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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县级档案馆档案征集工作的认识(2)

时间:2014-01-15 20:14来源:南粤论文中心 作者:姜晓江 点击:
1、征集工作程序要合法。 档案馆及其工作人员开展档案入户征集时,要做到每次不少于2人,且主动出示证件,做好工作记录。详细向物主介绍档案征集的目的、意义、方式方法、工作程序,认真了解档案来源,仔细查阅档案
  
  1、征集工作程序要合法。
  档案馆及其工作人员开展档案入户征集时,要做到每次不少于2人,且主动出示证件,做好工作记录。详细向物主介绍档案征集的目的、意义、方式方法、工作程序,认真了解档案来源,仔细查阅档案现状,详细填写档案登记册,初步判断真伪及其价值,客观地做出评价。定期集中向征集领导小组汇报达成初步协议的情况,提出具体的意见。征集人员将档案资料进行登记后及时移交给档案馆。
  2、褒奖制度要合理。
  合理的褒奖制度,是推动征集工作顺利进行的重要措施和手段。按照《档案法》的规定,应当制定符合本区县实际情况的奖励制度,并随着社会形势的发展变化,及时修改。
  必须公开承诺的是:
  ①凡是“向国家捐赠档案的,档案馆应当予以奖励。”
  ②凡是“向档案馆移交捐赠、寄存档案的单位和个人,对其档案享有优先利用权,并可对其档案不宜向社会开放的部分提出限制利用的意见,档案馆应当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
  (作者单位:北京市延庆县档案馆)

(责任编辑:南粤论文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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