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语语法教学中被忽视的关键内容

来源:南粤论文中心 作者:黄侠 发表于:2013-04-07 23:37  点击:
【关健词】英语语法;应用能力;真实交际环境
摘要:语法是语篇生成的核心成分,是语言学习的重要组成部分。当前语法教学中尚存在明显的重知识、轻能力的现象。教学中不能忽视语法与篇章组织、交际意图、认知状态、认知习惯等的关系,这些方面直接关系到学生语法应用能力的形成。其中有效和方便的做法就是把语法放在真实操作环境中学,使形式具有明确和具体的使用目的和意义。

        一、引言
  语法是外语教学中一个经久的话题。近年来,随着语言教学新思想、新方法的不断涌现,英语课堂变得活泼、多样。在这个过程中,人们一直在思考语法教学问题、尝试语法教学的方法。其中也有争论,最常讨论的问题是语法要不要教。其实这个问题掩盖了更实质性的问题:什么是语法?语法教学的内容包括什么?怎么教?只有弄清了这些问题,我们才能解决争论,使语法教学步入正确的轨道。陈力在2011年就提出了这些问题并从理论认识上进行了讨论[1]。本文试图紧密结合教学实际、联系常见问题并用具体的例子阐明我们在日常教学中忽视了哪些语法能力构成中的关键内容。
  二、语法的本质
  一般认为,语法是一套规则系统,这套规则描写了一种语言的一般使用规律,涉及语言的形式、意义和使用[2]。该定义告诉我们语法涉及三个方面,也可以说三个层面。三者是紧密相关、交互作用、相互依存的。因此,语法教学必须将形式、意义、功能结合,这是在语法教学研究中被反复强调了的。
  语法是语篇生成的核心组成部分。我们知道一种语言主要是由词汇和语法组成的,其中词汇只是一堆支离破碎的材料,很难独立表达意义和功能。语法帮助它们联结成句、联结成篇,使词汇有了强大的、复杂的表达能力。打个通俗的比方,词汇是我们人体的肌肉,而语法是连接肌肉的血管和神经。没有血管,肌肉没有生命;没有神经,肌肉没有功能。因此,语言学习离不开语法学习。语法不是静止的规则,它更重要的特性是其过程性内容(procedural component),即在实际的使用中,在具体的环境、语境中才能体现其意义和功能。延续上面的比喻,一根血管的形状、组织与另一血管没有本质区别,但它所处的位置、起到的作用就大不一样了。这种作用和重要性是由其所处的具体环境决定的。语法也是一样,离开了具体的环境,抽象出来的规则无很大意义,而且具有不确定性。早在20世纪90年代初,Marianne Celce-Murcia就指出,语法与意义、社会功能、语篇等相互作用,而不是孤立存在的体系[3]。因此,我们可以这样认为,语法不仅是语言内部的规则系统,也是语言使用的规则系统;它既包含陈述性知识(declarative knowledge),也包含过程性知识(procedural knowledge)。
  从上述对语法的定义看,语法学习是语言学习的重要组成部分。教语言当然也包含教语法。而且,语法教学要兼顾陈述性和过程性知识。
  三、语法教学中被忽视的关键内容
  语法教学强调“使用中学习”,强调“形式—意义—功能”三者的有机结合。但在我们的语法教学中,我们强调形式,强调意义,也通常与情境结合,但往往忽略了其他一些关键内容。
  (一)分词短语与构句习惯
  我们在教分词、分词短语时主要教什么?首先是分词的构成,然后是分词的作用。比如说,分词短语可以用来做伴随状况等。例1取自Helen Keller的《假如给我三天光明》一文:
  例1:Such stories set us thinking,wondering what we should do under similar circumstances.
  我们教语法的时候,注重的是用wondering还是wondered;强调wonder的动作发出者是否与主语相同。其实,在分词短语的应用中还有更重要的原因,如果我们细分析上例的话,就能发现think和wonder其实描述的是一个动作,wonder是对think的具体描写,分词短语的描写使信息更具体。因此,“伴随”只说明了两个动作同时发生,但没有揭示分词和谓语动词之间更细腻的关系。应该说这是英语构句的一种模式,即先总括描述,然后进行具体说明,主句描写出一个事件场景,分词短语进行细节描写,而这种细节描写更能传达作者的意图。
  因此,我们教分词短语的正确用法时应该教会学生“总启—细节描述”的构句模式,这样就把语法学习与遣词造句、语篇构建结合起来了。语法形式上的关联反映的是意义和功能的关联。如果我们教语法时就注意它的这些作用,学生在自己用语言来表达思想和意图时,就能自觉使用了,而不是停留在形式构成的对与错上。这也就能解决我们中国学生做题能力强、应用能力弱的问题了。下面引用一个例子让大家体会分词短语的这种构句能力和独到效果:
  例2:Jim Thorpe swept through both events,his hair flopping,his face smiling,his muscled body gliding along the track.
  我们碰到这样的句子时,可能更多的是强调名词主格独立结构这样的语法术语、语法概念及构成形式。其实这个句子中的分词短语与句子的谓语动词之间存在着“概括陈述—细节描述”的关系。主句勾勒出了主要事件,动词(swept through)定下了用词、语体、风格的基调,三个分词短语选取了该事件中的三个典型细节,通过感官、动态的描写使画面栩栩如生。我们可以清晰地看出主句与分词短语间的互补、联系和互动,缺一不可。分词短语与主句保持了语法的一致性,同时也保持了修辞等的一致性。这些一致性是为更重要的是意义、功能的一致性服务的。所以,学习分词短语应该和英语复杂句的构句能力训练结合起来,将被动辨认转化成主动产出,帮助学生形成语法结构的使用能力。这才是语法学习的终极目标。[4]

      (二)虚拟语气与交际意图
  最近听了一节讲授虚拟语气的课,教师采用个人经历、名人故事等创设了真实、生动、形象的情景,将各种非真实条件句的形式和意义很有条理地进行了展示、讲解和操练。比如,一开始,教师就用自己的真实情况来构句:因为要上公开课,心里紧张,晚上没睡好,今天眼睛有点红。
  例3:If I had slept well last night,I wouldn’t have had red eyes.
  这是一个与过去事实相反的非真实条件句,形式完美,意义也通过真实情境表达得清晰明了。但问题是这个句子是老师为了教授虚拟语气而造的,不是交际中真实使用的语言,这就造成了交际目的的缺失,也就是忽略了语法的功能:说这句话的目的是什么?
  我们什么情形下用非真实条件句?我们教此类语法规则时考虑过这个问题吗?诚然,我们可以用它来描写过去、憧憬未来。但在日常交际中,我们更多地用它来表达道歉、婉拒、后悔等功能。如: (责任编辑:南粤论文中心)转贴于南粤论文中心: http://www.nylw.net(代写代发论文_毕业论文带写_广州职称论文代发_广州论文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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