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金元时期全真教的物质消费特征

来源:网络(转载) 作者:李洪权 发表于:2011-09-08 14:55  点击:
【关健词】金元时期;全真教;消费特征
金元时期,全真教盛行于北方。它在金初形成后,教徒主要以乞食为生,固定财产非常少。蒙古进入中原后,全真教徒利用蒙古贵族给予的占地、免税等经济特权,开始依托宫观大规模地垦田耕作,全真教亦随而有了固定的经济收入。但不论乞食还是耕作,全真教都有一套相对固定的

作者简介:李洪权,男,历史学博士,吉林大学文学院历史系教师,从事金元史研究。
  中图分类号:B956.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0-7504(2011)04-0154-07收稿日期:2011-03-18
  
  一、引论
  
  一般而言,宗教追求的终极目标在于精神层面而非物质层面,但事实上,宗教的精神追求又须以物质消费为基础,因为不论何种宗教,肉体存在总是教徒得以从事精神活动的不二法门。而如何对待物质消费,这是任何宗教都必须面对的现实问题。探索宗教的物质消费观念,对深入认识该宗教具有非同寻常的意义。历史地看,在中国古代,金元时期的全真教在物质消费方面颇为值得注意。全真教于金初创建时就厉行出家制度,教徒出家修行,在经济生活方式上意味着彻底脱离了原有的世俗模式,生活来源难有可靠而稳定的保障。尤其随着全真教的迅猛发展,女真统治集团颇为疑惧,唯恐再生“张角斗米之变”[1](元好问:《紫微观记》,P474),迟迟不愿承认全真教的合法地位。缺乏政治上的支持,全真教在经济上自然无法受惠于王朝的眷顾,因此在金末乱前,全真道士基本以乞食为生。但蒙古进入中原后,全真教因受宠于蒙古贵族而骤然贵盛,蒙古统治者把所能给予宗教的一切特权,包括建宫观、占田地、免租役等,都慷慨地赐予全真教,自此全真教一改此前瓢饮箪食的乞食状态,耕田凿井,自食其力,开始拥有固定的经济来源。终元之世,其间全真教虽遭遇摧折,但至少仍享有帝国普通的宗教待遇。金元时期全真教由乞食到耕作的这种转变,使这一庞大教团在经济生活方面经历了云泥般的境遇突变。经济上从无到有的急遽转换,很容易催生教团内物质消费观念的异化。但全真教自始就形成了自律性极强的物质消费观念,其主旨在于遏制私欲,安贫乐道。即使经济状况有所改善,这种观念的内核依然基本存在,只是外在形式有所变通而已。总括而言,金元时期全真教在物质消费上主要表现为崇尚俭朴、自食其力、聚财为公三个特征,本文对此进行系统研究,以窥金元时期这一庞大教团的物质消费趣向。
  
