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用电影展现和保存民俗事象的利弊(3)

来源:网络(转载) 作者:臧卢璐 发表于:2011-11-14 08:43  点击:
【关健词】电影 民俗 非物质文化遗产
中国观众都知道,千年的缠足陋俗摧残了中国多少女性的肉体与灵魂,直到新中国成立之后,这个遗风陋俗才被禁止,现在已经完全杜绝了。但是,对于大部分对中国民俗不熟悉的西方观众来说,看完这部电影的直观印象就是

  中国观众都知道,千年的缠足陋俗摧残了中国多少女性的肉体与灵魂,直到新中国成立之后,这个遗风陋俗才被禁止,现在已经完全杜绝了。但是,对于大部分对中国民俗不熟悉的西方观众来说,看完这部电影的直观印象就是中国妇女从古至今都普遍流行缠足,因为只要拥有完美的小脚,就可以像片中的百合那样“飞上枝头变凤凰”。这样,片中对“缠足”的陋俗采取暧昧不清、有头无尾的处理方式,会让国外观众对中国文化现状产生误解,甚至有一种故意迎合西方观众对中国陋俗的好奇心的嫌疑。
  四、小结:电影创作者的责任感和立场
  “民俗影视具有真实、科学、动态、多维等特点,是记录、保存、保护和展示民俗文化原生形态的重要载体。”[8]用电影艺术将包括“非物质文化遗产”在内的民俗事象生动地呈现在观众面前,是应该受到鼓励的,这体现了电影创作者对保存民族文化的高度责任感。值得商榷的地方在于对民俗事象的处理方法上,电影创作者也应该有端正的态度和立场。从《花腰新娘》中我们知道,由于把婚房设置在二楼的情节设置违反了彝族风俗,导致了当地人的不满和抗议。可见,影片在对故事的叙述时一定要尊重当地民族的生活习惯,否则就不能原汁原味的展现和保存民俗事象。从《雪花秘扇》的遭人诟病我们也可以得到教训。电影既然是一种传媒艺术,就必定会向观众传递一种价值观。如果一味为了迎合西方观众的好奇心理而对东方陋俗进行美化,不但会使西方观众对中国的文化现状造成误解,也会使电影的艺术魅力大打折扣,影响本身在电影史上的地位和评价。
  
  注释
  [1]廖海波:《影视民俗学》,北京大学出版社,2007年,第19页。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转引自惠恭健:《世博影像传播的种类与实现途径初探——传播视野中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河南社会科学》,2010年第05期,第62页。
  [3]马学良:《彝族文化史》,上海人民出版社,1989年,第224页。
  [4]朱凌飞,王姝:《艺术过程与社会变迁——对民族民间艺术的流变的人类学思考》,《云南艺术学院学报》,2009年第3期,第54页。
  [5]《湖南各县调查笔记》,转引自宫哲兵:《女书兴衰的社会原因》,《求索》,1992年第1期,第69页。
  [6](硕)周红金:《“女书”世界里的江永女性:对女书作品内容的一种社会学分析》,中南大学,2005年,第5页。
  [7]宫哲兵:《女书兴衰的社会原因》,《求索》,1992年第1期,第70页。
  [8]黄凤兰:《从民俗影视片的特点谈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江西社会科学》,2005年第12期,第25页。
  参考文献
  [1] 廖海波:《影视民俗学》,北京大学出版社,2007年
  [2] 马学良:《彝族文化史》,上海人民出版社,1989年
  [3] 陈建宪:《文化创新与母题重构——论非物质文化遗产在现代社会的功能整合》,《民间文化论坛》,2006年第04期
  [4](硕)周红金:《“女书”世界里的江永女性:对女书作品内容的一种社会学分析》,中南大学,2005年
  [5] 朱凌飞,王姝:《艺术过程与社会变迁——对民族民间艺术的流变的人类学思考》,《云南艺术学院学报》,2009年第3期
  [6] 宫哲兵:《女书兴衰的社会原因》,《求索》,1992年第1期
  [7] 惠恭健:《世博影像传播的种类与实现途径初探——传播视野中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河南社会科学》,2010年第05期
  [8] 黄凤兰:《从民俗影视片的特点谈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江西社会科学》,2005年第12期
  [10] 巩盼盼:《利用影视手段保护和开发“非遗”的启示》,《湖北民族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0年第6期
  
  作者简介
  臧卢璐,1985年生,女,华中师范大学文学院2010级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是中国民间文学和民俗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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