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谋与法律

来源:南粤论文中心(WWW.NYLW.NET) 作者:顾俊杰 发表于:2011-01-13 09:30  点击:
【关健词】智谋;传统文化;反法治因素
摘要:在中国,有着异常发达的智谋文化传统。起源于战争的智谋文化,与儒家文化、道家文化等一样,是中国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深刻影响了中国人的思维方式与行为方式,并对法律文化传统产生了重要的影响。为国人所崇尚的智谋文化传统,对公平正义的社会秩序的建立构成了

在中国,有着异常发达的智谋文化传统,它源远流长,深入人心。以智取胜,而不是以力取胜,乃是高明的象征,为古往今来的中国人所崇尚。诸葛亮在中国社会长盛不衰的高知名度和影响力,乃至被神化,盖源于此。其他如姜子牙、张良、刘伯温等,经由文学与民间传说的虚构创造,并因与中国人对智谋的崇尚心理相契合,而获得了超乎历史真实的名望与地位。智谋之士,揉合了历史与传奇、真实与想象,是活跃于中国人心中的一个星光闪耀的独特群体。运筹于帷幄之中,决胜于千里之外,是他们共同的形象。有很多的人可能不知道张衡、祖冲之、蔡伦、沈括等历史上杰出的科学家、发明家,却极少有人会不知道姜子牙、张良、诸葛亮、刘伯温等智谋之士。关于他们算无遗策、用计如神的故事,广传民间,即便是贩夫走卒,也能娓娓道来。从古至今,研究智谋之学者络绎不绝,以兵书为中心,关于智谋的书籍可谓是汗牛充栋。如著名的武经七书《孙子兵法》、《司马法》、《尉缭子》、《六韬》、《吴子》、《三略》、《唐李问答》,以及《黄帝阴符经》、《孙膑兵法》、《将苑》、《百战奇略》等,包括在精英阶层与民间都有很大影响力的《鬼谷子》、《三十六计》,还有明朝冯梦龙辑撰的包含了民间谋略事例的历朝智谋故事集《智囊》、《智囊补》等等。至于四大名著之一的《三国演义》,也主要是以其机变百出的谋略大集成而闻名于世。甚至《周易》、《老子》,也多有从智谋角度进行解读的。如《老子》,苏轼就认为其“此几于用智也,与管仲、孙武何异?”(《老子解》卷二)王夫之则说其“言兵者师之。……老氏者,持机械变诈以邀幸之祖也。”(《宋论·神宗》)章太炎也认为“老聃为柱下史,多识故事,约《金版》、《六韬》之旨,著五千言,为后世阴谋者法。”(《訄书·儒道》)一部二十四史,更是有多少人从朝代兴替、治乱之道,从君臣斗法、宦海沉浮,从宫廷内帏、夺嫡争宠中,总结出了登龙自保、尔虞我诈的权谋智术。如此发达而深入人心的智谋文化传统,深刻影响了中国人的思维方式与行为模式,并对法律文化产生了重要影响。对此,我们应该有冷静、客观的分析与思考。
  
