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高教自考引入第三方考试机构的改革设想

来源:南粤论文中心 作者:陈华峰 发表于:2010-09-29 09:42  点击:
【关健词】自考,第三方考试机构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简称自考,是对自学者进行的以学历考试为主的高等教育国家考试,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和国家考试相结合的高等教育形式,是我国高等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以费用低廉、学习灵活、适应性强、开放性好、社会承认度高等特点受到社会普遍的欢迎,发展迅猛,

 然而在新的历史条件下,自考存在的一系列问题及不完善之处逐渐突显,导致参考人数下滑严重,已呈衰落迹象。许多问题从不同方面困扰着自考,特别是考试机制的瓶颈,已严重制约了自考的发展。只有转变观念,突破现有的考试机制,引入第三方考试机构,实现高教自考的机制创新,才能推动其科学的可持续的向前发展。
  一、自学考试目前存在的问题分析
  (一)考试机制落后,仍在"应试教育"上原地踏步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自创立以来,国家出台了三个文件,而最新文件却都是20多年前的1988年出台的。1988年国务院颁布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明确指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对自学者进行以学历为主的高等教育国家考试。"那是针对当时社会经济文化背景所制定的。
  在这样的教育形式中,必然会导致以考试为"指挥棒",形成考生都是围绕考试转的极端现象,造成只为过关"拿文凭"片面追求而忽视自身能力培养和提高的现象,陷入应式教育的漩涡中。不但考生走入了应试教育的怪圈,而且考试组织者也基于大规模考试运作因素的考虑,每个专业考试计划经过精简(一般10――14门),造成专业知识考核很窄、技能考试水平低、实践环节考核少等问题。在这种落后的考试机制下就形成了"自学考试是拿文凭的考试,而不是一种高等教育。"的广泛认识。
  (二)现有的考试模式和评判标准已不适应新时期对人才的要求
   现阶段的自考主要由政府考试组织机构考办组织、各主考高校承担考试的模式,没有走出我国高等教育重理论、轻实践传统的影响。在考试方式上也脱胎于普通高等教育的学术标准、学历标准为尺度。教材、专业考试计划、课程考试大纲、命题、评卷、考核实践性环节等都是依照普通高校的考试模式和评判标准来实施的。即便有些省区作了一些考试变革(如天津、重庆、河北等多个地区),下放一些考试管理权力,加强了学习过程的考核,也只不过是普通高校的一些学生平时表现的管理手段翻版,以降低过关难度来吸引更多的考生,不具有自考的特色;考试机制20多年来一成不变,仍然是"一张考卷定千万人"的局面,失去了评判标准的多样性,体现不出培养人才的特长,也增加了作弊的机会;实践实作考试由于场地的限制,考核面很窄。这些自考教育的组织模式不能体现自身特点与优势,已不适应新时期对人才的要求,更谈不上培养出杰出的人才,导致成才率低下。
  (三)作弊现象严重,已影响到自考的信誉
  由于多年来的考试组织和管理机制缺乏改革,自考已形成了相对固化的系统,若干制度、体制上不健全,存在的漏洞已非常突出,为作弊留下了程序上的"后门"。受当前社会浮躁风气的影响,作弊现象越来越严重,手段越来越高明,每次自考后都会出现大量的作弊事件。主要类型有代考、利用作弊工作传抄答案、考试组织人员漏题纪律涣散等。
  从考试机制上看,自考绝大部分考核都是笔试,而且同一地区,同一科目一张试卷,这就为传抄答案等作弊提供了可乘之机;从自考系统内部看,监督机制不完善,一些工作人员素质还有一定差距,受社会不良风气的影响,不能坚持原则,监考者不能尽职尽责,为作弊大开方便之门;从考生自身来看,受重文凭轻水平等不良现象的影响和高教自考教育过程中政治思想教育环节的薄弱,使一些考生目的"明确",直接冲文凭而去,就导致了行动上钻制度的空子,通过作弊等不正当手段混取文凭。这些现象既受社会不良风气的影响,又反过来影响社会风气,对高教自考的质量、社会信誉产生了不良影响。
  (四)市场化适应性差
  随着新时代到来,今天的社会经济文化环境已发生根本性变化。社会对人才的要求已从仅仅有文凭转变成文凭与能力并重。其它高等教育如普通高校、民办高校、成人高校、网络教育的不断发展壮大和市场化手段的丰富,人们接受高等教育的机会大大增加,选择的空间更多。与高校实施的学历教育相比,高教自考没有充分发挥其应有市场化特点和优势。在目前的考试机制下,考试组织者由于政府机制的固化,自己又是"裁判",又是"运动员",没有竞争,没有提高。相关机构服务意识不强,没有很好的研究市场对人才需求的变化。
  二、第三方机构介绍
  "第三方机构",是指具有独立法人地位,不同于政府权力机构和市场的非营利组织。它所具备的特征主要有:组织性,指合法注册,有成文的章程、制度及稳定的形式和研究人员等;民间性,又称非政府性,即不是政府及其附属机构,也不隶属于政府或受其支配;非营利性,指不以营利为目的,不进行利润分配;自治性,指拥有独立的决策和执行能力,能够进行自我管理等。[2]
  国外比较典型的第三方考试机构举例:英国的三家,全部都是第三方考试机构,它们分别是:评估资格联盟考试中心(AQA,Assessment and Qualification Alliance),牛津、剑桥和RSA考试委员会(OCR,Oxford Cambridge and RSA Examinations)和英国国家学历及职业资格考试委员会(Edexcel,Educational Excellence);美国的两家,美国教育考试服务中心(ETS)和美国高等院校测验中心(ACT)两家民间考试机构组织的"学习能力测验(SAT)"和"大学入学考试(ACT)"。它们都不隶属于任何国家行政部门,拥有独立法人地位的第三方机构。[4]
  可以看出,第三方考试机构以其特有的灵活性和专业化弥补了政府行政部门的缺陷,同时第三方考试机构还需要以不断提升服务质量来得到政府的支持和社会的信任,所以第三方考试机构自我提升的内驱力相当强烈,而能够通过机构的发展推动课程和考试的完善。[7]
  三、建立自考第三方考试机构
  (一)转变观念,实现机制创新,建立自考第三方考试机构
  自考的各级主管部门、相关单位、相关人员,应积极转变观念,适应社会新时期对人才的需求,从既是"裁判员"又是"运动员"身份转变成 "裁判员",从自已组织考试转变为由第三方考试机构来组织考试,从主办转为指导、审批、监督、裁决的角色,在整体自学考试中构建终身学习教育体系,促使高教自考转变成为终身教育的一种最重要的实现形式,进一步拓展高教自考的发展空间和服务领域。
  自考的实施,可以建立多个第三方考试机构来组织。由于有市场化的竞争,有政府、社会、考生的监督,第三方考试机构服务意识就强,实行开放办学,才能打破按年龄划分教育阶段的传统观念,真正实现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也是一种高等教育,成为实现终身教育的一种重要方式。而不只是拿文凭的应该教育。 (责任编辑:南粤论文中心)转贴于南粤论文中心: http://www.nylw.net(代写代发论文_毕业论文带写_广州职称论文代发_广州论文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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