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非营利制度视角看遗产管理中“实然 ”与“应 然"的悖离(2)

来源:南粤论文中心 作者:张金玲 发表于:2010-03-02 07:32  点击:
【关健词】遗产管理;非营利制度;实然;应然
宏村30年经营权;1998年陕西成立旅游集团公 司,将秦兵马俑、秦始皇陵、华清池等一批文物单 位纳入该公司。后者如1996年安徽黄山成立旅 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1999年组建黄山旅游集团, 这两个经济实体与黄山管委会

宏村30年经营权;1998年陕西成立旅游集团公 司,将秦兵马俑、秦始皇陵、华清池等一批文物单 位纳入该公司。后者如1996年安徽黄山成立旅 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1999年组建黄山旅游集团, 这两个经济实体与黄山管委会是一套班子,两块 牌子。[41这种管理方式实际上往往让开发经营者 同时拥有了遗产资源的使用权或占用权,导致急 功近利式的开发和遗产破坏,如2000年底“三孔” 管理部门直接冲洗或擦拭古建筑或碑刻的“水洗 三孔”事件。近年来,黄山在景区大修索道、宾馆, 常住人口与占用土地急剧增长,景区社区化、城市 化趋势不断加强,遗产与生态环境受到严重破坏, 也说明了这个问题。另一种管理方式是直接由政 府、职能部门、事业单位进行管理和开发,如周口 店“北京人”遗址由中国科学院古脊椎动物与古人 类研究所管理和接待,圆明园由隶属建设部的园 林系统管理。这种方式容易导致遗产服务滞后, 遗产的历史文化价值和经济功能难以实现,当地 政府和社区居民对遗产保护缺乏动力。
遗产地门票也是考察遗产管理制度的一个重
要指标。作为实现景区效益、保障社会公平以及 维护景区环境可持续发展的潜在有效手段∞1,门 票“应然”的定价方式有三种,即免费、象征性低票 价和赢利性低票价。从历史来看,无论是发达国 家还是发展中国家,遗产旅游大体实行无门票或 象征性低价门票。当然,随着世界旅游人口的增 长和旅游业的兴盛,遗产管理成本的上升,赢利性 低票价将成为门票收取方式的主流方式。从非营 利制度视角看,门票仅是遗产管理的一种手段,而 非获取旅游收益的主要途径,门票收益主要应用 于补充遗产保护与管理的再投入。门票收取方式 得当,价格适宜,遗产展示主题突出,遗产价值才 能得到充分实现,遗产管理者、游客、遗产地居民 等利益相关群体也才能各得其所。但我国门票管
理中存在着定价过高、涨价过快,收取“园中园”门
票等“实然”情况。前者屡屡引起学界关注[6】,后
遗产区的展示、交通、导 游、场景出租等非赢利;
进行赢利经营.不区
 
者虽争议很大,学界却无专文研究。以圆明园为 例,据笔者2008年夏实地调研,其门票实际只是
赢利方式
分遗产区与非遗产区


绝大多数收益往往归
非遗产区的吃、住、行、
购、娱、通讯等可由社区 等进行赢利经营
 
荷花展的门票。既然圆明园是“遗址公园”,则只
利益部门和当地财 保障遗产保护的再投
 
有遗址才是其核心价值。公园管理者应将包括西 洋楼景区在内的遗址区作为展示主题,但游客支
赢利分配
政,很少用于遗产保 护再投入
入,【司时兼顾社区利益
和地区经济
 
付门票进入圆明园后看到的是荷花展,要看西洋
为部门或地区带来收 促进遗产保护和可持续
益;但往往不利于遗 利用,同时调动杜区积
 
管理效果
产的保护和可持续利
极性,发挥志愿者的作
 
楼遗址还要另外付费。这种门票收费方式,使遗
产价值、展示主题及开发利益互相侵害或遮蔽:主 题不能重点展示与呈现,则其社会价值无从体现; 单纯考虑经济利益,无疑将阻碍遗产主题展示和 价值实现,也有悖国家发展遗产旅游的初衷。
基于上文所述种种“实然”与“应然”的悖离, 自上个世纪九十年代以来,我国遗产管理改革问 题在学界聚讼纷纭,形成了“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 论”和“国家公园论”两种相互对立的主张。前者 将营销概念引入遗产服务,但有将遗产旅游混同 于一般经济资源的商业经营的倾向,未能把握遗 产管理的非营利性质和遗产原真性保护的首要要 求。后者虽与我国国情不甚吻合,但其实质即遗 产管理非营利制度却为当前我国所亟需。如若循 名责实,则以非营利制度为根本准则,做好遗产利 用的市场营销,应为我国遗产管理的必由之路。 应该指出的是,我国的文化遗产管理中,历史传统 和计划经济体制的影响依然存在,欧美国家遗产 管理先进经验也逐步引起国人反思和吸收。关于 我国遗产管理体制的论争,实际上既是对中国遗 产管理传统体制和理念的历史反思,也是对欧美 国家遗产管理体制引进和运用是否有效的现实批 判。尽管其中存在着若干分歧,但其基本的关怀 都是促进遗产保护和利用的均衡协调。所有权与 经营权分离制度与非营利制度的比较可见下表:
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制度和非营利制度比较
\制度类型   所有权与经营
权分离制度              非营利制度
遗产是一种经济资   遗产具有公共资源性与 依据       源,旅游业是尤烟产     可持续享用性质,具有 业                     历史文化价值及其经济
功能
用                     用;但管理机构的开发 积极性往往不高

三、非营利制度:遗产保护与可持续利用的必 由之路

遗产管理非营利制度在我国的确立,既需要 自上而下的体制安排;也需要自下而上的实践,也 就是各个遗产单位应以“非营利”作为其遗产管理 的理念,确立遗产利用的非营利制度。遗产管理 者应从以下几点加强遗产管理,促进其保护和利 用工作,促使其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继长增高。
一是要认真审视遗产地的身份和价值定位。 比如圆明园既然作为遗址公园,则其一切保护和 利用工作应该围绕“遗址”来进行,如果舍此而大 肆进行大面积的园林绿化、景点改造或重建,则是 舍本逐末。在过去的建设中,圆明园就曾经面临 因加快园林建设导致资金紧张的困难。当下圆明 园首先要在《中国文物保护准则》等文件的指导 下,积极争取政府资金和有关企事业单位的资金 支持,做好目前存留的遗址遗迹的保护和展示,在 此基础上搞好整体景观的协调、服务性设施的配 套等工作,利用园中资源,以旅游、休闲养文物保 护,进一步突出公园主题,增加经济收益,凸显遗 产社会价值。(责任编辑:南粤论文中心)转贴于南粤论文中心: http://www.nylw.net(南粤论文中心__代写代发论文_毕业论文带写_广州职称论文代发_广州论文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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