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劳动力市场灵活化改革历程及效果分析(2)

来源:网络(转载) 作者:潘泰萍 发表于:2012-05-14 20:10  点击:
【关健词】劳动力市场 灵活化改革 政策变迁 历程 效果
(二)劳务派遣用工形式的过度发展 劳务派遣是一种新型的用工形式,最大好处是灵活用工和促进就业。但从当前劳务派遣用工的情况来看,确实存在一些问题。最突出的问题是同工不同酬和用工不规范的问题。我国劳动合同

  (二)劳务派遣用工形式的过度发展
  劳务派遣是一种新型的用工形式,最大好处是灵活用工和促进就业。但从当前劳务派遣用工的情况来看,确实存在一些问题。最突出的问题是同工不同酬和用工不规范的问题。我国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劳务派遣一般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 。但在现实操作中,包括金融、邮政、电信、电力等中央大型国企在内的许多企业,都在大量使用劳务派遣工。根据官方数字,国内劳务派遣工在2009年达2700万人。劳务派遣工群体不仅数量庞大,而且还呈快速增长态势。据上海市总工会调查,2003年劳务派遣工只占上海市企业用工人数的28.3%,到2008年初已扩大到39.7%,而且近几年上升趋势明显。许多用工单位为了降低成本、规避用工风险,“凡是能用劳务派遣工的决不用合同工”。这种用工形式的无序扩大乃至滥用,使劳务派遣工“干得多、挣得少”,并造成用工单位、派遣单位和劳动者三方权责不清,劳动纠纷频发。 (三)劳动者素质提升仍然困难重重
  21世纪以来,由劳动合同短期化导致的劳动者素质提升困境一度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也是《劳动合同法》的立法背景之一。《劳动合同法》实施以后,劳动合同短期化现象得到了初步缓解,但是劳动者素质提升问题却仍然困难重重。据不完全统计,在我国城镇企业现有职工中,技术工人只占50%。而在技术工人中,高级技工的比例又极低,约占3.5%,中级、初级技工比例分别为36.5%和60%。2009年的统计数据显示,我国小学、中学和高中文化程度的人员还是全国就业人员的主要组成部分,其中,小学水平就业人员所占的比例为26.3%,中学水平的从业人员达到61.5%,高等教育就业者的比例仅占7.47%,劳动者的整体文化程度处于较低水平,与国际平均水平和发达国家相比还有较大差距。
  我国劳动力市场灵活化改革的完善对策
  (一)推进劳动力市场制度创新,缓解劳动力市场边缘灵活化
  进行劳动力市场制度创新的重点是统筹城乡劳动力市场,实现农民工平等就业,以缓解劳动力市场边缘灵活化。首先是推动户籍制度的改革,主要是逐步放开城镇劳动力市场,准许人口自由流动和转移,解决长期在城市就业、居住的农民工的户籍问题,真正实现城乡统筹的劳动力市场。其次是推动城乡统一的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目前,面向农民工群体的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仍然近似空白,部分地区虽然出台了与农民工有关的一些政策措施,但由于农民工得不到基本的身份认同,政策的可操作性受到诸多限制,初步效果仍不理想。现阶段最迫切需要解决跨地区、跨城乡转移、接续社保关系问题,以保证农民工的社会保险待遇和合法权益在流动就业时不受到侵害。
  (二)规范劳务派遣行为,防止劳动力市场过度灵活化
  《劳动合同法》及《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虽填补了我国劳务派遣的立法空白,但仍存在缺陷,亟待完善。首先,应当明确劳务派遣的用工范围。《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务派遣一般在“临时性、辅助性或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但并未界定“三性原则”,也未明确劳务派遣适用于哪些行业,为企业滥用劳务派遣,提供了“合理理由”。所以,尽快出台关于临时性、辅助性和替代性岗位的司法解释,明确岗位的范围,并且明确规定对违反“三性”进行操作的企业和个人的法律责任。其次,为了遏制劳务派遣无序扩大化,岗位也应该设立上限。可以借鉴其他国家的一些做法,如对不同行业规定派遣工不得超过一定的比例,考虑到劳务派遣本质上只是补充性质的用工模式,这种比例应该远低于正式员工的比例。第三,应当加强对劳务派遣行为的规范。鉴于目前劳务派遣乱象丛生的现实,应当尽快建立全国统一的劳务派遣操作规范。在劳动合同法的基础上,统一劳务派遣协议和劳务派遣合同的内容和格式,明确派遣三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三)提升劳动者素质,提高劳动者就业稳定性
  一是加快教育改革,提升劳动者基础素质。要加大教育投资力度。作为准公共产品,教育培训的收益外溢效应比较明显,政府对教育培训投资具有不可推卸的责任。要保证政府的教育投资总额占到GDP的一定比例,保证教育投资和物质投资的平衡发展。争取把我国的财政性教育经费占GDP的比重较快地提高到世界平均水平5.5%以上,并向发达国家靠拢。二是加强职业培训,提高劳动者就业技能。尤其要充分发挥政府在职业培训中的重要作用。当前,政府可以给予以下作为:首先是扮演人力资本投资主体的角色,直接向员工,尤其是低技能员工提供培训投资;其次是制定企业培训税收政策,用强制性的企业培训税来促进企业的培训投资,如法国实行的培训税政策;再次是实施相应的劳动力市场政策,促进企业与员工建立稳定的雇佣关系,为企业自愿地提供培训投资创造先决条件。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中国统计1996.中国统计出版社,1997
  2.2007年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统计公报.http://wenku.baidu.com/view/afddf10879563c1ec5da716d.html
  3.中国社会形势分析与预测.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9
  4.人口与劳动绿皮书2011.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1
  5.解析《劳动合同法》构建和谐劳动关系.http://www.cass.net.cn/file/20080205113651.html
  6.新签劳动合同期限以3年左右为主.http://www.iolaw.org.cn/showNews.asp?id=20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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