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言表达中的视角问题

来源:网络(WWW.NYLW.NET) 作者:刘瑾 发表于:2010-09-26 09:09  点击:
【关健词】视角;主观性;认知;修辞
视角是人类的一个普遍认知现象,是影响语言表达的一个重要因素。通过研究视角与语言表达,既可以探寻人类的某些基本认知规律,也可以揭示认知结构和语言结构之间的某些潜在关系。本文主要探讨与视角相关的两个基础理论问题:(1)视角与语言主观性;(2)视角、认知与修辞。

① a. Jan must be in Paris.
  b. I think that Jan is in Paris.
  c. Jan will stay in Paris.
  d. If Marie is well informed, Jan is staying in Paris.
  e. Jan is staying in Paris, unfortunately.
  在以上各句中,说话人因为融入话语客体而被客观化,但话语客体因为说话人的存在而被主观化(唐红芳2008,房红梅 马玉蕾2008,朱炜2008,丁黎明2009)。同样,视角化也可以通过不同的语言手段得以体现,如②。
  ② a. Jan likes Paris.
  b. Jan said: “At this moment a bear is coming towards my kitchen.”
  c. Jan said that at that moment a bear was coming towards his kitchen.
  d. Jan was afraid. At this moment, a bear was coming towards his kitchen.
  以上除②a是用隐性方式将话语中人物表现为意识主体外,其他各句都是用显性方式将话语中人物表现为意识主体:②b中,说话人通过直接引语形成话语中人物Jan的视角;②c是间接引语,涉及说话人和话语中人物Jan的两个视点,前者通过指示词that,所有格代词his和句子过去时表现出来,后者表现在趋向动词coming上;②d是话语中人物意识的自由间接表现,句中指示词this和趋向动词coming表现的都是话语中人物Jan的视点,但话语的过去时态体现的是说话人这个参照中心(the referential center)。
  Sanders & Spooren主要区分主观化和视角化,并将两者都归为语言主观性的表现方式(Sanders & Spooren 1997)。但是,对于视角与语言的主观性,仍然存在一个基本疑问:视角是否存在主客观之分?或者说,视角本身就是一个主观范畴?
  目前,学界关于语言主观性的研究较少涉及视角与主观性的理论探讨,一般是就某一结构指出说话人在视角上存在主观表现,但大多未以一定标准或系统模式说明视角主观性表现。这样,视角主观性的表现形式就很容易出现泛化的情况。例如:
  ③ a. 我打倒了他。
  b. 我把他打倒了。
  c. 他被我打倒了。(周红 2006:23)
  这三句都带有说话人的主观因素,即观察视角不同,前两句是“我”,后一句是“他”。每个句子都有观察视角,都带有一定主观性。因此,对于视角的主观性,必须进行一个程度性说明,即视角在主观性表现上有强弱之分。一般说来,弱主观视角指的是视角的表达形式与现实情状之间具有很大程度的对应,是对现实情状较为客观的反映,如“台上坐着主席团”和“主席团坐在台上”,The glass is half full和Theglass is half empty虽然反映说话人不同的视角,但它们都是对同一情状的客观反映。强主观视角指的是视角的表达形式与现实情状之间存在着很大的差异,是说话人对现实情状的主观反映,如“山谷中不时闪现出一间房舍”就是运动着的说话人的主观视角反映,即说话人主观上将真实的静止场景(房舍)虚拟为运动(闪现)场景。
  