  二、崇尚日用俭朴
  
  谭处端(1123—1185)的《水云集》有“自咏”词说:“从初割爱做修持,守一清贫志不移。竹笠羊皮常作伴,破毡腋袋每相随。肥羊细酒全无爱,淡饭残羹且疗饥。木碗乞钱新置得,犹是出家时。”[2](谭处端:《水云集》卷上,第25册,P848)作为“全真七子”之一和全真教第三任掌教,谭处端对物质生活的这番“自咏”很具代表性,它突出反映了全真教在物质消费方面的一个重要特征,即生活崇尚俭朴,弃绝物质享受。可以说,俭朴是全真教日常消费的第一要义,这在全真教初创时即定下了基调。全真教祖王重阳(1112—1170)在传教过程中,完全否定物质享受,主张粗衣粝食,要求把日常消费限定在仅能维持生命的最低标准。他有诗词说:“饥来粝饭长哺啜,寒后粗衣任盖铺。”[2](《重阳全真集》卷1,第25册,P696)“餐残饭,著粗衣,饱暖休相舍。”[2](《重阳全真集》卷5,第25册,P720)所住庵舍,要求仅需遮形而已,“苟或雕梁峻宇,亦非上士之作为;大殿高堂,岂是道人之活计”[2](《重阳立教十五论》,第32册,P153)。全真第二任掌教马钰(1123—1183)曾回忆:“祖师道,不得着好衣,不得吃好饭。唱歌打令,只要心头物物不着。”[2](《丹阳真人语录》,第23册,P705)王重阳对生活要求如此俭朴,当然主要是为了修道。他说:“凡人修道,先须依此一十二个字,断酒色财气、攀缘爱念、忧愁思虑。”之所以断绝物质享受,是因为对修道而言,“螘食华衣饶给于口体,繁声艳色侈奉于视听,心猿易放,情窦难窒,嗜欲耽荒,皆因以萌,骄奢淫泆靡所不至,而劳神惫气、戕性贼命之患举在于是,良可鄙也”[2](《重阳教化集·序》,第25册,P770)。即唯有艰苦朴素,才能清心寡欲,心无旁骛,倾心向道。用王重阳的诗词说,就是“纸袄麻衣长盖体,蓬头垢面永全真”[2](《重阳全真集》卷1,第25册,P693),“粗衣粝食淡黄齑,养就胎仙既济”[2](《重阳全真集》卷8,第25册,P732)。故他规定:“大凡学道,不得杀、盗、饮酒、食肉,破戒犯愿。”[2](《重阳教化集》卷2,第25册,P780)“酒色财气食荤,但犯一者,罚出。”[2](《教主重阳帝君责罚榜》,第32册,P159)
  教团的其他骨干也秉承这种消费观念,力倡俭朴。在这方面,马钰阐释得最透彻。他结合自己的经历训导徒弟道:“我尝在俗中时,秤肉斗酒,今已戒之十数年矣。若食酒肉,亦做神仙,只是较迟了些。若心不怀道,又嗜酒贪膻,徒羡口腹,罪报难逃,终为下鬼之类也。”[2](《丹阳真人语录》,第23册,P705)可见,贪图享受乃修道大忌。他有《戒华丽》词说:“出家儿听仔细,居止慎勿修来壮丽,要创置悦目园亭,与俗人何异?人问子如何是,竹篱茅舍柴门破碎。更衣装纸袄麻衣,是道家活计。”[2](马钰:《洞玄金玉集》卷8,第25册,P607)为保持这种“道家活计”,他在“十劝”中对衣食居止有明确规定:“三劝断酒色财气、是非人我”;“七劝慎言语,节饮食,薄滋味,弃荣华,绝憎爱”;“九劝居庵屋不过三间,道伴不过三人”[1](《丹阳马真人十劝碑》,P432)。显然,对道人而言,日常生活只有粗衣淡饭,才能“潇洒”,才能“守弱”。这种观念,后来丘处机(1148—1227)为成吉思汗讲道时也曾着重提及,他说:“出家学道人,恶衣恶食,不积财,恐害身损福故也。在家修道之人,饮食、居处、珍玩、货财亦当依分,不宜过差也。”[2](耶律楚材:《玄风庆会录》,第3册,P390)所以他主张“每一衣一食,不过而用之”[2](《长春真人规榜》,第32册,P159)。看来,在全真教这里,俭朴与修道是统一的整体,没有俭朴这个前提,修道时只能“害身损福”,最终难有所成。
