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文化数字化保护评价体系构建研究

来源:网络(转载) 作者:杨森 刘少勇 赵利利 发表于:2012-06-11 10:50  点击:
【关健词】遗产保护 民族文化 数字化 价值取向
文化遗产是不可再生资源,一旦破坏就永存遗憾,因此文化遗产的保护引起了世界各国的高等重视,各国都采取了不同的方式和措施来保护文化遗产。所谓“文化遗产数字化”,是指采用数字采集、数字存储、数字处理、数字展示、数字传播等数字化技术,将文化遗产转换、再现、复

我国众多的少数民族文化是中华民族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五千多年来的文明发展中,幅员辽阔的国土上至今仍留存着许许多多的历史文化遗址、遗迹,还有各种类型的自然地理、人文地理景观;图书馆、博物馆里保藏着数以百万计的艺术珍品、典籍和文物;中国人的言谈举止、风情习俗、节日庆典中保留着大量“物质或非物质”的文化符号。凡此种种,都为民族文化遗产的数字化产品、作品的创新、设计、制作、生产、经营提供了不竭的源泉和动力。
   一、何谓民族文化遗产数字化
   所谓“文化遗产数字化”,是指采用数字采集、数字存储、数字处理、数字展示、数字传播等数字化技术,将文化遗产转换、再现、复原成可共享、可再生的数字形态,并以新的视角加以解读、保存和传播。
   文化遗产的数字化保护并非简单地将有形的资料数字化或文化遗产的数字记录。将数字化手段引入文化保护、保存和传承、传播中。现有文物保护手段大多采用传统方式,征集、整理、收藏、研究、出版或演出。由于运用现代科技手段进行加工、处理、存储、提炼、展示和传播的能力严重不足,遗产往往局限于少数专家学者,造成保护与利用的脱节。这远远不能适应遗产大规模保护与利用工作的需要。数字化可以使文化遗产得到更有效的保护,同时作为新的传播手段,为其在全世界范围内的传播提供无限潜能。以文物保护为例,真实文物往往具有唯一性、不可共享性和不可再生性,数字化之后,文物信息变成无限的、可共享的和可再生的,不再沉睡于荒郊野外或清冷的博物馆、研究院,而成为大众随时可欣赏和共享的人类文化财富。
   二、关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价值判断的价值取向问题
  要对遗产进行价值判断,首先要考虑的是选取什么样的角度或从哪些方面去作价值判断。也就是说,哪些方面值得进行价值判断,哪些方面可以忽略不计,这就是本文所谓价值判断的价值取向。我认为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价值判断应该选择三种主要的价值取向:第一种价值取向是美学价值;第二种价值取向是社会价值;第三种取向取向是学术价值。
   美学价值判断的取向是解决美和丑的问题。我们知道,非物质文化遗产大多数都是民间艺术,包括民间音乐、民间舞蹈、民间剪纸、绘画等艺术,有些遗产形式如少林武功,虽然不是艺术,但中国武术中也包含着艺术的审美因素,因此都具有美学价值,都需要进行美学价值的判断。按理,我们在作美学价值判断的时候,应该认可和肯定那些感染和净化我们民族精神的美的艺术形式,否定和排除那些无益于我们民族精神的丑陋的东西。但是,美学价值的判断标准事实上一直是很有争议的问题,到目前为止还没有人能给艺术作品的美学价值给出一个客观的评价标准。不过,没有客观的评价标准不等于没有标准,而是说各人在判断美时会持有各自不同的标准。正因为如此,我们在判断美学价值的时候应该重视人类学、民族音乐学一直提倡和鼓励的“局内人/局外人”(insider/outsider)和“主位观/客位观”(emic/etic)的理论和方法。
   关于学术价值判断的取向,主要是针对学术研究而言的。对某些非物质文化遗产,不一定需要写入保护名录或列为保护项目,但可以对它加以研究。比如,某种存活至今的古老传统音乐可以解决音乐史上一些悬而未决的学术问题,很多在史书上记载的后来失传的音乐,在民间被发现,在学术方面就很有价值,但不一定很美、很动听,也不一定具有良好的社会功能,却也值得去研究。这种情况下,我们甚至可以忽略它的审美价值和社会价值,只关注它的学术价值,对它进行适当的保护或博物馆式的保存。
   三、民族文化遗产的概念
   文化是一个内涵广泛而又具体的概念,对其的讨论众说纷纭,其中泰勒的定义被大多数学者认为是文化的经典定义:“文化是一个复杂的整体,其中包括知识、信仰、艺术、道德、法律、风俗以及人作为社会成员之一分子所获得的任何技巧和习惯。”
   民族生活和思想观念领域的改变引发了民族文化本身的变迁,并且呈现出了一些鲜明的带有时代烙印的突出特征:第一,民族文化旅游业正在成为民族文化传承发展的主要载体和途径。民族文化旅游业的发展才真正带动了民族文化的保护,才真正激发了保护民族文化的动机,并且,这种被动性很强的民族文化保护不得不依赖民族文化旅游业来完成;第二,民族文化的文化价值逐渐被经济价值所取代。随着旅游经济、文化替代等影响,民族文化正在朝着满足经济价值需求的方向转变,其民族性所反映民族生活的现实性逐渐降低,伪造和牵强的成分增多;第三,民族文化产业处于形成和生长期,文化创新前所未有。民族文化产业主要是指以民族文化为卖点的所有经济活动的总称。其中最明显的文化产业是民族文化旅游业。因此而来的文化发展必然是以结构和重组、创新与包装为客观需求,文化在此环境中的创新将是前所未有的;第四,不同民族文化之间的文化竞争越来越激烈,功利化倾向明显。所谓文化竞争,指的是以增强文化价值为目的的各种竞争活动。事实上,文化领域的竞争源自于经济之间的竞争,是一种资源的竞争。民族文化本身也是一种资源,而且这种资源在旅游业和商品化过程中兑现成了经济利益,以富有民族特色的传统文化来提升本地的知名度和吸引外来者,带动地方经济发展,经济不发达民族地区产业结构调整中的主要内容。
  保护文化遗产就是保护我们民族的记忆。
  参考文献:
  [1]杨昌儒.民族文化重构论[J].贵州民族研究.2008,(1).
  [2]贺学君. 关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理论思考[J]. 江西社会科学 , 2005,(02).
  [3]许宪隆.民族文化发展与保护研究[M].民族出版社.2007.4.
  [4]王衍军.中国民俗文化[M].广州:暨南大学出版社,200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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