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大櫆生平事迹考辨

来源:南粤论文中心 作者:张体云 发表于:2013-06-17 22:53  点击:
【关健词】刘大櫆;生平;事迹;考辨
摘要:刘大櫆是清代最大的散文流派“桐城派”三祖之一,对其生平事迹的研究成果主要体现在吴孟复先生的《海峰简谱》和孟醒仁先生《桐城派三祖年谱》中,另外还有一些零星的研究成果。但总体来讲,对其生平事迹的研究,现在还很不充分。而且在一些重要的生平事实研究上,如刘大櫆生年问题、刘大櫆入湖北学使幕时间问题、刘大櫆晚年在徽州安庆枞阳等地的活动情况等,至今仍存在分歧或偏差,鉴于此,笔者特针对其生平事迹中一些重要历史问题作出考辨,以期更加科学、准确地了解有关刘大櫆生平事实。

    自清朝乾嘉以来,文人学者对“桐城派”的研究成果丰硕,特别是20世纪80年代以来,对于桐城派研究,进入一个全新的时期,各方面研究都有所深入、发展,包括对桐城文学流派代表人物《年谱》的再整理和再充实。对于刘大櫆年谱的整理成果主要表现在吴孟复先生的《刘海峰简谱》和孟醒仁先生的《桐城派三祖年谱》里;另外,蔡锦芳先生曾在《中国典籍与文化》上撰文对个别问题作了考证。尽管成就明显,但各家年谱及其他相关文献对刘大櫆生平中一些基本事迹的描述存在分歧和错误。如刘大櫆的出生年问题,吴孟两家年谱说法不一:有认为康熙三十六年,有认为是康熙三十七年;又如刘大櫆入湖北学使幕的时间,两家也存在分歧;尤其是对刘大櫆后期事迹行踪的描述,各家意见出入很大。这些问题的正确解决,应是当代桐城派研究者不可推卸的责任,也是进一步深入桐城派研究必须完成的基础性工程。鉴于此,笔者不揣固陋,针对有关问题,作一些力所能及的考辨。
  一、刘大櫆生年考
  出于自身科场失意的特殊经历,刘大櫆一向很少在自己的文章中提及自己的年龄,他写文章也很少像其他人那样在末尾标上“某年某月某日某某作”的字样。这给我们了解刘大櫆的生平活动制造了障碍,也给我们的作品编年工作增添了困难。甚至连其生年问题,至今都没有一致的结论。关于刘大櫆生年,当时文献记载主要有两种说法:一是刘大櫆弟子吴定《墓志铭》言其“年八十二”,《祭文》言“天赐公寿,八十二秋。”一是同乡姚鼐《传》文中言其“年八十三”。现代人基本依据此二说,吴孟复《刘海峰简谱》认为姚刘同乡,语当可信,遂从姚说,认为刘大櫆出生于康熙三十六年(1697);孟醒仁《三祖年谱》则以吴定《墓志铭》和《祭文》以及《辞源》等书为据,认为刘出生于康熙三十七年(1698),并言:“但姚鼐作《传》,言其八十三岁,可供参考。”看来,孟醒仁采取康熙三十七年说,但对姚鼐三十六年之说,没能找出证据进行否定。
  笔者认为,姚鼐的说法有误,吴定等人的说法是正确的。依据是刘大櫆自己提供的一则材料。在《刘大櫆集》卷十《祭张闲中文》中有这样一段文字:“昔在康熙之辛丑(笔者按:公元1721年),初托子以交契,愧学业之未成,年甫(笔者按:刚,才的意思)臻于廿四。举一世以杈枒,子独揄芬而匿秽。信两情之无疵,与草木同其臭味。”①看引文中字下有标点的部分,可知刘大櫆1721年时,年刚二十四,即虚岁二十四。根据这则材料,我们可以推知,刘大櫆生于公元1698年。因此笔者断定,刘大櫆生年问题当以吴定说法为准,即刘大櫆(1698—1779),享年八十二。姚鼐《传》文和吴孟复《简谱》说法有误。
  二、刘大櫆入湖北学使幕时间考
  关于刘氏入湖北学使幕时间问题,研究者说法不一:首先,吴孟复《刘海峰简谱》中言:“乾隆十九年(1754)甲戌,(刘)应湖北学政陈浩聘,入其幕中。”②其次,孟醒仁《三祖年谱》第127页有:
  1753年乾隆十八年癸酉刘大櫆五十六岁
  大櫆入湖北陈学使幕,充幕宾。按学使乃指陈浩,其任湖北学使,《通志》年月失考。考大櫆《寄叶书山》诗自注:“予以经学应举在京,值书山视学贵州、湖南时。及彼事峻北上,予又在湖北学使幕中。”又考《清史列传·叶酉传》,谓酉于“乾隆十二年提督贵州学政。十七年提督湖南学政”。又,《湖南通志》载十五年任。学使三年一任,此乃连任,应为十五年任,十七年底任满,回京述职。则大櫆约于十八年春间入陈学使幕。故系于此年。
  春,将赴湖北学使陈学使幕,道过好友倪司城家,读其所作诗。为作《倪司城诗序》,序从略。(《海峰文集》)③
  笔者认为,刘入湖北学使幕时间吴孟复《简谱》所言为是,而孟谱这段文字则存在多处错误。
  首先,证据错误。本谱言十八年春,大櫆赴学使幕,以叶酉任学政事为据。并引《清史列传·叶酉传》,谓酉于“乾隆十二年提督贵州学政。十七年提督湖南学政”。又,《湖南通志》载十五年任。学使三年一任,此乃连任,应为十五年任,十七年底任满,回京述职。关于叶酉任贵州学政的时间,乾隆十二年至乾隆十五年,诸书所载相同,但就叶酉任湖南学政的时间,各书所载不同,主要有两种。一是,乾隆十五年说。(有《湖南通志》,《清代职官年表》)。二是乾隆十七年说,(有《清秘述闻》、《清史列传》、《台湾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内阁大库档案073404号》)。笔者依据《乾隆实录》记载,认为应以“乾隆十五年”说为准。材料如下:
  八月。辛未朔。丙戌(笔者按:十六日)。谕:直省学政,已届更换之期。安徽学政双庆、广西学政罗源汉俱著仍留原任。湖北学政,著葛德润调补。湖南学政,著叶酉调补。④
  据上文可知,叶酉任湖南学政应是“乾隆十五年八月”。又《清秘述闻》第344页载:“庄存与,字芳耕,江南武进人,乾隆乙丑进士,十八年以侍读学士任湖南学政。”⑤《清代职官年表·学政年表》亦载:庄存与于乾隆十八年九月戊辰,任湖南学政。可见,叶酉应于十八年九月离开湖南学政任。
  那么叶酉任湖南学政的时间应为乾隆十五年八月至乾隆十八年八月,任期三年。孟谱言“此乃连任,应为十五年任,十七年底任满,回京述职”之言不妥。叶酉并非连任,也不是乾隆十七年底任满回京,而是于乾隆十八年九月任满回京。则孟谱以叶酉十七年底任满回京,并推言其十八年春入湖北学使幕,显然不确。

