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的执政意识创新研究

来源:网络(WWW.NYLW.NET) 作者:柯杨 发表于:2011-03-15 09:39  点击:
【关健词】中国共产党 执政意识 创新
新世纪新阶段,要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必须实现中国共产党自我意识的创新。中国共产党的自我意识的创新表现为从领导意识到执政意识的理论创新。中国共产党的执政意识是政党功能在新的时代条件下的展现,是以“党建理论与国家学说的新发展、新兴阶层的政治参与意识增强、党

 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关系党的建设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全局”[1]。在新世纪新阶段,要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必须转变党的自我意识,增强党的执政意识,这是中国共产党带领全国人民在实现现代化的进程中应对新的实践和挑战而进行理论创新的要求,也是提高中国共产党执政能力的现实要求。

一、中国共产党自我意识的创新

在政党政治的大背景下,政党的自我意识表现为领导意识和执政意识两个方面。政党的执政,就是政党通过宪法程序或其他途径以一部分人(或全体人民)的名义执掌国家公共权力,而政党的领导是指一定的组织为确定和实现某一目标而动员、引领群体活动的行为过程,主要指政治领导、思想领导和组织领导,所以,政党领导不同于政党执政。具体表现在:一是两者获取权利的方式不同。领导权往往是通过党的言行被人民认可而取得的,体现的是一种伦理正义。执政权主要是政党经过宪法程序(或革命或发动军事政变)而执掌国家公共权利,更多体现为法理正义,所以领导党不一定是执政党,但政党执政也可通过一定的政党领导来实现。二是双方作用层面和特点不同。政党领导侧重于通过思想、路线、政策等行为层面起作用,具有直接性特点。政党执政往往要遵守一定程序,侧重通过制度和体制层面来科学运用国家权力,具有间接性特点。因此,政党由处于执政地位而产生的、对自身特征以及功能和使命的自我认识就是执政意识,而政党把自身特征与功能和使命定位于领导的自我认识状况就是政党的领导意识。
革命战争年代,中国共产党一直致力于动员和带领人民大众进行革命和创建新中国的活动,其行为主要表现为领导,自我意识长期表现为领导意识。新中国成立,中国共产党从“革命党”转变为了执政党,但自我意识仍长期处于领导意识而缺乏执政意识,表现在具体行动上就是:党不仅身居国家权力中心,而且成为实际上的国家行政的中轴。政党对权力的行使往往不是经由合法途径施加于政府,而是在党与政府之间构成实际的上下级关系,党组织甚至承担众多政府部门的职责,党政不分,以党代政,中国共产党作为执政党反而无暇认真思考自身的历史方位并进行自身建设。
随着时代条件的变化,中国共产党应该逐步由阶级斗争的工具转变为国家建设的工具,从领导党角色为主转变为执政党角色为主,在自我意识上由领导意识为主向执政意识为主转变。

二、中国共产党执政意识的创新与政党功能

政党是指一定阶级或阶层中最积极最活跃的一部分,为了本阶级或阶层的共同利益而结成的政治组织。政党作为一种特殊的政治制度和现象,具有多重功能,这些功能主要有:一是政治斗争的功能。政党本身就是现代社会不同利益的阶级和阶层之间进行政治斗争的产物。政党通过革命或选举等政治斗争最后要达到或控制政府、或参与政府管理、或对政府施加政治压力等政治目的。二是社会整合的功能。政党已普遍成为现代社会整合结构的构成部分。整合对任何社会来说都不可或缺,因为它具有既能够使社会维持其作为社会系统的完整性又能够使社会进入更高级的适应能力。随着社会阶层的变化,政党为了壮大自己的力量,往往会联合新的社会阶层,重新对社会进行整合。三是社会稳定的功能。政党具有促进社会政治稳定的功能,政党通过为公民提供制度化和规范化的政治参与渠道促进政治稳定。政党作为公民政治参与的组织者和动员者,可用一种相对的公共利益取代个体的纷乱的个人利益,有助于消除个体盲目性,使公民的参政从混乱状态转入到秩序化状态,增加社会稳定。
政党的功能决定中国共产党在获得执政地位后, 要巩固并长期保持执政地位, 就必须在对政权的掌握和国家的治理过程中,不断满足人民的需要,实现执政意识的创新。与此相适应, 执政意识包括依法执政的法治意识,执政兴国的发展意识, 执政为民的公仆意识,执政图治、拒腐防变的忧患意识等。

