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刘红.环境权应为环境犯罪客体之提倡[J].中国刑事法杂志,2004(5):61.
[15]赵秉志、冯军.论环境污染的刑法治理:理念更新与立法完善[J].法治研究,2013(4):18.
[16]刘东根.恢复性司法及其借鉴意义[J].环球法律评论,2006(3):236.
[17]黄美强.非刑罚处罚方法价值新探[J].安阳师范学院学报,2015(1):28.
作者简介:
吕小红,华东政法大学2014研究生,研究方向:刑法学。
本文为华东政法大学2014-2015年度研究生创新项目研究成果(项目编号:2015-2-103)。
(责任编辑:南粤论文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