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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废除法定最低注册资本的合理性(2)

时间:2015-05-04 13:08来源:南粤论文中心 作者:戴悦 点击:
[7]朱羿锟.马小明.论我国公司资本制度的现代化与合理化.[J]暨南学报(哲学社会科学),2002年5月第24卷第3期。 [8]左传卫.论最低注册资本制度的存与废.[J]湖北社会科学,2004年8月。 [9]杜波.试论我国的公司注册资
  
  [7]朱羿锟.马小明.论我国公司资本制度的现代化与合理化.[J]暨南学报(哲学社会科学),2002年5月第24卷第3期。
  [8]左传卫.论最低注册资本制度的存与废.[J]湖北社会科学,2004年8月。
  [9]杜波.试论我国的公司注册资本制度.[J]求实,2004年11月。
  [10]赵辉 朱丽萍.试论我国公司资本制度缓和趋势下债权人利益保护问题.[J]企业论坛,2006年5月下半月。
  作者简介:
  戴悦(1990年-),女,西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方向研究生。

(责任编辑:南粤论文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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