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马克思主义法哲学中“自由”的体悟(2)

来源:南粤论文中心(WWW.NYLW.NET) 作者:王元元 发表于:2011-02-05 11:27  点击:
【关健词】自由,体悟,中,哲学,法,马克思主义,
怎样才能获得自由呢?按照马克思主义的看法,支配人类生活的是两种客观必然性:自然必然性和历史必然性。人在自然领域的自由是对自然必然性的自由,人在社会领域的自由则是对历史必然性的自由。 在私有制条件下,人

  怎样才能获得自由呢?按照马克思主义的看法,“支配人类生活的是两种客观必然性:自然必然性和历史必然性。人在自然领域的自由是对自然必然性的自由,人在社会领域的自由则是对历史必然性的自由。” 在私有制条件下,人们驾驭自然必然性的力量空前强大,而在社会领域内,却越来越受到异己的力量的支配与奴役,人们一直生活在“必然王国”之中无法解脱,无法到达美好的“自由王国”。之所以会有这种状况的发生,归根结底是由于资本主义私人占有制。马克思认为,“自由王国只是在由必需和外在目的规定要做的劳动终止的地方才开始;因而按照事物的本性来说,它存在于真正物质生产领域的彼岸。” 要达到物质生产领域的彼岸,就要使人类自身能力的发展变成目的本身,可以说,这在资本主义条件下是永远达不到的。因为此岸与彼岸并不是空间概念,而可以看做是时间概念,此岸就是劳动时间,即人类为维持和再生产自身的生命所必需进行物质资料生产的时间;而彼岸就是自由时间,即可以自由支配的时间。在资本主义条件下,虽然由于生产力的极大提高,大大缩短了工人的必要劳动时间,为社会创造了大量的自由时间,但是,资本的本性必然要求把这部分自由时间转化为剩余劳动时间,这样一来就剥夺了工人的自由时间,发展了资本,工人也就无法进入“自由王国”。要改变这一状况,马克思认为,就是要扬弃自由时间和劳动时间的对立,实现劳动的普遍化,即“劳动在一切由劳动能力的社会成员中进行分配,任何人都不能把自己应承担的那部分社会劳动转嫁给他人。”○11这样一来,每个社会成员的时间都有劳动时间和自由时间两部分组成,每个人都享受到了自由。要实现这样的目标是有一定的条件的,那就是生产力的极大提高,及对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彻底改造,进入共产主义。
  注释:
   黑格尔:《法哲学原理》范扬,张企泰译, 商务印书馆1982年出版 ,第1 - 2 页。
   黑格尔:《法哲学原理》范扬,张企泰译, 商务印书馆1982年出版 ,第11 – 12页。
   张玉霞:《自由的法哲学透视》《学习与探索》,2007年第4期。
   黄楠森:《马克思主义哲学史》高等教育出版社1998年版,第15页。
   黄楠森:《马克思主义哲学史》高等教育出版社1998年版,第16页。
   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316页。
   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167页。
   毛泽东:《毛泽东著作选读》下册,人民出版社,1986年版,第833页。
   肖前:《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下册,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743页。
   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5卷,人民出版社年版,第92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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