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国企委托代理的制度的探索性思考

来源:网络(转载) 作者:陈凡 发表于:2012-03-28 18:17  点击:
【关健词】国企改革 委托—代理 问题 对策
我国国企改革实行的是以股份制为代表的现代企业制度,股份制为代表的现代企业制度是以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为基础的委托—代理制度。而我国国企出现目前困境的根源就在于与中国特殊国情结合委托—代理问题。笔者着力从法律界定和制度设计的源头两方面进行研究和分析,提出

 一 、委托—代理的涵义
  委托—代理关系是由于生产力的发展,个人无法满足企业经营,管理专业化和规模化生产的经营要求,需要一些具有专业知识,专门从事经营管理的人员代理完成,于是便产生了代理关系。
  二、当前国企委托代理中存在的问题
  1.国企委托代理的法律界定不清
  一方面,按照西方现代股份制企业的要求及《公司法》的规定:股东大会是最高权力机构,委托董事会全权负责公司的事务,董事会授权总经理进行日常经营管理。而我国国有企业在初步完成股份制改造的情况下,《公司法》不适用于国企委托代理制度;另一方面,按照《国有独资企业法》中,国有独资企业,董事会成员,由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委派的规定,此时就产生了一个问题,《国有独资企业法》是管理国有独资企业的,而国有独资公司的定义是,国家单独出资、由国务院或者地方政府授权本级国有资产管理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有限责任公司。
  2.国企委托代理制度设计的缺陷
  目前,我国国企委托代理制度设计的缺陷就在于内部化的不合理。具体分为两个版块。第一,从激励体制上看,一方面,部分国企代理人的权责与其收益是不等价的,在约束机制和法律机制不健全的条件下,出现“拍脑决策”。另一方面,对部分国企代理人,以高薪、高福利、高待遇进行激励,使国企高管收入过高,严重的威胁了我国国企的改革和发展。第二,从监督约束体系来看,目前法律不健全,管理约束难度大;国有企业数量较多,国有资产管理部门人物力有限,难以对其实行精细化的监督,实际监督的力度也是较小的。
  3.多重代理,形成代理链条,代理中代理,代理成本偏高
  我国国企实行改制后,委托代理多重代理,形成代理链条,代理中代理,这一方面加上大了为工作设置了很多的障碍降低了办事的效率,另一方面企业管理的难度和加大了企业的代理成本和代理的风险。国有企业的产品不直接面向市场,而是通过代理的方式,层层的代理,提高了其产品的成本,最终的受害者只是消费者而已。
  4.代理人权力过大,“内部人控制”严重
  在代理约束体制,不完善的情况下,代理人的权利进一步扩大,自主决策为代理人种下了自身牟利的种子;随着人才选拔制度渐渐让与国有企业,国企代理人,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拉帮结派,发展自身利益,形成小团体现象。
  三、解决国企委托代理问题的对策措施
  1.明确法律界限,清晰国企产权;完善法律制度,严格依法管理
  确定明确的法律界限,以法律的形式明确国企管理。一是要完善法律对于国企股份制公司管理的界定,建立管理国企股份制公司的专门法律,这样有利于完善国企股份制管理法律依据,二是将国企代理制度予以规范,明晰国企产权的归属,使国企代理人的权责利益风险一致,保障国企代理人的个人合法的利益,通过将国企代理人的激励和约束机制以法律的形式规范和管理,设立国企管理法来更好规范执行。
  2.完善国企代理制度设计
  (1)针对国企代理层次和主体多元性的特征,实行分类管理,建立全方位多级的激励机制。
  一方面,对于企业政府官员,提高基本的福利费用,推广绩效考核制度,发放绩效待遇,从而在加强法律和约束的前提下,通过激励更好地规范政府官员的管理。另一发面,对国企高管人员实行长期的股权刺激机制。合理地让代理人参与部分企业的剩余价值的索取权,使得代理人与委托人的利益最大限度的趋于一致。
  (2)针对内部约束和监管不严现象,健全国企代理的约束机制建设。
  ①重组“老三会”和“新三会”监督职能,设立统一的监管机构,提高监督机构的地位。通过统一机构,明确职能能有效地减少监管成本,提高效率,发挥监督实际作用。
  ②在国企引入并深化问责制度。解决国企代理人权责不对等,企业效益与管理者没关系,决策与个人无责任的关键就在于,让代理人对其行为负责。
  ③减少政府干预,完善经理人市场和相关市场,利用市场手段,选拔和考核人才。
  3.减少委托代理层次,提高委托代理效率,降低委托代理成本
  (1)整合上游机构,弱化前序委托,强化国资委职能,发挥其专管理、大监督作用。
  (2)在中游企业内部,强化市场作用,弱化官本位制度;提高人员质量,减少国企管理等级层次。
  (3)清理后续链条,斩断利益之尾,扩宽市场渠道。下层的代理与利益集团挂钩,通过垄断市场渠道,获得大量非法收入,却将成本转嫁到处于末端的消费者。此类行为更为严重威胁我国市场经济发展。
  4.重公平,让人民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
  在当前,国企代理人普遍高收入的现实之下,差距已然扩大,而广大人民收入增长微乎其微。此时,循环的延续,就会产生更大的差距,成为社会动荡的温床。因此,重公平,将国企改革改革的部分成果,让与人民,让人民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是必然的选择。
  国企委托代理问题的解决是一个漫长的过程,它不是一蹴而就的。在这个令人不太满意,而又不能不接受的国企代理制度中,一味抱怨和激进是行不通的,我们唯一能做的,就是坚定信仰,平和心态,不断的呼喊,不断的追求,让代理制度飞跃。
  参考文献:
  [1]贺娜.我国国企委托代理制症结与对策思考.商业研究,2002(03)
  [2]叶仁荪.国企委托代理问题及对策研究.西南交大学报,2000(3)
  [3]闫向连.国有企业委托代理问题探析.科技情报开发与经济,20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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