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记》审美情感论的哲学解读(2)

来源:南粤论文中心 作者:刘进 发表于:2010-10-21 10:36  点击:
【关健词】审美情感:情乐同构;中和为美;德音为乐
去了其存在的根本。《乐记》通过对乐的生命阐释把札乐与天地相通的崇高、神圣与乐中蕴含的人情的切近、笃实相融为一,视天地宇宙为一有情的世界,人满怀深情地与之相互诉说、相互交流,从情感的深处发现天地宇宙之

去了其存在的根本。《乐记》通过对乐的生命阐释把札乐与天地相通的崇高、神圣与乐中蕴含的人情的切近、笃实相融为一,视天地宇宙为一有情的世界,人满怀深情地与之相互诉说、相互交流,从情感的深处发现天地宇宙之美与人生的价值。在乐的艺术审美的世界中,人与天地、星辰、万物的外在关系消融在情感的抒发、兴感、交流之中,人在超越了凡俗功利的审美观照中将自身的情感投射到宇宙天地之间,看到了天人相参而生化不息的“大和”与“大美”。
  乐的中和不止是人与自然之和谐、人与他者的伦理关系的和谐,乐之和更重要的是音乐的审美情感本身的和谐,也是人的情感生命的解放。作为人类普遍情感的和谐形式,乐之美是从人的性情深处流淌出来的,它提升着人的凡俗的情感而生发着美的价值。《乐记》:“是故先王本之情性,稽之度数,制之礼义,合生气之和,道五常之行,使之阳而不散,阴而不密,刚气不怒,柔气不慑,四畅交于中而发作于外。皆安其位而不相夺也。”大凡人之情感过于外露则会发散而不凝重。过于内敛,则让人难以忖度。刚正的情感如果不加以适当的表现,则会流为愤怒情绪的一味宣泄,柔和的情感如果缺乏美的调适,易于使人产生懦弱胆怯的感受。“阳而不散,阴而不密,刚气不怒,柔气不慑”正是对审美感情的呻和”品质的揭示。散、密、怒、慑均为对乐美的背离与剥除,是人的情感世界的偏斜,沦为凡俗情感的泛滥而与审美情感是背道而驰。“四畅交于中而发作于外,皆安其位而不相夺也。”这是审美感情本身的“中和”,是人的感性生命与道德理理性相融合后的舒展。《中庸》曰:“喜怒哀乐之来发谓之中。发而皆中节谓之和。中也者,天下之大本也;和也者,天下之达道也。”《乐记》在此基础之上提出的“四畅交于中而发作于外”的思想是对音乐的katharsis(含有宣泄、净化、升华等义)价值的揭示。审美情感作为凡俗情感的艺术提升与审美纯化在艺术审美活动中具有独特的机制。情感的淋漓尽致的畅达表现是一种必要,但前提是“皆安其位而不相夺”,即符合艺术的形式美的规律。情感的阴阳刚柔的畅达不是径直的表现粗鄙的情感,而是使之消融在美的艺术意象之中。且这种音乐中的情感溶人了人伦之理的理性因素,在人的性情中经过宁静的孕育、酝酿的过程,褪去了凡俗情感的粗糙与偏狭的外壳。从而最终以美的艺术的形式表现出来。乐情作为一种审美情感的形态本身是一种人类情感的和谐形式,其本质是情理合一,是情化理。也是理化情。在审美情感的整个释放与宣泄的过程中同时也包含着构造与规范。
  
  三、德音为乐
  
  自孔子提出“尽善尽美”以来,善美合一的审美价值观一直是儒家艺术审美观的核心所在。作为道德情感的“仁”同时也被儒家美学看作是一种审美情感、看作美的人性本源。《乐记》的审美情感论可以说是对孔子“里仁为美”的仁美合一思想的发扬光大。《乐记》在此基础之上有一个推进,它认为,“德音之谓乐”,乐是通乎人的人格的,是人的心灵世界的文雅与优美。
  “德音”说不止是在于音乐通过对人的情感世界的疏导从而有益于德性人格的陶铸。更为重要的是乐本身即可看作人格的象征与表现。《乐记》云:“乐者所以象德也。”“夫歌者,直己而陈德也。”乐对君子道德人格的生发具有重要的价值。乐对于普通大众也具有道德教化的价值。在儒家看来德是“成人成己”的双向活动。君子必须谨慎的选择音乐,取德音而舍恶音。德音即情感中和的有益与人格陶铸的音乐。恶音即情感粗鄙恶劣的损害人格成长的音乐。《乐记》认为不同的音乐对于人格的成长具有不同的影响。“是故志微、噍杀之音作,而民思忧;咩谐、惕易、繁文、简易之音作,而民康乐;粗厉、猛起、奋末、广贲之音作,而民刚毅;廉直、劲正之音作,而民肃敬;宽裕、肉好、顺成、和动之音作,而民慈爱:流辟、邪散、狄成、涤滥之音作,而民淫乱。”在《乐记》看来,乐乃德音,它发生于君子的德性人格,是君子仁爱之心的体现。对民众的精神有教化,提升的价值。《乐记》云:“是故先王之制礼乐也,非以极口腹耳目之欲也,将以教民平好恶而反人道之正也。”音乐之审美情感不同于凡俗的快感而含有道德的意义与价值。这一点就连主张审美独立性的康德也持赞同的相似观点。康德说:“于是我说:美是德性一善的象征;并且也只有在这种考虑中(在一种对每个人都很自然的且每个人都作为义务向别人要求着的关系中),美才伴随着对每个别人都来赞同的要求而使人喜欢,这时内心同时意识到自己的某种高贵化和对感官印象的愉快的单纯感受性的超升,并对别人也按照他们判断力的类似准则来估量其价值。”乐是人的高贵本质力量之一的情感的对象化,是对单纯而低级的口腹耳目之欲的超越。在音乐的生发中,“道德充实了艺术的内容。艺术助长、安定了道德的力量。”仁爱之情是君子德性人格的核心。《乐记》所谓“情深而文明,气盛而化神”实即人格构成中情感的深厚力量与音乐的艺术感兴力量的合一。音乐中的深沉的情感使得乐的意象拥有了鲜明朗然的形式,给人留下审美的感受,而它的艺术感兴力量与道德教化力量全然在于情感的充沛、真挚、深厚。徐复观先生对此有非常深入的认识,他说:“情深,是指它乃直接从人的生命根源处流出。文明是指诗、歌、舞从极深的生命根源,向生命逐渐与客观接触的层次流出时,皆各具有明确的形式。乐器是配上这种人身上的明确的节奏形式而发生作用、意义的。经乐的发扬而使潜伏于生命深处的情,得以发扬出来,使生命得到充实,这即是所谓‘气盛’。”又说:“儒家认定良心更是藏在生命的深处。成为对生命更有决定性的根源,随情之向内沉潜,情便与此更根源之处的良心,于不知不觉之中。融合在一起。此良心与“隋’融合在一起,通过音乐的形式,随同音乐而来的气盛而气盛。于是此时的人生,是由音乐而艺术化了,同时也由音乐而道德化了。这种道德化,是直接由生命深处所透出的‘艺术之情’,凑泊上良心而来,化得无形无迹。所以便可称之为化神。”这是审美情感和道德情感在音乐艺术形式中的融合无间。强调艺术的道德价值、社会使命与审美价值的合一是《乐记》审美情感论的特征之一。 (责任编辑:南粤论文中心)转贴于南粤论文中心: http://www.nylw.net(代写代发论文_毕业论文带写_广州职称论文代发_广州论文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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