  一
  
  智谋,或称谋略、计谋,历来无明确的概念。班固曾对相似的概念“权谋”做过一个定义:“权谋者,……以奇用兵,先计而后战,兼形势,包阴阳,用技巧也。”(《汉书·艺文志》)这里的“权”即“称”,本意为度量衡器具,引申为权衡、衡量、算计之意,非后人所臆解的“权力”、“权位”之意。班固的概念还揭示了战争与智谋的紧密联系,这点我们在后文中也将论及。一般认为,智谋是一种精心谋划的奇妙手段与方法,它要求以冷静理智的思维权衡各种形势与相关要素。而谋略、计谋、权谋与智谋,则是一组类似的概念,并无严格的意义上的区分。
  为更好地理解智谋,需要厘清智谋与智慧的区别。基于中国崇尚智谋的传统,在人们一般的认知与理解中,往往混同智谋与智慧,把具有高超智谋的人视作智慧的化身。虽然,智慧本身也是一个歧见颇多的概念,但显然智谋与智慧有着重大的区别。至少,智谋与古希腊哲学意义上的“对智慧的爱”或“爱智慧”的“智慧”有着本质的不同。智谋与智慧都诉诸理性,但智谋以某种功利性与实用性为目的,追求效果的确定性;智慧则不同,作为人类精神之无限的理想境界,它不以某种功利性与实用性为目的,而是为摆脱无知而展开的对知识的追求,并以人类精神的终极意义与价值为其希望实现的理想;智慧的本质在于求真,以诚实面对所认识对象为根本态度;而智谋的本质在于利益与效果的最大化,为达致目的,可以利用包括欺诈在内的各种手段,甚至在很多的情况下,真实与诚实恰恰是智谋的敌人。洛克的一个比喻也许更有助于我们理解这两者之间的区别。洛克曾形象地把计谋与智慧的区别比喻成猴子与人类的区别。他认为狡猾的计谋模仿智慧,但它与智慧相距最远,就像一只猴子一样只有人类的外表,没有人类的实际。所以,洛克在谈及如何培养儿童的智慧时说,应当使儿童习惯于获得关于事物的真实观念,把精神用在伟大的有价值的思想上,不要接近虚假与具有大量虚假成分的狡诈。在洛克看来,智谋是与狡诈紧密联系在一起的,是人类智力开出的虽令人迷醉,却是丑陋的花朵。
  笔者认为,中国的智谋之学既非古希腊哲学意义上的智慧之学,更非究天穷地、探索客观规律与真实观念的科学。它起源于战争,是以人际关系为经纬,在政治、军事、外交、商业、人事关系等诸多领域中,为实现自我利益最大化,对手利益最小化的目的,针对敌与友、利与弊、强与弱、众与寡、正与奇、虚与实、真与假、柔与刚、得与失、攻与守、动与静、进与退、成与败等诸要素,经过极其冷静、理智、周密的衡量、算计和谋划后而采取最具有实际效果的方法与行动的一种实用理性。作为一种实用理性,它首要关注的是为达到目的的手段与途径,而非价值的正当性与合法性,所追求的是一条最快捷的通道与方式。甚至,即便其所达致的目的是正当的,其采取的手段也可能是非正当的。
  
  二
  
  考察智谋文化的源头,还需从人类早期的战争经验中寻找。研究中国法制史的都知道,刑的起源与战争有着密切的关系。同样,智谋的起源与战争也有着密切的关系。“刑也者,始于兵。”(《辽史·刑法志》)智谋亦始于兵。
  李泽厚认为“中国自新石器时代中期以来,充满了极为频繁、巨大、复杂的战争。”。《路史》中则说“自剥林木而来,何日而无战?大吴之难,七十战而后济;黄帝之难,五十战而后济;少吴之难,四十八战而后济;昆吾之战,五十战而后济。牧野之战,血流漂杵。”(《路史·前纪》卷五)夏、商、周三代亦复如此,战争频繁、巨大而残酷。一方面,为使乌合之众组织成有战斗力的军队,须有严格的规范与纪律约束,并以严明的赏与罚为后盾。古代的刑罚便是由主管兵政的长官掌管。最早的法官,本身就是军官,如士、士师、司寇、廷尉。施行的刑具也由兵器充任。而最重的刑罚仍是以战争形式出现的大规模军事征讨与镇压,如《国语》所谓的“大刑用甲兵。”(《国语-鲁语上》)另一方面,长期、繁复、剧烈而又残酷的战争的现实经验,使得如何通过冷静、理性的战争谋划以最小代价而取得最大的胜利成为生死攸关的大事。出其不意,攻其不备,乃至不战而屈人之兵的战争谋略也因此得以产生与发展。至春秋战国,诸侯争霸称雄的战争更显繁复。根据《中国军事史》所集“历代战争年表”,春秋战国时期,有文字记载的战争共计发生614次。与此同时,始于兵的刑与源于兵的战争谋略也发展到了一个更为高级、全面的(责任编辑:南欧)转贴于南粤论文中心: http://www.nylw.net(南粤论文中心__代写代发论文_毕业论文带写_广州职称论文代发_广州论文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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