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末女权运动的特点(2)

来源:南粤论文中心 作者:续晓梅 冯江峰 发表于:2013-12-10 15:07  点击:
【关健词】女权;人权;国权
光绪30年(1904年)3月11日、12日《中国日报》刊登陈撷芬的《女界之可危》,文章也认为振兴中国,女界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吾中国之人数也,共四万万,男女各居其半。国为公共,地土为公共,财产为公共,患难为公共,

  光绪30年(1904年)3月11日、12日《中国日报》刊登陈撷芬的《女界之可危》,文章也认为振兴中国,女界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吾中国之人数也,共四万万,男女各居其半。国为公共,地土为公共,财产为公共,患难为公共,权利为公共。我辈既有公共责任,宁能袖手旁观,甘亡其国,甘失其财,甘弃责任,甘抛权利,甘为亡国之奴隶,甘为印度、波兰也?”由于封建社会中妇女没有独立地位,依附于男子,在对待妇女地位的认识上,有些人认为由于妇女不尽任何义务,不承担任何责任,才造成妇女地位的低下,因而在主张女权的同时,也有学者要求妇女尽到对国家社会的义务,在该文当中也流露出这种思想“从前女界虽权利失尽,然义务也失尽。既不尽义务,即有权利,亦他人与我之权利,非吾辈自争之权利也。与其得不全不备之权利,则全让与彼可也。今日则可尽义务之日矣!得完全权利之日矣!不奋勇而向前,岂真如彼男子鄙我曰:女子者奴隶性质也。故吾辈即欲与之争,须先争尽我辈之义务,则权利自平矣!”[7]可见,作者主张女界应当先尽义务,然后权利自然可以享有。
  在当时的《女子亟应自立论》一文中,认为中国女子不能自立是国家不能富强之故,“盖中国四百兆人,女子居其半,男则教以齐家治国平天下,女则概不预闻,岂女子独不能齐家治国平天下乎?均是人也,亦具五官百体,亦衣亦食,殊非异类,置而弗教,相沿成风,视若玩物,俨如废人,然则四万万废者居其半,实则两万万而已,如千斤之物,一人肩之则不胜,分而任之则有余力,观诸西人皆富强,男女均自食其力故也,是贵自立焉!”那么女子如何才能取得独立呢?“设女学、阅报章、交游广、知识多而已。盖欲阅报章,必由女学始;欲知识多,必由交游始也。”作者认为男女平权是中国振兴之关键“故中国欲振兴,必男女平权,各求自立而后可。”[8]
  《江苏》第三期发表胡彬的《论中国之衰弱女子不得辞其罪》,“吾中国积弱之故,彼两万万男子固不得辞其责,然吾所尤痛心者,乃两万万之女子也。”“夫以两万万女子居国民全数之半者,殆残废无用愚陋无知,焉能尽国民之责任,尽国家之义务乎?”“自今而后,凡我女子,苟人人以中国之患难为己之患难,中国之腐败为我之腐败,抱此思想,达其目的,则中国之兴如反掌耳!”[9]认为女子如能尽到国民的义务,则国家之振兴易如反掌。
  陈天华号召妇女起来承担救国的责任,“中国人四万万,妇女居了一半。亡国的惨祸,女子和男子一样,一起都要受的。那救国的责任,也应和男子一样,一定要担任的。”“但是现在是扩张女权的时候了。女学堂也开了,不缠足会也成立了。凡我的女同胞,急急应该把脚放了,入了女学堂,讲些学问,把救国的担子,也担在身上,替数千年的妇女吐气。”
  四、女权问题的解决是国家社会进步的前提
