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法律关系论纲(2)

来源:南粤论文中心 作者:边慧亮 发表于:2013-08-16 16:24  点击:
【关健词】刑事诉讼;法律关系;本质;法锁
第二,在刑事诉讼法学的学科构建上,它也是刑事诉讼法学的灵魂。在刑事诉讼目的、结构等刑事诉讼理论的核心理论范畴、无罪推定原则和辩护原则等刑事诉讼基本原则、诉的理论和诉权理论等传统诉讼基本理论以及从刑事

  第二,在刑事诉讼法学的学科构建上,它也是刑事诉讼法学的灵魂。在刑事诉讼目的、结构等刑事诉讼理论的核心理论范畴、无罪推定原则和辩护原则等刑事诉讼基本原则、诉的理论和诉权理论等传统诉讼基本理论以及从刑事立案、侦查、审查起诉到审判的整个刑事诉讼程序中都无一例外地体现着法律关系基本理论的原则精神。在现代法治条件下,笔者认为,可以这样来形容刑事诉讼程序:刑事诉讼程序就是由一系列具体的刑事诉讼法上的“法锁”(微观层面)所链接而成的一个个刑事诉讼法上的法律锁链体系(中观层面),再由一系列法律锁链体系(中观层面)有机地组成一个系统完整的法律锁链网络体系(宏观层面)。这似乎使人容易联想到“手铐、脚镣、牢笼和监狱”!如果说“手铐、脚镣、牢笼和监狱”是古往今来国家和社会生活中一种现实的和物质的、有形的“法锁”的话,那么“刑事诉讼”在国家和社会制度层面又何尝不是一种理想的和抽象的、无形的“法锁”呢?
  综上所述,不难看出,刑事诉讼法律关系理论当属刑事诉讼法学理论之实质核心理论之一无疑。顾及于此,笔者记得我国一位著名民法学家在其主编的经典《民法学》教科书中曾经这样描述:“一部民法学就是一部民事法律关系学。”同理,笔者认为,在有着悠久成文法传统的大陆法国家,一部刑事诉讼法学又何尝不是一部刑事诉讼法律关系学。这或许就是刑事诉讼法律关系理论的理论品性之真正所在。因为这不但是我国刑事诉讼法学理论由注释法学向理论法学在整体上系统转型的关键所在,而且也是转型期我国刑事诉讼制度现代化、国际化和法治化的重要理论支撑,更是我国刑事诉讼法的科学化、民主化和理性化的重要契机。就此意义而言,也唯此法律关系理论方得为解开刑事诉讼法学理论由注释法学从整体上系统转型为理论法学之“哥德巴赫猜想”的金钥匙。这也使得刑事诉讼法律关系理论在国家刑事诉讼法律制度和司法制度的构建中必将发挥更大的立法和司法实践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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