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西周瞽史的谏诫职责(3)

来源:网络(转载) 作者:过常宝 发表于:2011-11-04 14:35  点击:
【关健词】瞽史;宗教职能;政治职能;谏诫职能
但细绎文意,所谓通上下亲疏远近在先秦文献中,无一例外是指沟通鬼神。上下泛指天神地祗,亲疏指祖先的亡灵,远近则指山水地望之神。所以,六辞也是面对神灵的祷祝语。只是与日常祝祷不同,此六辞在很大程度上与政

  但细绎文意,所谓“通上下亲疏远近”在先秦文献中,无一例外是指沟通鬼神。上下泛指天神地祗,亲疏指祖先的亡灵,远近则指山水地望之神。所以,“六辞”也是面对神灵的祷祝语。只是与日常祝祷不同,此“六辞”在很大程度上与政令相关。西周时期政治活动虽然不像殷商那样与宗教行为分不开,但也没有完全独立,一些重要的活动还必须在祖宗神灵的庇佑下,才能获得充分的依据。如《尚书》所录“周初八诰”,即是周公假祖灵而颁行的政治训令。所以,大祝“六辞”实乃是因重大社会事件,而求助于神灵,或假神灵而颁行政令,确“以生人通辞为文”,但仍要仰仗宗教的权威。这样说来,《周礼·大祝》所云皆为祭祀祝祷事:“六祝之辞”为日常祷祝,“六祈”为六种祭祀方式,“六辞”为六类与政治事务相关的祷祝。
  在众多巫史之职中,祝是离鬼神最近的人。《左传·哀公十三年》载吴晋会盟,吴欲扣留鲁子服景伯。子服景伯曰:
  
  鲁将以十月上辛有事于上帝、先王、季辛而
  毕,何世有职焉,向襄以来,未之改也,若不会,
  祝宗将曰:“吴实然。”杜预注云:“言鲁祝宗将告云景伯不会,坐为吴所囚。吴人信鬼,故以恐之。”显然,人们相信祝有通神的能力,因而能使鬼神对人类进行赏罚。
  西周初期,周公“摄政当国”进行政治变革,主要通过“诰”的形式对成王及其他诸侯王进行训诫。“诰”为大祝“六辞”之一,郑众所谓“文雅辞令,难为者也,故大祝官主作六辞”,也就是说,“祝”专有此 权除了宗教上的原因外,而且有技能上的优势。那么,祝也就顺理成章地继承了训诫的权力。
  这个推论,可在《逸周书》中得到证实。《逸周书·周祝解》云:
  
  曰:维哉!其时告汝:(不闻)道,恐为身灾。
  讙哉民乎!朕则生汝,朕则刑汝,朕则经汝,
  (朕则阜汝),朕则亡汝,朕则寿汝,朕则名
  汝。
  潘振认为《周祝解》是“设为训民之辞,祝官读之以讽王也”,这一段则是“祝官开读”。这个所谓“开读”,是在宣示一种神权,能“生汝”、“刑汝”、“寿汝”、“亡汝”的,只有鬼神。陈逢衡也同意《周祝解》是“周祝垂戒之语”,并“直开老氏《道德》之先”。则《周祝解》作为一篇训诫辞是可以肯定的。我们看这段文字:
  教之以礼,民不争,被之以刑,民始听,因其
  能,民乃静。故狐有牙儿不敢以噬,獂有蚤而不
  敢以撅,势居小者不能为大。这明显是教君王统治之道,全文大致如此,所以,这是一篇针对周王的训诫辞,“开读”显示了周祝训诫权力来自鬼神,而正文则通过征引熟语的方式进行训诫,并无鬼神的痕迹。
  由此我们可以得出结论:西周和春秋时期,祝同时拥有宗教和世俗两重职责,尤其具有训诫君王的世俗职责,而其训诫权力来自于祝职的宗教权能。
  同样的例子也发生在另一个职务“宗”身上。“宗”原为管理宗族祭祀等事务的职位。《周礼·春官·大宗伯》云:“以宾礼亲邦国,春见日朝,夏见日宗,秋见日觐,冬见日遇,时见日会,殷见日同。”大宗伯是周天子的官属,宾礼指同姓诸侯四时朝觐。朝、宗、觐、遇、会、同实际上是以大宗伯为首,会合同宗诸侯,进行宗族性礼仪活动。其中的“宗”与祭祖有关。而“谟”同“谋”,来源于传说中的咨议传统。《尚书·洛诰》记成王曰:“公其以予万亿年敬天之休,拜手稽首诲言。”公即周公,“诲言”被于省吾解释为“谋言,犹云谘言、问言”。此未必是典型的咨言行为,但也说明老年长者对王的教诲可称为“谋”,也就是“谟”。所以,“夏宗以陈天下之谟”,就是在“宗”的仪式上,由大宗伯讲论治理天下之道。也就是说,宗伯作为一种宗教性的职务,同样具有训告或谏诫的责任。
  
