刍议动画理论中的几个概念

来源:南粤论文中心 作者:杨芬芬 发表于:2014-04-15 13:28  点击:
【关健词】动画;动画片;美术片
 【摘要】在中国动画理论研究中,关于动画、动画片和美术片三个概念的内涵和应用以及相互之间的关系,学术界一直没有很明确的定论。然而,这三个概念却是中国动画理论研究中最为基本的概念之一,笔者对其进行了深入的辨析和讨论。

       【中图分类号】J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4309(2014)01-0047-2
  从20世纪90年代至今,动画产业所具有的巨大市场潜力和良好市场前景引起了政府的关注,政府随之出台了一系列相关的政策,促进了中国动画业的迅猛发展。在这种背景下,学术界也开始对动画理论特别是中国动画理论展开了深入的研究。但遗憾的是,笔者以为有几个基本概念的内涵并没有得到真正深入的讨论,因此很有必要对其进行辨析厘清。
  一、动画
  动画艺术从诞生之初到现在,它的定义一直都在发生着变化,或者说一直都是模糊的。然而,若要研究动画理论,对动画进行定义必不可少。在此,我们不能采用具有本质主义色彩的动画定义。换言之,我们不必将“动画是什么”作为提问方式,并急于找出答案。因为这样一来,“动画”内涵在得到确定答案的同时也失去了开放性和包容性。笔者认为,具有开放性、灵活性和包容性的“动画”内涵将更符合动画发展的现实情况。“动画”这个概念实际上是舶来品,它出现于1917年的日本,最初指的是漫画。日本漫画巨匠手冢治虫先生在其漫画作品《珍宝岛》中,首创电影镜头感的运用,凸显出画面的叙事性特征,故漫画被称为动画。显然,这与现在我们所说的动画定义相去甚远。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日本又将由木偶、线绘等形式制作的影片统称为动画。不难看出,同一个概念指称对象的性质前后发生了巨大变化。第一是载体的变化:由书籍变成胶片;第二是状态的变化:由本来静止的画面变成了活动的影像。这样一来,“动画”的内涵也就发生了变化,战前“动画”的定义已经显然不再适用。动画究竟是什么?我们可以考察一下国际学术界对“动画”概念的界定。20世纪50年代,加拿大动画大师诺曼·麦克拉伦(Norman McLaren)提出了首度被广泛认可的动画定义:“动画这门艺术指的并不是会动的画,而是被描绘出来的动作的艺术;每格画面彼此之间所产生的效果,比起每格画面本身的效果要更为重要;因此动画是针对暗藏于画面之间的空隙加以操控的艺术。”1989年,爱德华·斯茂(Edward S.Small)和尤金·李文生(Eugene Levinson)在一篇名为《一个动画理论》(“Toward aTheory of Animation”)的论文中,将动画定义为“一种单元格摄影的技术”。莫林·佛尼斯(Maureen Furniss)1998年的著作《动感的艺术:动画美学》(ArtinMotion:animation aesthetics)中表示:“有个针对动画思考的办法就是和真人实景演出(live-action)的手法做比较。运用无生命的物体以及逐格(frame-by-frame)拍摄技巧,就表示是‘动画’,反之,利用看起来有生命的物体结合连续拍摄技巧,就表示‘真人实景电影’”。目前,全球最具影响力的动画组织——国际动画电影协会(International Animated Film Association)根据其章程,将动画定义为:“除了真人实景的拍摄方法以外,借由各种技术的操控来创造动态影像。”不难看出,从20世纪50年代至今,学术界对“动画”概念的界定实际上已经发生了一些微妙的变化,即对动画的媒介不再作硬性的规定。换言之,如果我们还把“动画”仅仅界定为animation中的电视动画或电影动画就具有了明显的局限性,因为当新兴的计算机动画出现后,传统动画动作停格、逐格拍摄、逐格变化的技巧(stop motion)与计算机动画设定“原画”(keyframes)动作的起点与终点的关键帧,然后给予足够的参数由计算机自动完成连续的技术(go motion)大相径庭,“动画”已经没有在每一格动作与下一格动作之间停格制作与停格拍摄的必要,故而也就不能再用传统动画所谓的逐格记录的特性来规定了。可见,随着动画技术的发展,动画这种“动态影像”的定义必须要有包容性和开放性的特点。比较而言,国际动画电影协会的定义最符合这两个特点,因此本书中“动画”概念的应用和考察对象的确定便以此作为根据。具体来说,动画定义中所谓的“动”,就是使原本没有生命的对象,如绘画、剪纸、皮影等获得生命与性格的体现。正如美国南加州大学动画专业教授珍妮·欧文在2003年青岛国际动画论坛上作会议报告时曾提出的动画概念——“给予生命,给予灵魂”(“To Give Life To,To Givesoul To”)。珍妮·欧文认为,动画是一种混合了诸多不同视觉语言的世界性语言,是一种语言分析的语言,是语言的语言。在这种特殊的语言中,需要通过创造性的工作,赋予形象以生命,赋予动画以灵魂。动画可以生动地表现出自然的关系、生命旅程的仪式、梦想梦境、神话、记忆、战争和平、精神、概念。而所谓的“画”,即“影像”,是指一种平面的视觉呈现形态。尽管众多动画形式中有木偶片或计算机技术生成的三维动画,但其中的三维空间仍然是虚拟的幻象,最终还是要借助于电影银幕、电视屏幕抑或计算机的显示器来展示的。所以,它们实际上还是一种平面的视觉呈现形态。动画过去的称谓名目繁多,“美术片”、“动画片”是我们一直沿用的传统称谓。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欧美、日本动画如潮水般涌入我国,又出现了“卡通片”、“漫画片”的叫法。但这些动画称谓之间的逻辑关系比较混乱,比如“动画”和“动画片”,在很多情况下就是互用的。虽然表面看来,这种混乱的逻辑关系并没有妨碍正常的交流,意义的顺利传达似乎也从来没有成为问题。然而,当我们把目光投向这种混乱现象的背后,就会发现其中所蕴藏的深层原因是一个严肃的学术问题:它一方面说明一个概念的内涵只要在实际应用中不产生障碍,就没有必要对其进行严格的界定;另一方面则折射出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我国动画发展的某些状况,即外来动画的大规模涌入使本土原有的动画认知体系受到了全新理念和形式的冲击,在一定程度上被解构,产生了内涵模糊的现象。“动画”内涵的模糊性恰恰说明动画艺术的发展是外延式的。事实上,动画内涵的一次次拓展并没有影响到原有概念的正常应用,每一种新型动画形式的出现总能够被“动画”概念接纳,这充分说明其具有足够的适应性和生命力。 (责任编辑:南粤论文中心)转贴于南粤论文中心: http://www.nylw.net(代写代发论文_毕业论文带写_广州职称论文代发_广州论文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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