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产业技术政策\技术创新体系与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4)

来源:网络(转载) 作者:冯晓青 发表于:2011-08-26 10:00  点击:
【关健词】产业技术政策;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知识产权
第四,重视服务于产学研的科技服务和创新平台建设。在政府支持下,建立和完善科技基础平台,包括科技信息服务平台、技术研究院、科技开发中心、重点实验室等,建立和完善创新公共服务平台等,为企业参与产学研技术

  第四,重视服务于产学研的科技服务和创新平台建设。在政府支持下,建立和完善科技基础平台,包括科技信息服务平台、技术研究院、科技开发中心、重点实验室等,建立和完善创新公共服务平台等,为企业参与产学研技术创新活动提供良好的基础和保障。
  
  三、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产学研技术创新一体化机制的有效模式
  
  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是不同的市场经济主体,利用各自的资源优势,在研究开发中共同投入,互利互惠,共担风险,建立联合研发机构,成立合作实体,共同进行研发活动和技术创新。战略联盟作为企业实施技术创新的重要形式,对参与联盟的企业和其他主体来说均具有独到的优势。具体地说,主要体现于:一是降低、分散创新的风险。创新是一种存在较大风险的探索性活动,特别是就原始创新而言,创新的难度更大、不确定性更强,技术开发失败的风险和创新成果进入商业化运作的风险均较大,在战略联盟的情况下则可以分散和降低这些风险。二是整合资源,优化资源配置和利用。技术创新活动需要大量的创新资源,单个的创新机构的创新资源终归是有限的,在战略联盟内则可以实现资源共享,取长补短,提高创新的效率。三是降低创新研究和创新成果运用的交易成本,获取创新知识外溢的效益。战略联盟可以以共享的创新资源提高创新资源的利用效能,增加单个创新主体难以获得创新资源总量,从而降低创新资源的获取成本。同时,通过运用联盟内部的共享资源,在创新成果运用上也可以节省交易成本。
  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是企业以集群的形式实施技术创新的组织形式。作为“联盟”,技术创新战略具有参与主体的多样性和多元性。由于战略联盟通常是在一定的产业环境下进行的,是在特定产业或产业间形成技术创新合作组织,以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和技术创新能力为重要宗旨,我国近几年颁发的有关促进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的部门规章和政策性文件就主要是从规范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的角度作出规定的。这方面主要有:《关于推动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构建的指导意见》(国科发政[2008]770号)、《国家科技计划支持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暂行规定》(国科发计[2008]338号)、《关于推动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构建与发展的实施办法(试行)》(国科发政[2009]648号)。此外,《国家技术创新工程总体实施方案》(国科发政[2009]269号)等也涉及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的构建等问题。因此,以下关于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的探讨,也主要以上述规范为基础、从产业技术战略联盟的角度加以分析。
  不过,这里首先需要明确的是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与企业技术创新及实施知识产权战略之间的关系。笔者认为,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和企业技术创新及实施知识产权战略之间具有十分密切的关系,主要体现为: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是以企业为纽带和核心的,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立足于企业技术创新,离开这一点,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将失去基础和前提。同时,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不过是以联盟的形式在产业环境下实施技术创新的组织形式,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实施技术创新同样需要在知识产权战略的指引和指导下适时对创新成果进行知识产权确权和科学管理,将及时将创新成果进入产业化轨道。另外,与企业单个的技术创新不同,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还涉及产业内不同创新主体之间就未来创新成果归属和利益分配的约定、对创新成果的保密,以及创新成果产业化、市场化风险的分摊等问题,直接涉及知识产权问题。
 

  具体言之,战略联盟上述优势的发挥,需要充分运用知识产权战略,将知识产权战略融入技术创新联盟的每一个环节,其中特别重要的是战略联盟内的知识产权保护问题。战略联盟建立时,先需要签订联盟协议,其中知识产权的保护是其重点内容。战略联盟协议至少应对知识产权问题做出如下规定:联盟内各方提供的知识产权的数量、类型和产权归属,利用知识产权的利益分配;合作研发成果的权利归属、风险负担与利益分配;战略联盟内知识产权制度的建立和管理机构与人员;战略联盟内商业秘密尤其是核心技术的保密和风险防范;合作研发成果市场化的风险和利益分配等。以知识产权归属和收益为例,战略联盟在建立之初,参与联盟的各方需要提供一定的技术、资金以及人力资源,对其中知识产权在联盟中的使用权应作出约定。更重要的是,在联盟运转阶段,会产生大量智力创造性成果,需要事先根据联盟各方合作的方式、投入资金和人力资源的情况约定创新成果的权利归属和未来收益分配。
  根据《关于推动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构建与发展的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实施办法》)第1~3条的解释,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是指,“由企业、大学、科研机构或其他组织机构,以企业的发展需求和各方的共同利益为基础,以提升产业技术创新能力为目标,以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契约为保障,形成的联合开发、优势互补、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技术创新合作组织。” 该组织是,“实施国家技术创新工程的重要载体。推动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构建和发展,是整合产业技术创新资源,引导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的迫切要求,是促进产业技术集成创新,提高产业技术创新能力,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的有效途径。”其主要任务则是,“组织企业、大学和科研机构等围绕产业技术创新的关键问题,开展技术合作,突破产业发展的核心技术,形成产业技术标准;建立公共技术平台,实现创新资源的有效分工与合理衔接,实行知识产权共享;实施技术转移,加速科技成果的商业化运用,提升产业整体竞争力;联合培养人才,加强人员的交流互动,支撑国家核心竞争力的有效提升。”实际上,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也可以视为一种产学研合作机制,它是以企业、高校和科研院所以及其他机构为依托的技术创新合作组织。
  推动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的构建成为《国家技术创新工程总体实施方案》重要任务之一。根据该实施方案的规定,产业战略联盟应将目标定位于增强产业核心竞争力,重点是围绕十大产业振兴和战略性产业发展,形成布局合理的联盟组织。建构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应当立足于产业技术创新的市场需求,从战略高度促进产学研技术创新链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重视联合攻关和技术标准建设,共享知识产权,建立产业技术创新平台已整合创新资源。同时,重视创新人才的联合培养,建立于市场需求接轨的创新成果产业化机制。 (责任编辑:南粤论文中心)转贴于南粤论文中心: http://www.nylw.net(南粤论文中心__代写代发论文_毕业论文带写_广州职称论文代发_广州论文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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