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晋六朝诗歌“哀美”崇尚之成因

来源:南粤论文中心 作者:程丽娜 发表于:2010-10-21 11:09  点击:
【关健词】魏晋六朝;诗歌;哀美;成因
魏晋六朝时期,“哀美”开始成为艺术审美的风尚,成为文人卣觉的追求,表现哀美的诗歌在中国古代文学史上也逐渐放出了异彩。究其源头,“哀美”自有其深厚的历史及社会原因。

魏晋六朝不仅是中国古代文学走向自觉的时期,还是中国古代诗歌开始走向独立、各种诗体孕育定型、诗歌美学追求发展成熟的时期。宗白华在《论(世说新语)和晋人的美》中曾说:“这(魏晋六朝)是中国人生活史里点缀着最多的悲剧,富于命运的罗曼司的一个时期,八王之乱、五胡乱华、南北朝分裂,酿成社会秩序的大解体,旧礼教的总崩溃、思想和信仰的自由、艺术创造精神的勃发,使我们联想到西欧十六世纪的‘文艺复兴’。这是强烈、矛盾、热情、浓于生命色彩的一个时代。”伴随着人的觉醒,人们在对人生真正价值的思考中,在对人的生存意义和状况的历史与现实拷问中。对“哀”的感受也变得更加深刻真切。感于心而咏于言。“哀美”开始成为当时艺术审美的风尚,成了文人自觉的追求,表现“哀美”的诗歌也在中古文学史上放出了异彩。
  不过“哀美”的崇尚并不是突如其来的,自有其深厚的历史及社会原因。它的发展就像是一条潺潺的河,滥觞发源时只是涓涓细流。并不引人注目,可是后来却逐渐汇聚奔涌激荡,终于在魏晋六朝时期的诗坛进发腾跃出了美丽耀眼的浪花。
  西汉初期,社会普遍崇尚楚文化和“楚声”(楚地音乐),再加上统治阶级的喜好与提倡。使其大盛于一时。“楚声”的基调是哀的,如《国殇》、《山鬼》和“哀民生之多艰”的《离骚》等等,再如西楚霸王项羽走投无路时唱出的千古绝响《垓下歌》:“力拔山兮气盖世。时不利兮骓不逝,骓不逝兮可奈何,虞兮虞兮奈若何?!”(《史记·项羽本纪》)其中都充满了对命运无常的感慨。郭茂倩《乐府诗集》云:“(凡楚调)其器有:笙、笛弄、节、琴、筝、琵琶、瑟,七种。”尽管上古时的楚风音乐我们今天已无可听闻了,但对其基本审美风格特征,通过古人的一些相关记载,还是可以大略致知的。如刘勰《文心雕龙,辨骚》言:“骚经九章,朗丽以哀志,九歌九辩,绮靡以伤情。”钟嵘在《诗品》中评述李陵诗云:“其源出于楚辞。文多凄怆,怨者之流。”(《诗品》卷上)其评述班婕妤诗时说:“其源出于李陵。团扇短章。词旨清捷,怨深文绮,得匹妇之致。”(同上)其评王粲诗又道:“其源出于李陵。发愀怆之词,文秀而质赢。在曹、刘间别构一体。方陈思不足,比魏文有余。”(同上)从以上这些逆向推证可见出:哀婉忧怨应该是楚声的主要美感特征。
  汉高祖之后,武帝采纳了董仲舒的提议。逐斥“申、商、韩非、苏秦、张仪之言”(《汉书·武帝纪》),罢黜百家、独尊儒术。除此之外,他还设立了五经博士,专门研究并传授儒家的五部经典。其通过发扬儒家的礼仪教化来保证人民听命于自己,强化了中央集权和君主专制,形成了“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小雅·北山》)的大一统局面。可是思想定于一尊,不仅严重束缚了文化的发展。而且对士人的心态和人格价值观念都产生了深远的影响。文学成了“经夫妇,成孝敬,厚人伦。美教化,移风俗”(《毛诗序》)的工具。士人们读书作文只是为了“迩之事父,远之事君”(《论语·阳货》),没有了独立思考的空间和个性的价值,渐渐失去了自我。
