模糊理解“成绩稳定,动手能力较强”

来源:网络(转载) 作者:吴丽莹 发表于:2011-09-05 09:46  点击:
【关健词】模糊性;会话含意;模糊字词;语用效果
自然语言中存在着大量的模糊现象,反映在人类语言中就是语言的模糊性。国内外学者认为,模糊性就是指对象类属边界不清晰和性态不确定的特性。而语言的使用,即语用的研究对象,是一种社会行为,它和人类认知、社会以及文化因素密切相关。语用模糊指的是语言使用者为了达

一、语言的模糊性
  语言的模糊性是自然语言本身所具有的本质属性,是指在对语言单位或语言模型的分析过程中所发现的不确定性,它广泛存在于自然语言系统内部以及语言运用的各个层面。模糊性表现在实际语言运用中就称之为模糊语言。模糊语言尽管带有语义不确定的特点,其使用却是有语用根据的,因而在交际中得到了广泛认可。此外,适当地采用模糊语言,可能带来独特的审美和语用效果。因此,模糊语言的研究尤其重要性。
  二、格赖斯会话含意理论
  美国哲学家格赖斯于1967年,在哈佛大学的William James 讲座上提出了语用学方面的一种新理论,即会话含意理论。
  这一理论指出,“谈话是受一定的条件制约的。人们的交谈之所以不至于成为一连串互不连贯的话语,是因为交际双方都必须遵守一些基本原则,从而是交际活动能顺利进行。他把这种共同遵守的原则称为‘合作原则”’(史平:452-453)。
  格赖斯的合作原则包含四大准则:(徐盛桓,1993:6)。
  (一)质准则:使你的话语真实:1、不要说自知是假的话;2、不要说缺乏足够证据的话。
  (二)量准则:1、使你的话语正好符合交谈目的对信息的要求;2、不要使你的话语有多于需要的信息。
  (三)关系准则:要有关联。
  (四)方式准则:要清楚明白:1、避免晦涩;2、避免歧义;3、要简明(避免冗长啰嗦);4、要有条理。
  根据格赖斯的观点,“会话含意指的是言者言明或暗含的意思,而非字面或表面意义”。(史平:453) 如果在交际中,说话人的话语在表面上违反了合作原则,那么,他可能是故意这样做的,这时听话人就要根据当时的语境,推断出说话人违反合作原则的目的,即了解他违反合作原则的隐含意义。
  三、模糊字词
  如果一个字或词本身含义就是模糊的,难么它所存在的话语也就不可避免的具有了模糊性。
  例: 一个高中生,成绩年年倒数第一,又爱与人打架。 期末了,要写评语,学校规定要给这种学生尽量写好点。于是老师就写了如下几个字:
  该生成绩稳定,动手能力较强。
  分析:在此例中“稳定”和“较强”均是具有模糊性的词语。学生每次得分在哪个数值的水平上且变动频率低于哪个值时才可称之为“稳定”?另外,什么程度可称为“强”?动手能力达到什么样的水平能称为“较强”? 这些都没有定值,所以本身“稳定”和“较强”就是个充满模糊性的词语,那么它们所构成的话语表达——“该生成绩稳定,动手能力强”就具有了明显的模糊性。
  从格赖斯的合作原则来看,该老师在写如上评语的时候,遵循了关系准则,却违反了质准则。即该老师说的“成绩稳定”和该生年年成绩倒数第一,“动手能力较强”与该生爱与人打架具有关联。因为从实质上理解,不论成绩好坏该老师都评价了该学生的成绩,而打架也确是一种动手行为,所以就此意义上,该老师的评语遵守了关系准则。但从具体语境中我们可知,该老师的评语却有违事实。该生实则表现差劲恶劣,他在评语中却夸奖了学生,所以老师“说了自知是假的话”,违背了质准则。
  那么老师为何要这样故意违反合作原则中的质原则?仅仅是为遵守学校的规定给学生写好点的评语?其实不然。
  根据汉典的解释,“稳定”有稳固安定和物质不易被腐蚀或性能不易改变的意义。同时,一定程度上“稳定”指事物良性更新的状态。在本例中,老师用稳定来评价学生成绩一直处于倒数第一的常态,褒义反用,达到了老师想要表达的语用效果——实事求是说明该生成绩不好。同样,“强” 在汉典中有六条解释,根据本例取第二条:“程度高” 。“强”或“较强”本身也体现了积极的意义,那么本例中老师评价学生“动手能力较强”,即“热衷”打架,实际意图就在于告诉读者该生常参与打架。这样的反语和褒义反用不仅表面上使老师遵守了学校的规定,也充分表达了老师的真实交际意图,即客观言明该生在校的行为表现,同时这种模糊语言的运用使读者产生了似是而非和较大心理落差的语用效果,最终体现出了言者的幽默智慧,也使读者体会到了讽刺的力量。
  四、结语
  模糊语言具有明显的模糊特征,在言语交际中被频繁使用,但单纯的语义研究很难解释此类语言现象,因此,通过分析模糊语言的交际功能与达到某种交际目的而采取的交际策略,能更好地帮助我们解释这种语言现象。从上文分析我们可获知模糊语言不仅不妨碍交际,反而能帮助在言者更好的表达交际意图同时使语言表达更委婉、含蓄。
  
  参考文献:
  [1]张乔.模糊语义学[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8.
  [2]史平.浅析格莱斯会话含义理论[J].科技信息-人文社科.
  [3]徐盛桓.格赖斯的准则和列文森的原则—新格赖斯会话含意理论研究之五[J].外语与外语教学(大连外国语学院报),199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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