  四、宗教人员谏诫权力的来源
  
  祝宗卜史和乐人是常说的宗教人员。他们在西周时代,都具有圣俗两重职能,尤其是具有谏诫君王的权力,这不是巧合,而是一种制度性的安排。这种文化现象是如何产生的呢?周朝成立之初,以周公为首的有识之士对殷商宗教文化进行了深刻的反省,通过制礼作乐,将殷商巫政改造为西周的教化政治。周公是周族的宗教领袖,其时又吸收了不少来自殷商的宗教人员,所以,他的权威和行为依据不能完全离开宗教。所谓“制礼作乐”,是一种在传统宗教仪式外壳下进行的文化变革,是“神道设教”。此形态下的新政治制度离不开宗教专业人员,所以,宗教人员同时担任世俗职务,并凭借这宗教传统,享有意识形态的领导权,是顺理成章的。这也是“大小官名及职事之名,多由史出”的原因。
  但几乎所有的祝史人员都拥有谏诫君王的权力,并不能完全归因于上面的解释,而是与周公为周政权所确立的训诫政治形态有关。
  周公摄政称王,只是一种宗教上的便宜行事,他并没有完全取消成王的权位。那么,如何平衡两个王之间的关系,就成了周代政治的一件大事。事实上,由于周公本人的相对强势,并过多地介入政治和军事,引起了流言,导致政治危机,迫使两王并立的政治架构流产,周公归政成王。在这样的环境下,周公主要借助神圣身份,采用训诰的方式来推行自己的政治意图。一种训诫式的政治模式由此慢慢建立起来。
  首先,周公构建了一个政治训诫的传统。《尚书·无逸》录周公话云:“我闻日:古之人犹胥训告,胥保惠,胥教诲,民无或胥诪张为幻。”而这个训诫传统,又与传说中的长老咨议政治有关,即《礼记·内则》所云“三王……既养老而后乞言”。《逸周书·皇门解》录周公话云:“呜呼!下邑小国克有耇老据屏位,建沈人,非不用明刑。维其开告于予嘉德之说,命我辟王小至于大。我闻在昔有国誓王之不绥于血口,乃维其有大门宗子势臣,内不茂扬肃德,讫亦有孚,以助厥辟,勤王国王家。乃方求论择元圣武夫,羞于王所,其善臣以至于有分私子。苟克有常,罔不允通,咸献言在于王所,人斯是助王恭明祀、敷明刑。”说古今圣王的成功都离不开“翥老”的“献言”。而关于这一传统的经典文本,就是《尚书·皋陶谟》。《皋陶谟》描述的正是咨议政治行为,它记载了皋陶对舜的教诲。这篇文章出于周人的追溯,反映的就是周公的训诫政治的构想。 (责任编辑:南粤论文中心)转贴于南粤论文中心: http://www.nylw.net(南粤论文中心__代写代发论文_毕业论文带写_广州职称论文代发_广州论文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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