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作会计专业论文的学术要求:要素·程序·规范(5)

来源:未知 作者:南粤论文中心 发表于:2010-01-22 09:31  点击:
【关健词】要素,程序,规范,要求,学术,会计,专业,论文,写作,内容,
总结 合式。由于本论内容丰富,若篇幅较长时,可以采用多层结构,内部划分若干部分,再列明几级标题(大标题、小标题)或用层次级别顺序号来表示;内容简单,篇幅较小时,也可以采用一层结构,只划分大的部分,仅列
总结合式。由于本论内容丰富,若篇幅较长时,可以采用多层结构,内部划分若干部分,再列明几级标题(大标题、小标题)或用层次级别顺序号来表示;内容简单,篇幅较小时,也可以采用一层结构,只划分大的部分,仅列明大标题,或用一级顺序号来表示即可。
  3. 结语。对于内容丰富、篇幅较长的学术论文,可以在本论之后写结语。它是整个论文的总结,应以简练的文字说明论文所做的工作以及所得到的主要结论,也可涉及论文存在的研究局限和需要进一步研究的问题等。结论是论文创造性研究的结晶与精华,要以严肃的态度,准确的文字和适当的词语来如实表达。结语一般不宜过长。它可以作为一个单独条次排列,但在标题前不加题序。如果结语内容不长,也可不加“结语”字样,而只是在正文后另起自然段写出结语类的文字即可(如:综上所述……),但宜在段前空一行。对于一般性篇幅不长的学术论文,可以不写结论,仅视与前言和本论的需要相衔接而写相应的结尾。
  
  (六)注释(写作会计专业论文的学术要求:要素·程序·规范)
  在学术论文写作中,注释项目作为一种文化现象的历史源远流长,它体现了对他人研究成果的一种尊重与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早在我国古代,对典籍的注释就曾采用了注、解、传、笺、疏、章、句等多种形式,在现代学术论著中的注释项虽然已经相对简化,却仍然是论著文本的一个重要附属部分。论文中在运用注释方式时,要注意如下问题:
  1. 注释范围。论文中的注释主要用于以下三个方面:一是直接引文注释,即文中引用他人原话和相关资料所载数据时对出处的交待;二是间接引用注释,即文中吸收他人观点时对出处的交待;三是内容说明注释,即对文中需要补充说明而在正文中又不便详细阐述的其他问题所做出的解释。一般情况下,不能采用转引方式。
  2. 注释形式。注释的形式有三种:一是脚注(置于每页页脚,可每页重新编序号或者全文总编序号);二是尾注(置于全文末尾,全文总编序号);三是旁注(用括号说明前面的某一内容)。但现代论文中的注释一般采用随文加注,并多以脚注形式标注。
  3. 注释序号。注释序号一般以带圈的数字用上标编号,如“XXXXX①,……”(提倡用word软件的“插入”——“脚注”中的自动编码功能)。注释的序号每页从“①”起重新编号,且不宜直接置于单列一行的条、款、项、目上,也不宜直接置于相关表格名、插图名以及公式之后,而应当置于相应的导入性文字中。除直接引注外,注释序号一般宜插于文尾的标点符号内。
  4. 注释格式。注释的内容用小五号宋体(即通用word软件的默认标准)。注释中凡是涉及引用相关文献时,其标示内容及格式规范与后述参考文献的要求相同。
  
  (七)主要参考文献(写作会计专业论文的学术要求:要素·程序·规范)
  在论文篇后附参考文献,表明作者在研究过程中参阅其他资料情况,表明学术界对该论文题目的研究情况,为他人继续研究提供线索。论文中的参考文献项,需要注意以下问题:
  1. 涉及范围。主要参考文献是指与论文内容有密切关系,且在写作中部分参考或者借鉴了他人文献的观点和材料时,为了对其成果表示尊重,同时也为了指明主要资料出处并便于检索而列出的一项论文要素。其范围不仅包括注释中已涉及的文献,还可包括论文写作过程所涉及的其它文献。但不能列示阅读或者是与其没有多大关系的文献,因此,要避免出现列示参考文献时的充门面等不正常现象。
  2. 列示数量。主要参考文献应当列于文末,可另起页。一般情况下,论文后附主要参考文献的列示数量应当没有规定限额。但有时有些学位论文的学术规范要求有一定的数量。如,有的学校现行本科学士学位论文的参考文献就要求不少于15项(其中至少应包括3部以上的著作,还应当至少包括2项以上的外文文献)。3. 列示顺序。主要参考文献列示顺序一般为中文在前,外文在后。中文文献按第一作者姓氏的拼音增序排列,外文文献按第一作者名的字母增序排列,第一作者相同的文献则按发表时间增序排列。
  4. 列示格式。主要参考文献的字号一般小于正文半号字体。各条参考文献首行缩进两个字符后列序号(如果没有特殊要求,也不必列示序号),序号一般在方括号(即“[ X ]”)内列示,括号后空一格,再接相应的文献信息。一项文献的信息列示超过一行时,宜采用“悬挂缩进”格式。中文文献各要素之间的小圆点宜用全角状态下的圆点符号(即“.”),外文文献中的论题宜用斜体标示。著作类文献凡属第1版时则不必标明版次信息。
  5. 著者列示。主要参考文献的主要责任者列示方法为:中文著者先姓后名,外(英)文著者先名后姓。列示时不须标明编著形式(如:“张光明著”只标“张光明”,但译者需要注明,并用逗号“,”分隔,如:“李有明,译”)。一项文献涉及多个责任者时,应分别处理:外文著者只需标注第一个著者的姓名,空一格后附“etc.”;(责任编辑:南粤论文中心)转贴于南粤论文中心: http://www.nylw.net(南粤论文中心__代写代发论文_毕业论文带写_广州职称论文代发_广州论文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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