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地方政府管理模式重构

来源:网络(转载) 作者:汪来杰 发表于:2012-11-03 20:40  点击:
【关健词】服务型地方政府;地方政府理念;地方政府体制;地方政府管理方式
地方政府由管制型模式向服务型模式转变已成为一种必然趋势。服务型地方政府模式应由服务型地方政府理念、体制和管理方式三大板块组成。服务型地方政府理念包括参与的理念、便捷的理念、责任的理念、为人民服务的理念;体制是服务型地方政府的实体,既包括地方政府机构的

服务型政府已成为政府改革的必然选择。从目前学术界对此问题的研究情况看,既有对实践经验的总结,也有对理论理解的探寻,拓展了服务型政府的内涵和外延,架构了服务型政府的整体轮廓。但对如何建构一个适应地方各级政府需要的“服务型地方政府”模式,尚缺乏系统的理论研究。笔者试图综合近年来理论界的研究新成果,通过揭示服务型地方政府内涵、服务型地方政府理念、体制和管理方式,阐述服务型地方政府的整体模式。
  对于服务型政府的概念,目前学术界有不同的释义。笔者认为,服务型政府应是一个综合性概念,是宏观(政府的服务理念)、中观(政府的职能定位)、微观(政府的运作机制和运行模式)三个层面的统一。依据对服务型政府综合性的理解,服务型地方政府模式应由服务型地方政府理念、服务型地方政府体制、服务型地方政府管理方式三大板块组成。其中,理念居于最上层,因为服务型政府是理性政府,它要回答为什么建设服务型政府和服务型政府需要树立哪些理念的问题。体制是服务型政府的载体,它不仅包括政府机构调整、职能变化、权责体系重构,而且必须对政府与外部之间的关系做出重大调整。管理方式是适应新理念、新体制的一系列工具、技术和方法。三者缺一不可,有什么样的服务型政府理念,必然产生什么样的服务型政府体制,有什么样的服务型政府理念和体制,必然要求相应的服务型政府管理方式,由此形成一个完整的服务型地方政府管理模式。
  一、服务型地方政府的理念
  由于地方政府特殊的地位和自身的特点:处于相对基层,更加贴近群众,与群众利益关系更加密切。因此,服务型地方政府应包括以下理念:
  1.参与的理念。服务型地方政府的本质和特点要求地方政府必须是公民参与型的。它要求地方政府的施政目标必须首先征得服务对象即公民的同意。其次,还必须经过一定的民主法定程序,即要公民参与到地方政府决策的过程中,由公民和地方政府通过双向的交流互动,达成一致来决定。因为地方政府服务的对象是公民,要经常为公民提供直接的、具体的服务,只有在公民参与的过程中,地方政府才能了解公民需要什么,要求政府提供何种服务,以及如何有效提供服务。而要保证公民参与的实现,可以从政府和公民两个方面入手。从政府方面讲,一是扩大公民参与渠道,加强制度建设确保在政府服务过程的各方面、各环节均有规范化的公民参与途径;二是加强对政府公务人员的德育教育,以德治国,提高政府的责任意识和对公民参与的回应性,以保证公民参与的实现。从公民方面讲,一要提高公民自身素质,主动学习和实践,培养参与能力,提高参与水平;二要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增强公民权利意识,激发其作为主人翁的责任感和参与热情。
  2.便捷的理念。服务型地方政府要求政府应用网络技术、使用现代化的管理手段,本着方便、快捷、高效的原则为民服务,实现服务供给方式和手段的创新和再造。首先,政府各部门之间不再相互独立,而是形成了信息网络互动。政府服务的平台从传统的办公室转向网络平台,各部门将那些无须保密的信息都公布到网上,通过上网公众就可以方便地查询到自己想要得到的各种信息。其次,服务供给方式也不再独立,所有的政府服务均可以通过单一的政府窗口面向公众。公众只需在单一机关或单一窗口即可完成所需办的各种事情。第三,网络服务的供给体现了以民众为中心的理念,使得地方政府服务能够根据公众的需求及时调整,并且整合了所有服务,实现了“24小时服务”、“一站到底”式服务和“自助式”服务。公众服务将具有可选择性和跨时空性特征。在这里,民众在接受服务的同时,真正有享受到了服务的主人意识。
  3.责任的理念。服务型地方政府因其自身的民主特性,必须为自己的行为和所提供的服务负责。费里德里克森在《公共行政的精神》中指出:“在民主政治环境下,公共管理都最终应向公民负责,正是因为这种责任,我们的工作才显得崇高神圣。”[1]服务型地方政府是责任政府,如果取消地方政府的责任,不仅会使服务导致异化,而且也有可能使地方政府权力更加任性。责任政府的基本价值取向是:政府对社会的回应力、政府的义务和法律责任。因此,责任是服务型地方政府的规则边界,一旦地方政府的权力超越了责任边界,责任就会构成对地方政府权力越界的一种惩罚。责任是服务型地方政府的动力,也是服务型地方政府的压力。
  4.为人民服务的理念。服务型地方政府要求,一方面地方政府和官员必须树立“民本位、社会本位、权利本位”的思想,即人民是国家的主人,地方政府的权力来自于人民的让渡,地方政府为人民服务是天职,人民的利益至上,地方政府必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实现社会公共利益的最大化;另一方面要树立“真诚为民服务、提供平等服务、提供有效服务的理念”。与此同时,地方政府还必须从一味强调按章办事和对特定“功能”、“权威”、“结构”的服从到强烈的当事人取向和对“使命”、“公众”和“成效”的认同,充分考虑公众的具体情况和需求。
  由于地方政府处于相对基层,更加贴近群众,与群众利益关系更加密切,所以,为人民服务是服务型地方政府的核心理念。也就是说,地方政府要为当地政府辖域内的人民提供优质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为当地的居民和企业提供一个安定、有序的良好的外部生活环境和投资环境。只有这样,才能有助于形成凝聚地方居民向心力的共同体。当地方政府能真正地从居民的愿望和利益出发从事地方政府事务的治理时,必然会得到当地居民的支持和维护。在这种良性互动的情势下,当地居民会以地方政府为核心产生一种向心力,对本地区产生认同感和归属感,从而形成地域性的社会共同体。这种共同体的形成,归根到底是从民众的意愿出发,不仅会对地方政府职能的转变与服务有利,而且会对地方政府在推进地方各项事业方面形成强大的推动力,从而促进当地社会的发展和进步。 二、服务型地方政府体制
  服务型地方政府理念决定服务型政府地方体制,反过来,服务型地方政府体制又是实现服务型地方政府理念的保障。因此,服务型地方政府体制是服务型地方政府建设的重点。服务型地方政府体制的构建,既包括地方政府机构的调整和职能的变化,也包括地方政府权限的划分和权责体系的重构。(责任编辑:南粤论文中心)转贴于南粤论文中心: http://www.nylw.net(南粤论文中心__代写代发论文_毕业论文带写_广州职称论文代发_广州论文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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