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腐倡廉工作在建设和谐社会的影响

来源:网络(WWW.NYLW.NET) 作者:宋丽琦 发表于:2010-10-02 11:17  点击:
【关健词】反腐倡廉;建设;和谐社会;影响
【摘要】 腐败破坏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影响和谐文化建设。反腐败斗争的形势决定了反腐倡廉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紧迫任务。本文将就反腐倡廉对建设和谐社会的影响谈几点粗浅看法。

前言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党中央面对新阶段新形势向全党提出的一项重大战略任务。反腐倡廉与构建和谐社会紧密相联,正因为目前还存在着消极腐败现象和违法犯罪活动,才会严重影响社会的稳定和和谐。构建和谐社会并不是不要反腐败,也并不是像有的人理解的那样,会官官相护,保持表面的和谐。而恰恰相反,是要通过深入反腐倡廉,来促进我们这个社会进一步和谐。有人担心,腐败查多了会不会引起民众的不平衡心理,进而影响社会稳定和和谐。这就更没有道理了。腐败与社会的公平公正是背道而驰的,损害的是社会的公共利益,对于腐败行为和腐败分子不查处,如何体现公平正义,社会和谐也无从谈起。当前,由于各方面的因素,腐败现象还不可能完全根除,但党中央坚决惩治腐败的态度是十分明确的,有关职能机关也做了大量的工作。通过严格执纪执法,坚决查处各种腐败行为,弘扬求真务实之风,优化发展环境,狠刹不正之风,加强环境保护执法监察等,推动和促进民主法制进程,维护公平正义,打造廉洁、诚信的政府形象,增强社会活力,保持社会安定有序,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
  
  1.反腐倡廉对建设和谐社会的影响
  
  1.1反腐倡廉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
  中国共产党作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组织者和领导者,要实现构建和谐社会的目标,就必须根据新形势和新任务,不断加强党的执政能力,搞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只有这样才能更加坚强有力地率领广大人民群众实现建构和谐社会的历史任务。因此,反腐倡廉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贫富分化、利益重组使党一直处于严峻的考验之中,少数领导干部在物质利益和金钱的诱惑下,以权谋私、贪污腐化;少数部门为了小集体的私利,大搞行业不正之风,损害广大群众的利益,所有这些不仅使国有资产受到损失,也败坏了党的形象,是造成引发社会矛盾和问题的重要因素之一。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是能否实现和谐社会建构的重要保证。只有长期地、坚定不移地反对腐败,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的能力,建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目标才能尽快实现,因此,反腐倡廉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系统工程中的重要部分,在任何时候都应予以高度重视。
  1.2反腐倡廉促使社会利益分配基本趋于公平
  反腐倡廉、构建和谐社会,就是要构建能够有效化解矛盾、消除矛盾和预防矛盾激化的机制。当务之急是要解决分配差异化带来的贫富差距过大问题,首先是通过加速发展经济增加社会财富逐步缩小分配的拉差。其次是利用经济调节措施调节现行的分配制度,主要调节地区与地区之间、城镇与乡村之间、富人与一般居民之间等三方面的差距,尽可能将初次分配的不平等程度限制在一定范围内,使之逐步趋于较为合理、平等。再次是必须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再分配机制,这套机制至少应该救助最困难的社会群体,补偿那些利益受到损害的人,除此之外,它还应该为大多数人提供收入保障、就业保障、医疗保障和养老保障,缓解和消除社会矛盾及由此带来的导致社会不和谐的因素。可见,加强反腐倡廉有利于维护社会公正公平,理顺群众情绪。
  1.3反腐倡廉工作有利于维护社会的公平与正义
  我国实行社会主义的根本目的,就是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广大党员和干部都要为实现人民群众的利益不断奋斗。所有国家工作人员,作为人民的公仆,其重要职责就是要将人民群众创造的物质财富合理地分配给人民群众。一些领导干部中的腐败行为在经济上的主要表现,就是对财物的占有和挥霍,它实质上是对社会生产关系的侵犯,侵占人民群众的经济利益,损害党和群众的血肉联系,制造干群对立,激化人民内部的矛盾。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就是要通过查处腐败分子,维护资源配置市场化。近些年来,各地紧紧抓住管钱、制权、用人等环节,通过认真落实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招标拍卖、建筑工程项目公开招标、政府采购、产权进入市场等“四项制度”,深化行政审批制度、财政管理制度、干部人事制度、投资体制、司法体制和金融企业等“六项改革”,规范行政服务中心、综合招投标中心、国库集中收付中心和经济发展环境投诉中心等“四个中心”管理,广泛推行政务、事务、厂务、村务等“四个公开”工作,有效地解决了公共权力部门化、部门权力个人化的问题,以市场为主调控公共权力配置,加强对权力的监控,有效地制止和预防了腐败现象的滋生蔓延,维护了社会的公平与正义。
  1.4反腐倡廉可有效地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社会稳定是社会和谐的前提。历史和现实的经验都证明,执政党处理好与人民群众的关系,社会才能和谐、稳定;反之,社会就会缺乏活力,矛盾丛生,甚至导致社会动荡、政权更迭。近年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一方面认真开展纠正医药购销、中小学乱收费、涉农负担等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加大了纠正土地征用、城镇拆迁、企业改革和拖欠民工工资等方面存在的损害群众利益行为的力度,着力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维护了群众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通过开展民主评议、加强执法效能监察等活动,完善对司法和行政执法、经济与社会管理、公有企业和事业单位的多角度监督,促使其转变作风,提高效率,更好地为群众、为社会服务。同时,认真处理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受理党员、干部的申诉和举报,维护党员、干部的正当权益,及时掌握和查处党员、干部中各类违纪违法案件。一些地方纪检监察机关还建立“谈心室”、开展问卷调查、上门征询意见、纪委书记同下级党政负责人谈话、召开座谈会等各种形式,畅通社情民意渠道,运用教育、协商、调解等方法,及时合理处理群众反映的问题,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理群体性事件,有效地促进了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以及社会各方面关系的和谐与稳定。
  
  2.总结语
  
  反腐败斗争的形势决定了反腐倡廉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紧迫任务。当前,我国反腐倡廉工作不断取得新的进展,但也必须清醒地看到,一些领域的腐败现象仍然比较严重,反腐倡廉的形势依然比较严峻。因此,党的各级组织要深入贯彻实施中国共产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以更坚决的态度、更有力的措施、更扎实的工作,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有效遏制腐败现象的滋生蔓延,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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