    其次,大櫆十八年“春,将入湖北陈学使幕,道过好友倪司城家,读其所作诗。为作《倪司城诗序》。”此言误。据《清代职官年表·学政年表》载:陈浩于乾隆十八年九月甲子十二日任湖北学政。⑥那么,十八年春,陈浩尚未有湖北学使任,大櫆如何能未任先赴,于十八年春往陈学使幕呢?又据大櫆《倪司城诗序》言:“岁庚午,司城一至京师,余与相聚才数日,怅然别去。忽忽阅四岁。今春,余将之武昌,道过司城。司城出酒肴共酌,意气慷慨,其平时飞动之意,犹不能无。然而司城年已七十矣。”庚午之岁是乾隆十五年,司城与大櫆相见,“忽忽阅四岁”之后,应当是十九年。根据上述两则材料来看,《序》中所言:今春,余将之武昌,道过司城。这里的“今春”应是乾隆十九年春,刘大櫆赴湖北学使幕,此时叶酉已离开湖南回京(根据上述文字知,叶酉于乾隆十八年九月离开湖南学政任并回京),这种境况与刘大櫆《寄叶书山》诗自注语:“及彼事竣北上,予又在湖北学使幕中”所言情景相合。 (责任编辑:南粤论文中心)转贴于南粤论文中心: http://www.nylw.net(代写代发论文_毕业论文带写_广州职称论文代发_广州论文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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