  光绪二十九年(1903年)正月《万国公报》刊登林乐知所写的《论中国变法之本务》,文章认为拯救中国必须释放女人,“所谓释放女人者何也?释放世人,固为第一要务,但释放女人一端,实为拯救东方诸国之良法,而中国为尤甚,因对症发药,非此不能奏效也。查中国女俗之坏约有三大端,而轻视女人、薄待女人,犹其浅者焉!第一端,在于女学不讲。……第二端,为幽闭女人。……第三端,在于缠足。”作者对于当时中国女界存在的问题一目了然。随后作者从中国妇女的地位得出结论,认为中国是一个没有开化的国家。“举半中国两百兆妇女,尽成为无用之人,即成为分利之人,国家之积贫而成弱,风俗之积陋而成愚,皆因之矣!女人为家之本,故论一国之教化,必观其女人之地位,以定其教化之等级,西方文明教化之国,其待女人皆平等,东方半教化之国,其待女人皆不平等,若在未教化人中,则其待女人,直与奴仆牲畜无异矣!中国为东方有教化之大国,乃一观其看待女人之情形,即可明证其为何等教化之国矣!”该文的深刻之处在于将妇女社会地位低下的原因归结到专制制度。
  1909年,陈以益的《女论》出版,该书论证了妇女问题的重要性,认为解决妇女问题是解决一切社会问题的关键,“世界之平和,必先改良社会,欲社会之改良,必先扶植女权。女子者,国民之母也。女子在社会上无权,则社会安能改良。”他指出,欧美的所谓女权,并非真正的男女平等,“彼欧美表面上虽重女权,实际上妇女仍受男子之束缚,积重难返,家庭间名为和乐,妇人实有无限之苦恼。”他认为中国妇女身受六大苦难,“一是使役,二是赠与,三是买卖,四是生杀,五是玩弄,六是禁锢。”在总结妇女受压迫的根源时,他说:“盖君权、亲权、夫权之极端滥用所致。”从而从根本上找到了妇女受压迫的原因。
  女权主义者把女权与国家兴亡联系在一起,认为女权发达,国家才能发达,“女权愈振之国,其国愈文明;女权愈衰之国,其国愈衰弱.今我国女子,大都废人、病夫,乃愚乃顽乃怯乃惰,遑论女权!虽欲国之不亡,乌得而不亡!所谓亡国之源也。”
  《天义报》呼吁人们实行男女革命,破除中国几千年来重男轻女的旧恶习,它在《女子宣布书》中提出了七条男女革命的纲领:一、实行一夫一妻制;二、出嫁之后,不从夫姓,而以夫姓和母姓并列;三、男女并重,视女犹子,视女之所出如其孙;四、男女儿童养育同等,教育同等。男女有担任同等职务的权利,“无论社会间若何之事,均以女子参预其间;五、夫妇感情不合,可以分离;六、以初婚之男配初婚之女,再婚之男配再婚之女;七、废尽天下娼寮,去尽天下娼女。”《天义报》反映的是无政府主义者的观点,这七条纲领虽然有过激之处,如提出以初婚之男配初婚之女、以再婚之男配再婚之女,但总体而言针对的都是当时的重要社会问题,可见要改造社会也必须从兴女权作起。
  对于清末的女权运动,我愿意运用当时女权主义者的一段话来概括其勇气和在历史上的地位。1906年12月《中国新女界杂志》刊登炼石的《女权平议》,作者以热情的语言相信中国女权将超过欧美国家,提出“女权不复,勿宁死”的口号,“勿谓欧美之女权为其所独有,吾辈不可以企及也。彼亦女子,吾亦女子,虽种族之不同,自造物视之,则同为女子而已。彼既能复女权于既往之时,吾岂不可复女权于将来之际?而况女权者并非造物之所禁,且为吾所固有者乎?语曰:不自由,勿宁死。吾窃一易说曰:女权不复,勿宁死。此女权之原则也。”作者热情地呼唤女子争取女权,树立“女权不复,勿宁死”的勇气,纵观清末争取女权运动的宣传与斗争,再也没有比该语言更能表达女子争取女权的决心了。 (责任编辑:南粤论文中心)转贴于南粤论文中心: http://www.nylw.net(代写代发论文_毕业论文带写_广州职称论文代发_广州论文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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