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外未成年人贫困测度及启示(3)

来源:南粤论文中心(WWW.NYLW.NET) 作者:王作宝 发表于:2011-04-11 11:09  点击:
【关健词】未成年人贫困;数量分析法;指数分析法;综合分析法
三、对我国的启示 1 我国未成年人贫困问题与研究现状 新中国成立以来,党和国家十分重视未成年人的成长与发展,特别是改革开放三十余年来,经济建设取得了巨大的成就,社会文明长足进步,为未成年人的成长与发展创

  
  三、对我国的启示
  
  1 我国未成年人贫困问题与研究现状
  新中国成立以来,党和国家十分重视未成年人的成长与发展,特别是改革开放三十余年来,经济建设取得了巨大的成就,社会文明长足进步,为未成年人的成长与发展创造了有利条件。
  然而,由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不平衡,加上经济转型过程中的利益调整失衡,造成了巨大的贫富差距。一些在市场中竞争力较弱,不掌握资源和资本的群体沦为社会弱势群体并波及未成年人。
  我国目前的未成年人工作主要是针对孤残失依、流动流浪等特殊困境群体。覆盖更广范围的未成年人政策则只有相关免疫防控政策、义务教育政策,以及近几年才出台的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政策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将未成年人的医疗保险纳入进去。除此之外,广大家庭健全但经济状况相对较差的未成年人并没有得到任何政策照顾,面临着生存与发展的困境。具体而言,我国的贫困未成年人群体主要有:
  第一,特殊困境未成年人——流浪未成年人、孤残失依未成年人。全国妇联指出全国每年存在的流浪未成年人数量应该在100万到150万之间。如此大规模的未成年人在外流浪,无依无靠,生活来源、就学教育、医疗卫生等都无从保证,根本谈不上健康成长与全面发展。孤残失依儿童一直以来都是我国未成年人工作的重点。2008年全年,仅在全国各类收养性单位收养的未成年人就达9万余人,此外还有很多孤残未成年人处于流浪状态或者接受亲友救济,往往生活水平相对较低,个人成长与发展受到影响。
  第二,农村低收入家庭未成年人。在经济转型过程中,我国城乡之间的差距越来越大。城乡人均收入差距之比已从改革开放初期的1.8:1扩大到2007年的3.33:1。相比于城镇未成年人,农村低收入家庭未成年人所能获得的经济资源十分有限,处于相对贫困之中。
  第三,城市低收入家庭未成年人。尽管统计数据显示我国职工工资几十年来一直呈现增长趋势,但是与整体增长相伴存在的是贫富的分化。世界银行报告显示,我国已成为全球两极分化最严重的国家之一。家庭财富的分化直接表现为未成年人经济状态的巨大差异,造成低收入家庭的子女处于相对贫困状态。
  总之,虽然我国经济社会转型发展在总体上改变了未成年人的成长发展条件,但是,由于利益结构的调整,不同阶层表现为不同经济状态,导致我国未成年人生活在总体改善的情况下同时存在绝对贫困和严峻的相对贫困问题。然而,我国关于未成年人贫困问题的研究还很落后。笔者在中国学术期刊网以“未成年”和“贫困”为检索词,将时间限定为2001—2010年在“题名”项搜索,仅有5篇文章(其中一篇是外文文摘)。考虑到用词的差异,笔者又尝试以“青少年”、“儿童”、“少年”分别与“贫困”组合在中国学术期刊网进行检索。通过对这些文章的研读,发现直接研究未成年人贫困问题的几乎没有。部分涉及到未成年人贫困的探讨也主要以家庭贫困、地区贫困为主进行分析,聚焦点在于家庭等外部环境,而非未成年人,忽视了未成年人贫困的特殊性。与此同时,大多数文章都还是针对特殊困境未成年人进行探讨,没有把所有未成年人作为一个拥有独立社会权利的群体进行分析,没有形成普惠的研究与工作理念。在测度研究方面,仅有陈云凡的一篇文章利用货币分析方法对我国未成年人贫困状况进行了测算。这反映出我国未成年人贫困测度研究还处于很低的水平,实践中也没有建立起科学的测度体系,不能准确全面把握未成年人贫困状态,对问题的研究、政策的探讨就难以保证现实针对性与科学有效性。因而,应该在借鉴国外未成年人贫困测度经验的基础上,构建起符合我国国情的测度体系。
  
  2 启示
  建立未成年人贫困测度体系是全面把握我国未成年人贫困状况,制定更加科学合理的未成年人贫困治理政策的关键。我们既要借鉴别国经验,又要考虑我国实际;既要着眼长远,实现我国未成年人贫困研究与工作的长足进展,又要考虑当前实际,循序渐进;既要以科学严谨的态度尽可能构建完善的未成年人贫困测度体系,又要考虑当前实际需要的紧迫性与操作的可行性,更好地服务于我国未成年人贫困工作实践。
  (1)要从理念上重视未成年人的贫困问题。这是建立未成年人贫困测度体系的思想基础。未成年人无论在生理上还是心理上都是社会中的弱势群体,作为社会的未来建设者,他们有权利从社会获得抚育与保障。鉴于他们受贫困影响的特殊性与长期性,尤应获得重视,充分认识该问题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进程中的重要影响,培育起由社会承担未成年人抚育的部分负担的理念。
  (2)要明确未成年人贫困的内涵。这是建立未成年人贫困测度体系的学理基础。未成年人贫困内涵的界定直接关系到测度指标的选取、测度结果的表达。我国目前未成年人贫困工作乃至整个贫困工作都还主要停留在一维的收入界定层面,未能全面反映未成年人贫困实际,应该扩充对未成年人贫困的认识,借鉴联合国儿童基金会等国际组织的观点,从物质、文化、健康、教育、社会参与等多方面界定我国未成年人贫困。
  (3)要建立完备的未成年人贫困信息搜集系统。这是建立未成年人贫困测度体系的工具保障。未成年人贫困涉及到多个维度,只有建立起完备的信息采集系统才能真正满足描述现实的需要。从国外来看,英国、美国、加拿大等未成年人贫困工作开展较早的国家都在这方面进行了大量投入,建立起既能满足时间序列分析,又能进行面板数据对比的数据库,对详尽分析未成年人贫困变化与诸因素间的关联提供了详尽资料。我国要建立这一系统既要发挥政府主导与投入的作用,又要充分调动科研院所、NGO等的参与热情,弥补政府工作中的不足。
  (4)具体工作中,应该坚持从基础环节起步,逐步完善。这是建立未成年人贫困测度体系的基本路径。首先要建立起基于货币收入的未成年人贫困测量体系,同时辅以教育、医疗状况的测量,利用数量法进行直观描述。由于我国不同区域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宜以省为单位制定各自的贫困标准。同时,考虑到家庭贫富差异,既应该有绝对贫困的测量,也应有相对贫困的测量。
  在这些初步工作的基础上,随着未成年人贫困研究与治理工作的推进,在不断积累工作经验的基础上逐步完善测度体系,丰富测度内容,综合分析,更加全面科学地反映未成年人生活状态,揭示未成年人贫困问题,为制定未成年人贫困治理政策与开展治理工作提供充分支撑。(责任编辑:南粤论文中心)转贴于南粤论文中心: http://www.nylw.net(南粤论文中心__代写代发论文_毕业论文带写_广州职称论文代发_广州论文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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