建设的标兵。二是加强廉政风险防范管理。树立“有权力的岗位就有廉政风险”的工作理念,深入排查非税工作各个岗位、各个环节的廉政风险点,认真评估风险等级,并制定相应的措施进行预警布控,以防患于未然。三是加强非税文化宣传。建立非税文化宣传栏,将非税勤廉文化制作成警示励志牌,悬挂于各相关单位,置于每名非税干部职工办公桌上,起到了潜移默化的警示作用。同时,在各单位设立党务公开、政务公开栏,增强了工作透明度和社会监督力度。
  2.2.4加强培训,着力提升干部队伍素质
  一是加强业务培训。利用召开会议、举办培训班、听取专家报告等形式,着力加强对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了工作能力和水平。二是坚持交流轮岗。为防止财务人员因长期工作在同一个单位而出现“人情关”、“关系网”,先后对派驻会计进行了29次交流轮岗,涉及岗位278多个(次),进一步提高了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有效防止了违法违纪现象的发生。三是开展“技能比武”活动。每年定期举办由相关部门单位参加的“技能比武”活动,在活动中展示自己的特长,改正自身的不足,营造了比学赶超、争创佳绩的良好氛围。四是严格进行考核。实行月考核、季度考核与年考核相结合的考核制度,将考核结果与工资档次、职务晋升等挂钩,极大地调动了工作的积极性。
  2.2.5加大宣传力度,积极营造良好工作氛围
  一是加大媒体宣传力度。利用报刊、电视、网站等多种媒体,广泛宣传非税收入监督管理的重要意义,进一步提高公众的认识水平。二是加强社会舆论宣传。大力宣传加强非税收入监督管理的现实意义,合理引导有非税收入的单位自觉纳入非税收入监督管理,并积极配合非税收入监督管理工作。三是举行“非税收入宣传月”活动。利用宣传月,集中宣传非税收入监督管理政策,耐心讲解相关法律法规,主动接受群众咨询,积极为群众答疑解惑。通过宣传,部分单位对非税收入监督管理的态度发生了变化,由原来的反对排斥财务派驻变成了现在的主动要求实行派驻监管,同时更加积极配合非税收入监督管理工作,进一步推动了全县非税收入监督管理工作在和谐的氛围中又好又快发展。
  3存在的问题
  非税收入监督管理工作在坚持非税收入统一管理、财政票据精细化管理、稽查方式创新管理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但是随着非税收入管理工作的深入推进,也出现了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3.1非税收入监督管理法制建设滞后
  我国在政府非税收入监管方面尚未出台统一的法律或行政法规,一些地方虽然制定了地方性法规,但是对非税收入的分类没有统一明晰的界定,不能全面涵盖非税收入监管内容;尤其对违反非税收入监管规定的人或事缺乏明确的责任追究和相应的惩处规定,致使非税收入在征收、征缴过程中时有不规范行为发生。法律规定的缺失,使得非税收入监管难上加难。
  3.2非税收入监督管理缺少行政执法职能
  县非税收入监督管理局是事业单位,没有行政执法职能,然而根据实际需要,却被授权行使了行政执法职能。这种监管模式虽然在一定时期将起到积极作用,但是从长远发展来看是不严肃、不规范的,也不能满足依法行政的需要,更不利于行政执法工作地深入开展。
  3.3非税收入监督管理长效机制不健全
  在加强和规范非税收入监管方面,县非税收入管理局发挥了一定的作用,但目前我县尚未建立科学、规范、完善的非税收入监督管理长效运行机制。在非税收入征收政策制定、财务管理、预算编制与执行、会计核算、监督检查等方面,依然存在管理政策不明、职责履行不到位等问题,还没有形成一套科学合理的监督、管理、约束机制。
  4工作建议
  为进一步加强非税收入监管工作创新,按照十八大报告提出的“要始终把改革创新精神贯彻到治国理政各个环节”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提出几点工作建议:一是加快非税收入管理法律体系建设,加强非税收入管理有关问题研究和制度建设,着力实现对政府财力的全面法律约束。二是以事业单位分类改革为契机,加快推进非税收入监督管理机构向行政支持类转变,并赋予一定的行政执法职能,大力提升非税收入监督管理工作水平。三是进一步整合纪检、监察、财政、审计、组织、公安、税务、金融等部门和新闻媒体的力量,加强部门协调配合和上下联动,形成一套科学的非税收入监督管理长效机制,将非税收入始终置于全方位监控之中,促进非税收入依法持续健康发展,为地方财政增收和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责任编辑:南粤论文中心)转贴于南粤论文中心: http://www.nylw.net(代写代发论文_毕业论文带写_广州职称论文代发_广州论文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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