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谋与法律(3)

来源:南粤论文中心(WWW.NYLW.NET) 作者:顾俊杰 发表于:2011-01-13 09:30  点击:
【关健词】智谋;传统文化;反法治因素
四 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市场经济的不断扩大发展,似乎给各种谋略的施展提供了更加广阔的舞台。智谋文化,在中国式市场经济的背景下,似乎更加具有了生命活力。商场如战争,为市场经济的各式主体所认同并津津乐道。几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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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市场经济的不断扩大发展,似乎给各种谋略的施展提供了更加广阔的舞台。智谋文化,在中国式市场经济的背景下,似乎更加具有了生命活力。商场如战争,为市场经济的各式主体所认同并津津乐道。几乎与建设市场经济的进程同步,图书市场兴起了“谋略”热。近几年,这一热潮也未见衰退,只是更显平稳。历史上的各种智谋之书一版再版,并被紧密联系市场经济进行了各种新的解读。其中,各式各样的所谓商战兵法充斥坊间,仅笔者近年所见就不下数十种,如《孙子兵法与商战智谋》,《孙子兵法与现代商战谋略》,《商战智谋奇、巧、绝》,《商战奇谋三十六计》,《三国谋略与商 战秘诀》,《红顶商人胡雪岩经商智谋全书》,《孙子兵法与现代商战论》等等。还有一本专讲证券投资谋略的书,借用谐音题书名为《投“基”三十六计》。这些出版物,把商场视作战场,竞争视同战争。有的直接宣称“商者,诡道也”,有的提出要用“一计千金”来替代“一诺千金”,有的直接间接地教人如何用瞒天过海、借刀杀人、趁火打劫、浑水摸鱼、偷梁换柱、美人计、反间计、苦肉计等计谋来赢得市场,获取财富。更有甚者,不仅教人如何投机取巧,还暗示人们要通过依附权贵、行贿纳贡来赢得财富。同时,各种商战兵法与智谋也作为一门重要课程进入了管理学科的讲堂之上,许多名校的MBA和EMBA课程中都包含了这门课程。许多地方还开办了各种形式的所谓商战谋略培训班,且很受欢迎。如地处北京的某著名大学已开办了多年的以董事长、总经理为对象的“国学与商战谋略企业家特训班”。
  然而,我们都知道,市场经济同时也是法治经济。良好的法治系统和商业伦理是市场经济运行正常的基础。一个好的市场经济一定是一个公平、公正、公开的有序经济。显然,智谋文化传统是与此相冲突的。
  法律的功能之一是在于促使合作者、竞争者之间在关注、尊重彼此利益基础上的合理合法性的竞合,其目的在于促进彼此利益或价值的增加,其要害在于以增加自身的竞争力和素质为根本点,反对、禁止以损害对方利益为取胜、获利的手段,并进而促进某个领域或整个社会的利益及价值的增加,所期望的是双赢或共赢。而智谋之学,所崇尚的是在超出自己的实力之外,寻求致胜、获利之道。在自身力所不逮的时候,首要的不是通过提升自己的整体素质,增加自己的内在能量,加强自己的实力来赢得机会和最终的胜利,而是以策划、施行各种诡计、诈术以增加对手的困难,置对手于困境或损耗对手的实力来争取自己获胜的机会。以智取胜而不是以力取胜,往往以削弱、摧毁对手的实力为目标,施以所谓四两拨千斤的“巧计”、“巧劲”,来达到目的,而不是追求你强,我更强。所以,在中国,往往较少有双赢的观念和双赢的结果,最终的胜利者也往往不一定是实力最强者。
  法律应当是良善、公正社会秩序的构建者。法治的社会是一个具有共同认可的、公开的规则和中立裁判者的有序社会。法律本身可以说是以正义为标杆,通过社会各种复杂利益主体之间的商谈、对话而确定彼此的权利与义务、范围与界限的集合体。良好的社会秩序,包括良性的市场经济秩序,可以说是社会各主体或市场主体之间的通过法律而商谈达致的一种共同认可的结果。公开、有序、规范是它的核心原则,必须遵行。而智谋之学,所重却在于如何在不讲规则与秩序中进行竞争和搏杀。智谋的最高境界就是无规则可寻。所谓出其不意、攻其不备,实者虚之,虚者实之,实者实之,虚者虚之,用而示之不用,能而示之不能。所追求的是越出常情,真伪莫辨,一团迷雾。所谓“兵者”,诡道也正是如此之谓。兵以诈立,智谋运用之妙正是在于诡道、诈道。公开、有序、规范完全是它的对立面。显然,这种不讲规则与秩序,更没有共同、公开的规则与公正、中立裁判下的竞争,与法治的精神可以说是完全相悖。
  进一步地,作为诡道、诈道的智谋之学,更是与法律的核心价值理念一一正义相悖。智谋的运用,一切以达致目的为标准,以利害关系为依归,以自我利益的最大化为出发点,而忽视甚至无视对正义与良知的关注。从著名的三十六计中的一些计名即可明了此点,如瞒天过海,借刀杀人,趁火打劫,隔岸观火,笑里藏刀,浑水摸鱼,偷梁换柱,假痴不癫,上屋抽梯,反间计,苦肉计等。在这一利害原则下,为达目的甚至可以不择手段。早在春秋战国之时,就有所谓“仁术”之说,即作为一种高尚目的本身的“仁”,也可以成为一种“术”。当时著名的谋略家吴起,曾为士卒吮出了痈疮中的脓水。士卒的母亲听到后便痛哭不已,因为她知道,儿子也会象其父亲一样,为了感恩而效死命战死疆场。“往年吴公吮其父,其父战不旋踵,遂死于敌。吴公今又吮其子,妾不知其死所矣。”(《史记·孙子吴起列传》)正是因此,后人批评吴起所为并非真正出自仁心,乃是一种“仁术”。庄子也曾敏锐地指出,真正践行仁义的人很少,而从仁义中取利的人却很多;有机心的人,利用仁义,只会造成诈伪。仁义已经成为了许多人贪求的工具。(《庄子·徐无鬼》)在这种为达目的不问手段的谋略观之下,美丽的女人常常被当作妙计来使用也就不足为奇了,所谓美人计是也。历史上以美人为计者比比皆是,在崇尚谋略文化的传统氛围中,历来大众的感受似乎也并不以此为耻。所谓著名的四大美女西施、王昭君、貂婵、杨贵妃,可以说是无不为韬略诡计所用,甚至有的是因此而闻名历史。她们都是那些讲解计谋的书籍中用来阐释美人计的代表人物,而犹以西施、貂婵为典型。现代商战中,美人计的影子仍然可以经常见到。
  智谋的运用,关键在于通过最巧妙、便利、快捷的方法与手段达致利益最大化的结果。因此,只重视结果,而忽视或无视过程与程序的合理性、合法性与道义性是其重要的特点,其极端就是为了目的而不择手段。因此,即便是智谋所“谋”的结果合乎道义(人们往往会以这结果的合理性、道义性来作为手段、方法与程序的不正当性的辩护理由),也是与法治的原则相冲突的。我们知道,法治的一项重要原则与精神就是强调过程的完备、合理以及程序的正当性与合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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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此,我们应该清醒地意识到,为国人所崇尚的智谋文化传统对包括市场经济秩序在内的公平正义的社会秩序的建立所构成的扭曲与损害。智谋文化传统在本质上是与法治的精神相悖的,是中国传统文化中一项重要的反法治因素。 (责任编辑:南欧)转贴于南粤论文中心: http://www.nylw.net(南粤论文中心__代写代发论文_毕业论文带写_广州职称论文代发_广州论文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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