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唐诗学对“诗变”内在因素的探索

来源:网络(转载) 作者:方锡强 发表于:2012-08-10 09:49  点击:
【关健词】明弘治到清康熙;唐诗研究;“诗变”内在因素;诗变观念
明弘治到清康熙年间“诗变”论在确立的过程中,逐渐形成对诗变因素讨论的惯例。涉及的主要内在因素有创作主体、艺术范式、诗歌理想。对这些“诗变”因素的探讨,一方面说明诗变观念的逐渐深化和系统化,另一方面也表明古代诗学逐步走向理论的自觉。

 一、“诗变”因素的发现与唐诗研究视角
从明弘治到清康熙这一时期的唐诗研究,是从多个视角、多重层面、多种范式展开的,使诗学和批评深入到唐诗文本的内部,在全方位和多层次的观照中发现了唐诗各个不同阶段的审美风貌,为“诗变”因素论的提出提供了文学实践支持。
从高棅开始,唐诗研究就出现多个视角。高氏从“世变”、“审音律之正变”与“别体制之始终”三个角度划分“四唐”,并以时代作为依托,结合音律和体制,论“四唐”诗歌特征,以分清不同时代诗歌之间的关系,发现了唐诗演变的情况。或者说,高棅在考察不同时期唐诗话语体制和音律特征时,发现了它们所显示的风格特点、质量高下和体制之间的差异。可见从多个视角看唐诗,比较容易看出不同时期诗歌的变化。不仅是高棅,这一时期的诗论家关注唐诗流变,基本上都是因为多视角,而得出唐诗流变的状况,并进而发现了一些“诗变”因素。
对唐诗变化状况的发现,还因为对唐诗进行评论时,诗论家们从多个层面展开。比如前七子格调论“诗变”观不仅在文本层面,还表现在对盛唐范型变化的探悉。他们运用 “四唐”概念分析唐诗“体制”,确立了初、盛唐理想范型与时间性概念结合的研究范式。为“诗变”论的展开,开拓了空间。接着,王廷相运用诗人“才情”和“格调”双重标准考量唐诗,徐祯卿协调“情”与“格”的关系,这些做法都具有“诗变”发现的意义,带来“诗变”认识的第一次转折。而徐献忠和胡瓒宗以盛唐为中心看“诗变”,以盛唐诗歌发展为典范,探讨了“诗变”根源;陈沂以“气格”“声调”的变化判断唐诗的流变和盛衰,同时重兴象、体制特征的变化,开唐诗学“诗变”论从形象整体观诗歌变化的先河。郑善夫从强调杜诗的“变体”特征入手,体现格调论唐诗学的特色。黄佐的“审音观政”,从诗人情感观察政治的变迁,并将音声表现与时代变迁联系起来,观照唐诗之变,其中包括对诗变原因的探讨。而理学唐诗学的崔铣、姜南、米荣、黄姬水、都穆、张琦、夏尚朴和薛应旂等人,从崇尚教化和艺术本质的双重视角关注唐宋诗之别,但又吸收了“四唐”概念,根据“元声在天地间一气”而发“性情之真”的诗歌本体论,从不断变化的天地之气,看四唐诗歌变化。上述诸家在与格调论的相互比较和斗争中,从文学本体的层面申述着自己的“诗变”观。接着,杨慎对唐诗作了大量资料考证工作,发现唐诗和六朝诗歌之间的直接关系,建构以“艺”为中心的诗歌发展观,来强调六朝对唐诗的开启意义。
这一时期的“诗变”发现,与唐诗研究范式多种多样也有密切关系。这一时期的唐诗评价模式或诗评研究范式也多种多样。除从选本、编集取舍间接了解到当时的唐诗评价外,有注释、考证、圈点、诗评、诗论,此外,还可以从当时的诗歌创作中看出诗人对唐诗话语中某些因素的审美认同和价值取向。可见,当时对唐诗的评价,有直接的评价,如注释、圈点、诗评、诗论;也有间接的评价,如选本、考证和诗歌创作中透露的消息。若从诗歌活动的要素立论,当时的唐诗研究,已经面对诗歌文本、诗歌创作主体和诗歌生成的历史文化语境。因为研究主体和评价主体在选、编、注、考、点、评、论、作中面对的都不仅仅是唐诗文本和唐诗作者,他们热爱唐诗,还与对盛世的缅怀有很大关系。在诸种唐诗评价模式中,其取舍和价值取向也与研究主体自身的文化生态息息相关,他们是在时代的氛围中对唐诗进行选、编、注、考、点、评、论的,在他们生存其中的时代语境中规摹唐诗并进行创作的。
比如后七子,李攀龙以“正体”为关键词建立了诗体流变论。随后,谢榛提出“文随世变”的观点,在“诗变”原因的剖析方面,认识到诗歌继承、技巧运用、主体才能、诗歌范型保守性对“诗变”的正面或负面作用。比李攀龙的诗变观深入一步。王世贞的核心“诗变”观是“诗之变由古而近,则风气使之”。“风气”不单纯指时代政治风气,还包含社会心理、民俗、艺术创作的价值取向等方面,实际上是从整体风貌和审美特征视角关注四唐诗歌的变易。王世贞的“诗变”论还体现在他以“辨体”发现“诗变”,并将“诗变”归于“体”之变化。这一做法,后来在胡应麟、许学夷等人那里得到承续并发挥到极致。可见,后七子“诗变论”大致包括三个方面:一是对旧有“格调论”诗变观执着于话语规范的角度谈论“诗变”,进行了创造性地改造,建构起“诗体”、主体“悟入”、“日新”、“出入诗法”、唐诗“神情”为核心的“诗变”观,一定程度上纠正了前七子和李攀龙等人的偏执。二是以诗人“才情”和唐人“格调”的互动关系论析四唐诗歌变化,并从内部规律方面论证了诗歌变化的必然性。三是高棅以降,过分强调“四唐”差异,似乎在诗歌变化上界限崭然,陷入绝对化的境地。后七子在力主盛唐之音的同时,对盛唐范式进行拓展,使“诗变”论由突兀绝对走向相对变化或逐渐变化,磨合了“四唐”之间的联系,注意到唐诗演变的规律性,后来成为格调派的共识。这三点,成为唐诗学“诗变论”发展的鲜明标志之一。
唐诗文本研究的成果,使得这一时期的诗论家在批评实践中提炼出大量的新鲜术语和新颖的概念,或者赋予已有概念新的意义。这些术语、概念本身蕴涵丰富的“诗变”认识,而这些术语、概念的运用,易于产生诗歌发展的观念和对“诗变”因素的发现。
从以上论述可知,弘、康间“诗变”论在确立的过程中,逐渐形成对诗变因素讨论的惯例。涉及的主要因素有创作主体、艺术范式、诗歌理想、诗歌传统。对这些“诗变”因素的探讨,一方面说明诗变观念的逐渐深化和系统化,另一方面也表明古代诗学逐步走向理论的自觉。(责任编辑:南粤论文中心)转贴于南粤论文中心: http://www.nylw.net(南粤论文中心__代写代发论文_毕业论文带写_广州职称论文代发_广州论文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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