  这种俭朴的生活在乞食时期自然容易保持,但金亡以后,全真教在蒙古统治者的庇护下,修华宫,建伟观,耕田凿井,资财日增,许多教徒的物质生活也由原来的风餐露宿变成了“安居饱食”[2](《清和真人北游语录》卷1,第33册,P156)。物质条件的转变,给全真教坚持“日用尚俭朴”的传统增加了变数,为此,教团骨干仍继续极力倡导教团坚持俭朴的门风。尹志平(1169—1251)就宣称:“修行之害,三欲为重(原注:食,睡,色),不节食即多睡,睡为尤重,情欲之所自出。学人先能制此三欲,诚入道之门,人莫不知,然少有能制之者。”[2](《清和真人北游语录》卷1,第33册,P155)对“节食”,他有切身感受。尹志平回忆说,他在山东修道时即曾有过“受人供养”的短暂经历,但道伴们“未至十日”,就觉“体中不安”,只有他心不为所动,“又饮食不令至五分之上”,因此“未尝一日不安”。意即即使居食无忧,只要自己心神泰定,节欲俭食,不为外物所拘,同样符合“学仙之道”。而面对目前这种“安居饱食”的现状,尹志平说:“吾虽当此时而未尝不守其真,梦境中犹着衲衣,作尘劳事,化饭食。”[2](《清和真人北游语录》卷4,第33册,P175)其意当然是训导教徒们也像自己一样,虽居食无忧但不要忘记俭朴的传统。与尹志平相似,王志谨(1177—1263)也把“节饮食”看做修道的必备条件。当门徒问“初学人修炼心地,如何入门”的问题时,他要求把私心杂念、爱恨情仇、欲望名利“一一罢尽”,“更时时刻刻护持照顾,慎言语,节饮食,省睡眠,表里相助,尘垢净尽,一物不留,他时自然显露自己本命元神,受用自在,便是个无上道人也”。可问题正如其徒所问:“学道之人甘受贫寒,其理安在?”王志谨解释说,贫寒不是学道人的目的,否则所有贫寒的人岂不都是神仙?对学道人来说,贫寒之所以是通往仙界的保障,乃因“修行之人以道德为心,以清净为念”,这就需要“不念形骸之苦”,“遮皮盖肉衣,更选甚好弱?填肠塞肚饭,更择甚精粗?”只有“忘形忘我,身外之物未尝用心”[2](《栖云真人王志谨盘山语录》,第23册,P730),才能达到修行目标。这其实仍是继承自教祖以来对俭朴和修道关系的认识,把俭朴看做修道的重要法门。 尹志平继丘处机任掌教后,全真宫观随着蒙古推进的步伐迅速扩展至整个北方,于是他继承其师丘处机“大起尘劳”的教法,号召教徒耕田凿井、修宫建观、管理教务,实质是要求每个教徒在自食其力的同时,要为教门作出贡献。并且,尹志平认为,教门事务不分大小,只要肯做,都是积功累行。他说:“是以先辈虽一针一草之行,未尝轻弃,古人谓寸阴可惜,一时刻无功无行,是为虚费,虽一饮食如何可消?学道必自粗入精,积微成著,于教门有力者用力,有心者用心,管领事务,调和人众,无不是功行。如此则一衣一食,庶可消任。”[2](《清和真人北游语录》卷1,第33册,P157)可见,在尹志平看来,勤于作务,自食其力,是每个全真教徒获得消费权利的最基本条件。并且,尹志平反对教徒继续乞讨,他原以为“修行人为不养父母,更不为国家用力,乃无用之人。消他天地间有用之物不得,因此麻衣纸袄,乞化残余,食用世间无用之物,便不了道,亦没罪业”[2](《真仙直指语录》,第32册,P444)。不过他掌教后直接反对“乞饭坐圜”,认为“往日乞饭坐圜者,皆是心上有所开悟,永至纯一,是以居静涵养,体究真空。今之乞饭坐环者,多是少年,未有解悟,直墓虚无,往往落于空妄,悲夫!”[2](《清和真人北游语录》卷1,第33册,P157)尹志平之所以反对教徒们乞食默坐,关键是这种修道方式已过时,因为他掌教时教团已由乞食普遍地转为耕凿自给,故须把日常消费与劳作联系起来,通过“打尘劳”的办法“消了逐日饮膳”[2](《真仙直指语录》,第32册,P444-445)。 (责任编辑:南粤论文中心)转贴于南粤论文中心: http://www.nylw.net(南粤论文中心__代写代发论文_毕业论文带写_广州职称论文代发_广州论文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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