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税收遵从角度优化纳税服务的思考

来源:nylw.net 作者:张光廷 发表于:2015-07-27 10:15  点击:
【关健词】税收遵从;纳税服务;优化
摘 要:当前纳税服务工作遭遇了瓶颈,显现出了许多问题,为此,应立足我国税收征纳的实际情况,借鉴国际先进经验,研究优化纳税服务的具体措施,推动我国纳税服务工作向纵深发展。从税收遵从角度出发探索完善纳税服务体系的路径不失为一个现实的选择。

          2014年8月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全国县级机关纳税服务规范(1.0版)》,为全国县级税务机关纳税服务的内容、手段等各方面确定了统一的标准,具体包括9类72项212个服务事项1120个服务规范,体现了以纳税人为中心、视纳税人为顾客的纳税服务理念,不仅为纳税人办税提供了具体指引和便利,也对税务人员开展纳税服务工作作出了基本规定,对构建和谐的征纳关系,提高纳税人的满意度和税法遵从度具有重要意义。
近年来,“始于纳税人需求,基于纳税人满意,终于纳税人遵从”的战略目标一直贯穿于纳税服务工作中,为纳税服务的发展指明了方向,打开了突破口,使纳税服务工作取得了一些明显的进步。然而,当前纳税服务工作遭遇了瓶颈,显现出了许多问题,为此,应立足我国税收征纳的实际情况,借鉴国际先进经验,研究优化纳税服务的具体措施,推动我国纳税服务工作向纵深发展。从税收遵从角度出发探索完善纳税服务体系的路径不失为一个现实的选择。
一、全面树立纳税服务理念
税收遵从理论特别强调尊重纳税人,认为纳税人只有在得到充分尊重后才能心甘情愿的遵从税法,这就要求税务机关树立正确的服务意识。然而长期以来,在税收征纳活动中,税务机关一直扮演着管理者监督者的角色,并未真正树立“为纳税人服务”的理念。因此,树立纳税服务理念,将纳税服务当作一种使命和职责来完成,是优化纳税服务的首要任务。
1.树立征纳双方地位平等的纳税服务理念
税务机关应破除官本位思想,树立平等的纳税服务理念,适应监督者、管理者向服务者的转变,视纳税人为“客户”,为纳税人提供优质的服务,促进纳税人自愿遵从。
2.树立“无过错推定”的纳税服务理念
税务机关应摒弃怀疑、防范纳税人的观念,树立“无过错推定”的意识,尊重纳税人,信任纳税人,引导纳税人诚信纳税,提高税收遵从度
3.树立基于纳税人合理需求的纳税服务理念
转变片面的纳税服务理念,将纳税服务贯穿到税务机关的全部门和税收征管的全过程中,及时收集掌握纳税人的实际需求,根据不同纳税群体的不同需求,在提供普遍服务的基础上,转变服务方式、丰富服务内容,为纳税人提供有针对性的个性化服务。
二、完善纳税服务法律体系
1.制定纳税人权利保护法,明确纳税人权利
当前我国纳税人权益以及纳税服务法律保护的不完善使得纳税服务工作未得到有效执行。因此应将纳税人的权益和更多纳税服务的内容以法律形式加以固定,使纳税服务真正成为税务机关的法定责任以及纳税人的法定权利。
2.公正执法,维护纳税人权利。
保障纳税人的合法权益除了健全的法律法规外,还需要公正的执法行为。税务机关在执法过程中,应当公正、严谨,通过合法的手段和程序处理纳税人的涉税违法行为。
三、打造纳税服务的专业团队
1.严把进入关,完善税务人员的录取机制
对新加入的税务人员,必须进行严格的综合能力考试,并保证考试的公平和透明,杜绝暗箱操作行为。对考试合格者,应先进行一段时间的岗前培训和实习,培训和实习结束后再进行理论和实务考试,通过者方可上岗。
2.与时俱进,完善税务人员的培训机制
对现有的税务人员,应定期开展培训,更新知识,提高专业素质。培训内容应具有多样化和针对性,并采取自愿选择的方式,但培训应严格要求,避免流于形式。
3.检验成效,完善税务人员的考核机制
首先要加强纳税服务满意度考核;其次应完善日常监督机制;最后对纳税人的投诉应高度重视,全面调查。
四、推进纳税服务信息化建设
1.运用信息化手段宣传税法
可借助信息化手段,通过电视媒体、短信平台、税务微博、微信和QQ群等及时发布税收相关政策法规,与纳税人进行交流和沟通,并进行纳税咨询和辅导。
2.运用信息化手段实现税收征纳
当前税务网站还存在运行不稳定、功能不完善的问题,给纳税人造成了诸多不便。对此应规范税务网站建设,具体应重视计算机软件的开发和测试;促进税收计算机网络全国统一;扩展税务网站的功能,使税务网站集税收宣传、纳税咨询,权益维护为一体。
四、建立健全纳税服务绩效考评机制
1.注重评价主体的多元化
评价主体的多元化是纳税服务绩效评估客观、公正的重要保证。具体应坚持内部评价与外部监督相结合。
2.注重评估指标的科学性
纳税服务绩效评估指标的设计应充分体现从纳税人的需求出发,以纳税人的满意度为核心,以纳税人的遵从度为参考,做到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统一。
3.注重评估结果的反馈和利用
将考评结果与奖惩机制挂钩,将纳税服务的评估结果与税务机关的绩效预算和税务人员的待遇和升迁紧密联系起来。此外,应保证评估结果的公正、透明,并向社会公布,接受公众的意见和监督。
五、提高纳税服务的社会化程度
1.鼓励支持税务代理行业发展
目前我国税务代理行业还不够发达,存在质量参差不齐、专业人才匮乏等问题。对此,首先应完善税务代理行业的法律法规,对税务代理行业的地位给予法律保障;其次,可通过财政补贴等形式降低税务中介机构的收费标准;再次,为税务中介机构提供便利,如允许其在税务网站上获取纳税人的有关信息,在税务大厅专门为税务中介机构开辟绿色窗口;最后,应加强税务人才培养,提高税务中介机构从业人员的素质。
2.加强与财政、工商、海关、银行等部门合作
税务机关应实现与财政、工商、海关等部门联网,实现信息的交换和共享,全面掌握纳税人的涉税信息;与银行、社保、公积金管理部门等联网合作,及时掌握纳税人的收入来源和动向,实现银行网点申报缴纳税款,使纳税更便利。
3.引导成立纳税服务社会团体,包括纳税人协会和纳税志愿者协会
政府应对纳税人协会和志愿者协会加以引导,扶持其成立,保障其有序运行,同时鼓励一些高校财税专业人士和税务中介机构加入纳税志愿者行列,为纳税人提供免费的纳税服务援助。
参考文献:
[1]饶海军,纳税服务优化研究,华中师范大学,2013
[2]黎园园,论基层税务局纳税服务优化,华中师范大学,2013 (责任编辑:南粤论文中心)转贴于南粤论文中心: http://www.nylw.net(代写代发论文_广州毕业论文代笔_广州职称论文代发_广州论文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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