三、中国共产党执政意识创新的现实依据

(一)党建理论与国家学说的新发展。马克思列宁主义的建党学说是我党建设的理论源头,但这一学说主要是关于“革命党”建设的理论,至于革命成功以后,党作为执政党应该怎样,马克思和列宁都没能做出较全面的回答。无产阶级国家学说中长期存在的片面认识也影响到党的自身建设。在经历了党建实践与理论上的曲折发展之后,我党总结经验教训,逐步认识到国家不仅是阶级镇压的工具也是社会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具有执行某种社会公共职能的作用,而这种公共职能也是任何政治统治赖以维持的基础,而且也认识到,党的发展必须与所处的历史阶段相适应,要有新内容和新形式,特别是在党执政以后,一定要增强执政意识,掌握一定的执政规律。
(二)新兴阶层的政治参与意识增强。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市场化改革的深化,我国原有社会阶层发生了分化,出现众多新的社会阶层。改革开放以来出现的新的社会阶层包括民营科技企业的创业人员和技术人员、受聘于外资企业的管理技术人员、个体户、私营企业主、中介组织的从业人员和自由职业人员等6个方面的人员。目前,新社会阶层人士总体上是好的,但也存在一些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和亟待解决的问题,新社会阶层人士内部构成复杂,素质参差不齐,在少数人中还存在着某些缺点、错误,甚至严重的不法行为。新社会阶层的出现给党的执政能力提出了新的任务。因此,中央强调指出,既要充分肯定和发挥新社会阶层的重要作用,又要加强教育引导,促进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以及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
(三)党的新、老干部交替使中国共产党的政治合法性问题突出。政治合法性的原始获取主要有三种方式:一是通过嫡传;二是通过革命或发动军事政变;三是通过民主政治的选举。中国共产党的政治权威来自于民族解放战争时期党对革命的正确领导和党的领导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世纪之交,党的新老干部进行了重大交替,在革命战争年代曾浴血奋战历经生死考验并带领人民夺取胜利的老一辈革命家相继去世,由领袖人物在革命斗争中形成的个人魅力而引导、影响群众的时代渐去渐远,新走上领导岗位的领导人的政治权威受到一定的质疑,党的政治合法性更多地取决于新一代领导能否使政治权利秩序与社会公众利益保持一致并得到社会公众的认同,由此,对党的执政能力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
由于中国社会内部结构发生了巨大变化,在对中国共产党的职能和运作方式提出新要求的同时,世界上一些国家大党、执政党纷纷下台的事实,又向我们不断展示和强调着政党执政带有某些共性规律。我们党“在全国执政五十八年,拥有七千多万党员,党的自身建设任务比过去任何时候都更为繁重。党领导的改革开放既给党注入巨大活力,也使党面临许多前所未有的新课题新考验。世情、国情、党情的发展变化,决定了以改革创新精神加强党的建设既十分重要又十分紧迫”[2]。世情、党情、国情的新变化一再要求中国共产党重新反思自身历史方位和历史使命,要求党的自身建设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相结合,不断提出中国共产党执政意识的创新问题。  四、中国共产党执政意识创新的表现 (责任编辑:南粤论文中心)转贴于南粤论文中心: http://www.nylw.net(南粤论文中心__代写代发论文_毕业论文带写_广州职称论文代发_广州论文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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