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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供出售债务工具投资财税处理分析(2)

时间:2015-04-28 14:43来源:南粤论文中心 作者:胡丽蓉 点击:
借:所得税费用 3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3 3、2011年12月31日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均为1,000万元,不存在暂时性差异及递延所得税。2012年12月31日其账面价值为600万元,与税法认可的计税基础1
  
   借:所得税费用 3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3
   3、2011年12月31日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均为1,000万元,不存在暂时性差异及递延所得税。2012年12月31日其账面价值为600万元,与税法认可的计税基础1,000万元形成可抵扣暂时性差异400万元,应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100万元(400×25%)。
   借:递延所得税资产 100
   贷:所得税费用 100
   4、对于2012年12月31日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400万元,按税法规定不予以承认,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400万元和应交所得税400×25%=100万元,分录如下:
   借:所得税费用 100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100
   5、2013年12月31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账面价值800万元,与计税基础1,000万元形成200万元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期末递延所得税资产余额为50万元。因期初已有递延所得税资产100万元,当期递延所得税资产发生额=期末递延所得税资产余额-期初递延所得税资产余额=200×25%-100=-50万元。现应做会计分录:
   借:所得税费用 50
   贷:递延所得资产 50
   可供出售债务工具投资减值恢复时,会计贷记“资产减值损失”而税法不承认,应调减当年应纳税所得额与所得税额,会计分录为:
   借: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53(212×25%)
   贷:所得税费用 53
  主要参考文献:
  [1]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会计[M].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13.
  [2]杨桂洁.例析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会计与税务处理差异.财会研究,2010.10.
  [3]苏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财税处理差异及其纳税调整.中国管理信息化,2010.9.
  [4]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减值会计处理与所得税影响分析.合作经济与科技,2015.3.

(责任编辑:南粤论文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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