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财政国库改革,保障财政资金安全

来源:网络(转载) 作者:高红艳 发表于:2012-02-21 13:41  点击:
【关健词】国库集中支付改革 内部控制 资金安全 保障
近年来,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在全国深入开展,作为当前公共财政改革的热点,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在财政支出管理方面成效显著,不但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率,而且加强对了对预算单位的内部控制,为财政资金安全提供有力保障。对此,笔者结合财务工作实际情况,就我旗国库集中

 2006年,我旗率先在全市开展了国库管理制度改革,经过探索和实践,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已在全旗深入推进,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为基础,以财政直接支付和授权支付为资金主要拨付形式的财政财务管理体制框架基本确立,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已成为我旗财政资金管理的基本制度。
  一、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作用凸显
  从近几年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的实践看,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实施与运作,从机制上和体制上把财务监管贯穿于财务支出整体活动当中,在加强预算单位内部控制及保障财政资金安全等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一)有利于政务公开,预算单位财务实现“阳光操作”
  国库集中支付中心成立后,财务审批权仍然由原单位行使,每项国库资金支出业务的处理,要经过单位经手人、财务审批人、单位财务人员、国库集中支付中心审核会计、后台主办会计等环节,从而从运作机制上有效遏制舞弊行为,对预算单位的财务支出业务实现了操作程序公开、理财公正、办事公平。
  (二)实现了对财政资金的全过程监督管理
  国库集中支付中心成立后,核算单位的每一项支出都必须经过国库集中支付中心的严格审核,不合规定的票据不予受理,超范围的违纪、违规支出坚决拒绝支付,整个监督过程由以前的事后监督变为现在的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督,增强财政资金使用的透明度,提高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三)有效地保障了财政预算改革的执行
  预算改革要求所有的收支都严格按规定标准和相应的科目列入预算,实行预算内外资金统管。财政部门需要对各部门实行从预算编制、预算下达、资金拨付到资金使用的全过程监督管理。所有开支在单位审核的基础上再经国库集中支付中心核实支付,从而保证了各预算单位开支符合财务会计制度和部门预算,专款专用,防止资金相互挤占、挪用。
  二、 当前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相关的法律制度不健全
  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已推行多年,而相关的法规制度建设却相对滞后,原有的许多规定已不能适应当前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的需要。目前,国家还没有制定统一的法律制度规范和指导国库集中支付改革,为推动国库集中支付改革顺利开展,各地只能结合工作实际自行制定一些方案和办法,规范措施不完善。
  (二)会计信息的真实性难以监控
  集中支付中心部门有义务对预算单位手续完备、票据合法有效的经济业务办理支出业务,但通常情况下很难判断票据与实际经济支出是否相符。一些预算单位为了使违规资金得到合理支付,开具与实际违规业务不相符的合理合法发票办理支付业务,使原始票据不能真实反映预算单位发生的经济业务,导致会计信息失真。
  (三)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建设不到位
  随着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的深入推进,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集中核算,能够使财政资金及时、准确地支付到位。然而,核算体系中专项资金专户、实拨账户以及授权国库支付方式的存在,削弱了对财政资金的监管能力,具有潜在的资金管理风险。
  (四)国库支付系统流程有待改善和升级
  国库集中支付系统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包括指标下达、额度生成、计划报送、计划接收审核、计划生成、资金支付到清算对账等多个运行环节,每个运行环节都需要经过诸多程序才能完成操作。国库集中支付实施以来,虽然在调整操作流程及财务人员工作职责等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但有仍有部分环节(如计划审核)存在程序过多等问题,直接影响了支付效率的提高。
  三、完善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对策建议
  (一)加快财政立法,健全财政法律制度体系
  根据国库管理制度的需要,进一步修订和完善《国家金库条例》、《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行政单位会计制度》等法规,明确财政国库管理在预算执行中的法律地位、职能和作用,为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实行提供权威性的制度保障。各级政府修订和完善《财政资金支付管理办法》等国库资金管理制度,有效保障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的深入推进。
  (二)加强国库资金监管理意识
  加强财政公共资金的监管意识,切实提高内控制度执行的有效性。按照《会计法》和《内部会计控制基本规范》的规定,单位负责人作为单位财务与会计工作的第一责任主体,对本单位财政资金收支的合理性、有效性应负主要责任。因此,必须进一步加强对预算单位主要负责人及财务人员在财务知识与内部控制的宣传培训,使他们充分认识财务管理的重要性,培养良好的内部控制意识,切实履行资金监管的职责。
  (三)规范账户管理,深入推进公务卡改革
  进一步规范预算单位专项资金账户和实有资金账户管理,逐步将预算单位实有资金账户和专项账户纳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加强动态监管。加大对财政资金专户及实有资金账户的规范清理力度,撤销和整合不规范账户,可以纳入国库集中支付的财政资金不再另外开设账户。进一步规范预算单位财政授权支付行为,加快推进预算单位公务卡改革,充分发挥公务卡“消费留痕”的效能,广泛推行使用公务卡开展国库集中支付核算,杜绝了一些单位大量提取使用现金的现象,实现了对现金支付的监管,对打造阳光财政和保障财政资金安全都具有重要意义。
  (四)升级完善信息系统,提高财政资金支付效率
  改进和简化资金拨付程序,例如在人员和日常公用经费的预算执行上,可以由国库部门本着均衡拨付的原则,根据年初预算按照时间进度在月末自动下达用款计划,减少审批时限,保证预算单位及时用款。进一步推进财政国库管理信息化建设,从方便预算单位申请、用款以及决算报表编制等方面,升级和完善现有信息系统,减少预算单位工作量。积极推进财税库银横向联网建设,实现国库集中支付和清算业务、拨款等会计业务信息的网络传递,不断提高财政资金支付工作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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