  3 视角、认知与修辞
  
  视角与认知密不可分。在认知语言学中,视角作为一种重要的认知识解方式,总是影响和制约着语言的表达形式,即说话人(观察者)由于观察角度、方式不同,往往会对同一情景形成不同意象,采取不同的表达形式。例如:
  ④ a. The hill falls gently to the bank of the river.
  b. The hill rises gently from the bank of the river.
  从④可以看出,a中的动词fall体现说话人“由上至下”的视角,b中的rise则体现说话人“由下至上”的视角,而山峰与河岸事实上是处于同一空间静止状态,因此这两个表达形式反映了说话人对同一状态的不同视角体验。例如:
  ⑤ 然而,这感觉真是一纵即逝了——地安门大街,斑斓的橱窗,炫目的广告扑面而来,你不能不抛舍那珍贵的静谧,闯入绚烂之中。(陈建功 赵大年《皇城根》)
  ⑥ 在这一天行将结束时,他发现树木的品种出现了变化,粗壮高大的树木消失到了身后,眼前出现了一片低矮的树木,同时他听到了流水的响声。(余华《祖先》)
  例⑤和例⑥中加点的部分“广告”、“树木”实际上都是静止客体,但它们在句子中却分别通过运动动词“扑面而来”、“消失”、“出现”表现为运动客体。这实际上就是非真实现象的认知表征,即认知表征中的虚拟运动(fictive motion)(Talmy 2000)。其实,这种认知表征就是认知主体的视角表征,即说话人的一种主观视角。这种主观视角与Talmy的视角状态(perspectival mode)有很大关系。根据Talmy的理解,由语法形成的概念可以视为以图式范畴(schematic categories)的模式构成,而这些范畴又共同组成图式系统(schematic systems)。他重点提出三个图式系统:构型结构(configurational structure)、视角(perspective)和注意分布(distribution of attention)。其中,视角系统包括以下几个图式范畴:视角位置(perspectival location)、视角距离(perspectival distance)、视角状态(perspectival mode)和观察指向(direction of viewing)。虚拟运动其实就是视角状态的一种表现或者是一种视角动力(perspectivemotility),表现的是视点的动、静状态。它与视角距离经常共同作用于概念结构。一般说来,静止状态与远距视角、运动状态与近距视角相互一致,并且前者往往是整体注意,后者是局部注意。Talmy也因此将视角状态分为“概要式”(synoptic mode)和“序列式”(sequential mode):“概要式”采取静止远距视点和整体注意,“序列式”采取运动近距视点和局部注意(Talmy 2000:70)。例如:
  ⑦ a. There are some houses in the valley.
  b. There is a house every now and then through the valley.
  ⑦a属于概要式,⑦b属于序列式;⑦a表现的是说话人的静态视点,⑦b表现的却是说话人的动态视点,即说话人在移动,其视角也跟着移动,山谷中的房舍并没有移动。因此,⑦b的语言表达形式实际上反映了说话人的主观视角:说话人从自身视角出发,将移动着的自己作为视角参照点,因而得出的视角感知就是视角客体处于运动状态。
  不难看出,以上提到的虚拟运动表达在言语形式上也往往体现为一种修辞性表达,但其背后的动因主要还是认知主体的视角识解方式。在某些情况下,不使用所谓的“修辞性”表达,就无法描述特定对象。因为,“从认知角度看修辞,言语活动总是同人们的认知活动联系在一起,在提炼更具特色的言语表达形式的时候,尤其会利用到多种具体的认知方式、认知策略。因此,这一角度展开的修辞研究是把语言对世界的说明和描述看成运用并体现某一(些)认知方式、认知策略的产品,并且通过这样的产品把所描述的世界表现为一个体现这样的认知方式的世界,而这些认知方式、认知策略最终又是受人类基本的认知能力制约的”(徐盛桓2008:2)。这样,在使用如上例子时,实际上已将视角、认知与修辞融为一体。或者更进一步说,修辞不可能也不可以从哲学话语乃至一般话语中“免除”,它决不是单纯的文饰技巧。相反,修辞与思想共生,在塑造知觉模式和思维倾向方面比逻辑更具原始性和重要性(马天俊 2000:43)。 (责任编辑:南粤论文中心)转贴于南粤论文中心: http://www.nylw.net(代写代发论文_毕业论文带写_广州职称论文代发_广州论文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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