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加强国有煤炭企业外购煤的廉洁风险防控(2)

来源:网络(转载) 作者:李荣 发表于:2012-04-05 10:06  点击:
【关健词】外购煤 经济行为 风险防控
4、运用先进技术,减少人为操作误差,体现公平性。要充分发挥机械设备特有的公正性,配备完善汽车煤采制化专用设施设备。如:采用联合制样机,对外购煤样进行机械化缩分,避免人为操作带来的争议和可能出现的廉政漏

  4、运用先进技术,减少人为操作误差,体现公平性。要充分发挥机械设备特有的公正性,配备完善汽车煤采制化专用设施设备。如:采用联合制样机,对外购煤样进行机械化缩分,避免人为操作带来的争议和可能出现的廉政“漏洞”。要制作、使用半机械化测矸工具,提高数据的真实性。要发挥利用监控探头的作用,让整个汽车煤验收过程置于监控探头摄像范围内,以便各级部门审查、核验,确保整个验收过程的公平性和规范性,减少人为操作可能产生的误差。
  5、加强送样环节监管,防止人为操控行为发生。由于汽车煤验收现场与化验制样操作间存在一定路程,整个验收过程结束后,往往容易忽视送样环节,而且送样过程也脱离了摄像头监控范围,容易形成监管漏洞,给进煤业主使用不正当手段留下可乘之机,利用不法方式人为改变煤样质量。为此,一是要将煤样一分为四,化验、公司备查、进煤业主、厂纪检员各存管一份,以便检查核对。二是在汽车煤初制间增设厂纪检监察人员专用备查箱,若有疑异,立即取出全程跟踪比对;加大专用备查箱煤样抽查检测检验力度。三是加强送样环节的监管,当班纪检员或监察员要参与监督,对送样过程严格执行双人押解方式,使煤样不得脱离监督人员视线范围,并监督送样人与化验员安全完全交接手续和制作分析样过程,堵塞可能产生的管理漏洞。
  6、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提高综合素质和履职能力。纪检监察队伍应加强进厂煤验收管理的有关规定的学习,明确了解制度细则在现场执行落实情况,详细掌握各环节可能潜在的风险。否则,就是在监督眼皮之下“做手脚”、“搞违规”也无法识破,成为“灯下黑”。对此,纪检监察员要深入现场,学习企业规章制度落实执行的方式,对验收规定不仅要“知其然”,还要“知所以然”。只有纪检监察人员具备了丰富的管理知识和经验,才能在监督过程中做到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增强履职能力,真正起到监督作用。
  三、结语
  外购煤利益与风险并存,煤质现状决定了外购煤行为将成为企业一项长期的、有益于企业发展的重要工作。只有从完善制度、健全监督机制和运用新技术上防控外购煤验收进厂存在的潜在风险,建立健全长效防控机制,才能保证外购煤经济行为的健康发展,从而促进国有煤矿管理人员从业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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