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记》审美情感论的哲学解读(3)

来源:南粤论文中心 作者:刘进 发表于:2010-10-21 10:36  点击:
【关健词】审美情感:情乐同构;中和为美;德音为乐
在儒家看来,诚是道德人格的根基,诚者,圣人之本。诚也是审美感情的根基。《乐记》之唯乐不可以为伪的宣示正是对诚的高度推崇。审美情感首先必须是一种真诚的感性自我情感。它打破了礼对人的社会角色的设定,使人

  在儒家看来,诚是道德人格的根基,“诚者,圣人之本。”诚也是审美感情的根基。《乐记》之“唯乐不可以为伪”的宣示正是对诚的高度推崇。审美情感首先必须是一种真诚的感性自我情感。它打破了礼对人的社会角色的设定,使人与人在音乐的兴发感动之下,摒弃掉平索的社会面具。显现出各自的真性情。乐之情是人的真性情的交往。
  乐的人格化、审美情感的道德化在众多艺术形式并存的艺术世界里是有其存在的意义的,它同时也是对艺术作品境界的提高、升华和充实,但审美情感毕竟不同于道德情感,艺术作为艺术有其自身的独特规律和追求。后世不断地突出艺术的道德性、政治性,不断地要求艺术审美情感合乎道德乃至政治标准的流弊就是对《乐记》“乐以象德”论及礼乐教化思想的极端化与僵化。
  总的来说,《乐记》审美情感论认为人的情感为音乐之本,是人对自身感性生命的体验。是音乐之美与意义产生的本源,乐情是在感于物而生的原初情感的基础上创造性地加以表现的与人性相溶的真诚情感。《乐记》对音乐中的情感表现持“中和为美”的观念以及音乐的审美情感与道德情感合一的“德音为乐”的观念在今天看来仍然具有独特的指导人生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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