  流渡所及,西汉的这种观念自然也影响到了东汉。比如一部分人认为词赋“童子雕虫篆刻”而“壮夫不为”(扬雄《法言·吾子》),还有一些人抑或干脆像班超一样“投笔从戎”。这些观点和做法代表了当时士人的人格价值追求:一是研经述圣,做社会的伦理风范:二是驱驰拓进,做国家的功勋重臣。而这种社会政治意识实际上就是排斥私人的生活情感。对文学来讲,其价值是“或以抒下情而通讽谕,或以宣上德而尽忠孝”(班固《两都赋序》)。“诗”成为了经学的一个门类,它被规定的功能是美刺。文学创作被强权剥夺了其自身的审美意义,沦为了政教的工具和附庸。人们对作品的评量,只取决于其对王朝的意义,以及实现这个意义过程中“铺张扬厉”的修辞。在这种状况下。文学创作精神中只有帝王君主的意志而没有了“人”、人性和人情的存在空间。这种人格价值观念以及与之相配合的儒家的“发乎情,止乎礼义”(《毛诗序》)、“怨而不怒”(《国语?周语》)、“温柔敦厚”(《札记?经解》)、“乐而不淫,哀而不伤”(《论语?八佾》)的中和之美,几乎把人们的现实生活情感排斥出了诗歌。
  可是,人的社会存在却是一种客观事实。人自然会存在各种欲望,产生各种需求。其中人情的宜泄与慰藉、人的审美愉悦的需要等等,都是无可回避的,也是任何力量都不可能消灭。那么,当“人”与人性被逐出诗赋时,它存在于何方?其大部分存在于音乐。傅毅《舞赋》就公开提出“夫成池六英,所以陈清庙协神人也。郑卫之乐,所以娱密坐接欢欣也”,因此“郑雅异宜”(以上见《文选》卷十七),它们各承担不同的功用,两不相妨。汉武帝一方面大树儒统,以之为统治文化之正尊;但另一方面他却深爱民俗音乐,甚至不顾儒臣非议反对,而坚持把民俗音乐用于神圣的郊祀之中。(王长华、许倩《汉(郊祀歌)与汉武帝时期的郊祀礼乐》,《文学评论》2007年1期)可以说,汉人的抒情与审美需求主要是由音乐。尤其是民俗音乐承担着。由于文献方面的局限,今天我们可以考见的主要就是王公、权臣府邸中宴乐的乐舞。东汉末年应劭在其《风俗通义》中就曾记载道:“时京师宾婚嘉会,皆作《魁》,酒酣之后,续以挽歌。《魁》,丧家之乐。挽歌,执绋相偶和之者。”(《后汉书·五行志》刘昭注引)范晔《后汉书·周举传》又云:“(永和)六年三月上巳日,(大将军梁)商大会宾客,宴于洛水,举时称疾不往。商与亲呢酣饮极欢,及酒阑倡罢,继以薤露之歌,坐中闻者,皆为掩涕。”以上两个例子表明汉人在宾客云集时,甚至在婚礼上都喜好演奏唱和挽歌。给死者送葬的挽歌在人的生前就唱了起来。这在我们现在看来实在有些不可思议,但其却是东汉末年一直到魏晋六朝都普遍流行的独特审美风尚。郭伯恭先生曾对此做出了他的解释——“因为他们觉得人生根本是悲哀的,所以就有了偶然的欢聚或游览。不惟不能增加他们的快乐。反而勾引起他们潜存的悲哀,以致逢欢愉的场合,没有不感慨系之的。”尽管这只是一家的阐论,其更深的历史文化底蕴尚有待深入开掘。但它起码说明了一个问题:汉人的情感和审美需要并没有被绝灭,它普泛地存在于民俗音乐之中。这或许为我们真正解读汉乐府。提供了一个新的视角。 (责任编辑:南粤论文中心)转贴于南粤论文中心: http://www.nylw.net(南粤论文中心__代写代发论文_毕业论文带写_广州职称论文代发_广州论文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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