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和发展都离不开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10)

来源:南粤论文中心 作者:刘文通 发表于:2013-04-22 14:40  点击:
【关健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改革;发展;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理论创
(三)转变发展道路的核心是纠正超阶段的历史性错误 发展道路的转变也是发展阶段和经济社会形态的自然回归。传统社会主义道路的要害是超阶段,因此,转变发展道路的核心是纠正超阶段的错误,实现发展阶段和经济社会

  

  (三)转变发展道路的核心是纠正超阶段的历史性错误
  发展道路的转变也是发展阶段和经济社会形态的自然回归。传统社会主义道路的要害是超阶段,因此,转变发展道路的核心是纠正超阶段的错误,实现发展阶段和经济社会形态的正确回归。在这种回归中,包含着一系列经济关系——交换方式和经济形式,经济制度和分配方式——的回归。发展阶段、社会形态和经济关系的回归自然需要理论创新,但是,既然发展道路的转变离不开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的指导,那么,发展阶段、社会形态和经济关系的回归也就同样离不开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的指导。一旦离开或者偏离了基本理论的指导,以回归为基本方向和主要内容的改革就必然会发生偏差和失误。如果认为我国的改革不过是传统社会主义的“自我完善”,那就不可能是“第二次革命”。
  发展道路转变的基本内容是发展阶段和经济社会形态的重新定位。本来,后发展国家选择特殊的发展道路,并不是要超越必经的发展阶段,不是要改变社会形态的基本定位,而是在条件许可的范围内偏离一般的发展道路,选择新的发展路径和社会形式。一旦改变了基本定位,特殊道路就会变成不可持续。由于十月革命胜利后的苏联混淆了社会主义道路和社会主义制度的区别,改变了本来的历史定位,以为已经建立了社会主义制度,进入了共产主义社会第一阶段,结果,半个世纪以后终于把自己推上了绝路。东欧国家的情况和苏联大同小异。中国也因为起初历史定位不正确,使自己所走的社会主义道路陷入曲折。毛泽东曾经正确地认为,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胜利以后,所建立的社会形态和国家制度,既不是旧式的、欧美式的、资产阶级专政的、资本主义的共和国,也不是苏联式的、无产阶级专政的、社会主义的共和国,而是几个革命阶级联合专政的新民主主义共和国。这是一种全新的经济社会形态和国家形式——第三种形式。[16]675-677新民主主义社会的未来是社会主义社会。在新民主主义社会阶段,不是消灭商品生产和市场经济,不是根本消灭私有制和资本主义生产方式,而是在国营经济的领导下,实行公私兼顾、社资并存、劳资两利、经济自由的经济制度。这是正确的历史定位。在马克思关于人类社会三个阶段的划分中,新民主主义社会仍然处在第二阶段,也就是说,和资本主义社会处于同一个阶段。然而,这种正确的历史定位却因为急于超阶段而夭折了。传统社会主义道路把我国现阶段定位在共产主义社会第一阶段,即人类社会第三阶段——自由联合阶段。这不仅是交换方式和经济形式的超阶段(即超越了商品生产和市场经济),而且是社会形态和经济制度的超阶段。我们在经历了20余年的曲折以后才开始认识到生产关系同生产力不适应;直到党的十三大才开始在理论认识上回归正确的历史定位——“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所谓“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实际上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初级阶段,或者说是后发展国家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而不是共产主义社会第一阶段的初级阶段。这个阶段仍然属于人类社会的第二阶段——物的依赖关系阶段。可见,在质的规定性上,所谓“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更接近于先前的新民主主义社会。如果没有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的指导,这种历史定位的正确回归是根本不可能的。我国社会形态的重新定位,自然决定了一系列经济关系(所有制关系和分配方式,交换方式和经济形式)的重新定位。
  从计划经济转向市场经济实际上是交换方式和经济形式的重新定位。从计划经济转向市场经济,以及从闭关自守转向对外开放,所涉及的是不同的交换方式或经济形式;而交换方式或经济形式归根到底是由所有制形式和生产方式决定的。过去之所以实行计划经济,完全是因为我们把我国现阶段定位在共产主义社会第一阶段。但实际上,由于不具备必要的条件,名义上的计划经济变成了实际上的国家垄断和超经济强制。既然发展阶段和社会形态已经重新定位,交换方式和经济形式也必须重新定位,即必须由计划经济转向市场经济。实践证明,我国现阶段的交换方式和经济形式,不可能是产品和劳动的直接交换,不可能实行直接的社会统一组织和有计划的调节,而只能是商品生产和市场经济。而且,商品生产的普遍化和价值形式的充分发展,必然导致劳动和所有权的分离,必然使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成为基本形式。根据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所谓“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一个不确切的概念,既不是“社会主义社会(或社会主义条件下)”的市场经济,也不是“社会主义性质”的市场经济;“社会主义”这个定语只不过意味着,市场经济存在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初级阶段”。闭关自守是经济形式定位不合理的必然结果。既然我国现阶段必须采取市场经济形式,那么,就必须以商品、价值和资本的形式与国际社会进行交往,就必须对外开放。对外开放本质上是对外国资本的开放。
  从两种公有制转向多种所有制并存实际上是所有制关系的重新定位。我国过去之所以消灭私有制,力图在全部实行公有制的基础上实行按劳分配,同样是基于不正确的历史定位。但是,在传统社会主义时代,由于不具备建立真正的社会主义公有制(社会所有制)的经济条件,名义上的社会主义公有制不过是国家所有制和政府所有制——由国家和政府代表的行政性的公有制;而所谓的“按劳分配”不过是配给制和平均主义的“大锅饭”。既然发展阶段和社会形态必须重新定位,既然交换方式和经济形式也随之重新定位,那么,所有制关系(从而经济制度)和分配方式也必须与之相适应。变革所有制关系和经济制度的实质是,为发展商品生产和市场经济创造条件(市场主体和市场体系本身)。经过改革,我国的所有制形式和结构,已经从“一大二公”转向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其基本方向是,在国有经济掌握经济命脉的前提下,形成公私并存、社资兼有的复合经济制度和所有制结构。与此相联系,形成了多种生产方式和多种劳动方式同时并存的格局。其中,基本的生产方式是资本和雇佣劳动的关系。这就要求,理论界必须对变化了的经济关系作出科学的实事求是的概括,而这种概括本身又必须以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和科学范畴为依据。如果理论上的概括脱离实际,名不副实,就失去了理论上的说服力。 (责任编辑:南粤论文中心)转贴于南粤论文中心: http://www.nylw.net(代写代发论文_毕业论文带写_广州职称论文代发_广州论文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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