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发事件中的舆论生态及其影响:新媒体事件的视角

来源:南粤论文中心 作者:周葆华 发表于:2010-08-26 15:50  点击:
【关健词】突发事件;舆论;新媒体事件
本文采用“新媒体事件”的理论视角来分析突发事件中的舆论生态及其影响。“新媒体事件”的概念脱胎于“媒体事件”,强调在新的媒介技术环境下媒介事件新的传播机制。从该理论视角出发,本文具体探讨了突发事件中的舆论载体、主体、过程及影响,指出突发事件的舆论生态是

在转型期的中国社会,突发事件正日益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问题之一,同时也成为包括新闻传播学在内的社会科学关注的重要议题。从传播学角度出发,一个值得深入探讨的问题就是:突发事件中的舆论生态和影响如何?新旧媒介分别在其中扮演什么角色?突发事件中的舆论具有哪些基本特征、又将具有怎样的发展趋势?本文将从“新媒体事件”的理论视角出发加以具体分析。
  
  一、媒介化社会中的突发事件
  
  在2007年8月全国人大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将“突发事件”界定为“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危害,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从这个定义中可见:首先,突发事件主要是指“突发性公共事件”,即事件的产生、发展与公共利益有关;第二、突发事件的产生包括自然因素——如以地震、水灾等为代表的环境灾害,但更主要地与人为因素有关——从微观的操作不当到宏观的制度缺陷,即使是表面看上去与人无关的“自然灾害”,也往往隐藏着“人祸”的影子。目前中国已经进入“突发事件”高发的年代,仅就“群体性事件”而言,1993年以来的13年增加了10倍,在刚刚过去的2009年全国共发生了近9万起群体性事件,其中影响较大的包括海南东方暴力袭警事件、江西南康事件、湖北石首事件、新疆七五事件、吉林通钢事件等。从类型和性质方面分析,因维权引发的事件占80%以上,而社会泄愤事件和社会骚乱事件均有所增加。
  突发事件的增多与中国社会转型的历史场景密切相关:一方面,改革开放三十多年在加速经济发展和提高综合国力的同时,也积累了很多矛盾和问题,最集中地表现在贫富差距、城乡差距、官员腐败、权钱勾结、“GDP崇拜”、环境破坏等问题上,更在诸如企业改制、房屋拆迁、土地征用等过程中剥夺了相当多群众的利益,造成了民怨,损害了政府形象,造成了相当大的社会矛盾;另一方面,伴随改革开放与社会转型的进程,公众对私有产权和私人利益的维护意识在不断上升,行动资源和表达平台也在不断增多,从而造成了“事件”的凸显和丛生,并带来了突发事件中舆论生态的活跃。
  现有对突发事件的研究多从风险社会、危机传播的角度加以审视,更多的立足点放在如何帮助政府有效应对突发事件、防范舆论风险上。然而如果仅仅抱持这种功利性目的并以其为起点,则有关突发事件及其舆论生态中诸多要素将被遮蔽。比如,“风险社会”无疑是德国社会学家贝克对发达资本主义现代性新阶段特征的一种富有创见的理论概括,但将之简单套用于中国则有其“风险”,因为中国社会转型期的突发事件中固然存在贝克所言的因果性无法把握的“科学问题”、存在民主性(超越阶级)、全球化的风险特征,但更多的则是基于中国在朝向现代性发展过程中的政治、经济等体制性缺陷所造成的可预测、系统性、阶层性、地方性“风险”。而危机传播的视角则过多地将突发事件视为一种中性的存在,并侧重探求如何通过有效的传播策略与手段化解风险,因此长于技术而短于剖析。因此,本文将立足“事件”的特质本身,从“新媒体事件”的角度探讨突发事件中的舆论生态及其影响。
  之所以采取这种视角,与突发事件所身处的媒介化社会(Mediated Society)背景有关。首先,中国社会转型的三十年也是媒介技术高速发展的三十年,传媒在中国已经深度嵌人到社会的政治、经济、文化及公众的日常生活之中,社会不仅在媒介上呈现,而且在媒介中构成;其次,就“事件”与媒介的关系而言,当代历史的生成演变、集体记忆的记录分享,都要依赖媒体对“事件”的选择与建构[3]。突发事件不仅被媒介书写和记录,而且事件发生、发展与消亡的整个过程,媒介都贯穿始终。新旧媒介共同形塑着事件的特征与走向,牵连着事件的结果与影响。特别是新媒介在其中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因此,本文引用“新媒体事件”的概念来探讨突发事件中的舆论生态及其影响具有较强的适切性,也能够观照到被现有视角所忽略的地方。
  
  二、“新媒体事件”的理论视角
  
  “新媒体事件”(New Media Event)的概念必须追溯至“媒体事件”(Media Event)。“媒体事件”由国际知名的传播学者戴扬和卡茨于1992年的《媒体事件:历史的现场直播》一书中提出并阐述。该书系统总结了冷战结束前十余年间的重大历史事件,它以上世纪80年代全球卫星电视的崛起为背景,论述的是社会构成如何通过电视(直播)发生作用。如果说“新媒体事件”主要指向突发事件,则“媒体事件”更多的是非突发事件——即预先计划好的事件。戴扬和卡茨将媒体事件概括为三种类型(称为“3C”,因三个英文单词都以C开头)——竞赛(Contests,如奥运直播)、征服(Conquests,如阿波罗飞船登月)、加冕(Corona-tions,如黛安娜与查尔斯的婚礼),其共同点是均为权力中心所主导,由精英和明星所表演,被普通民众所观看。媒体事件是精英的盛宴、视觉的狂欢,借助卫星电视的全球直播形塑集体记忆,凝聚社会共识。
  “媒体事件”概念对大众媒体时代电视机构塑造历史的能力无疑具有相当的解释力,但自1992年至今,媒介生态已经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卫星电视不再是万众瞩目的“新媒介”,网络和手机跃升为新的主角。截至2009年底,全球网民人数已超过18亿,手机用户高达46亿。与此同时世界局势也历经重大变动(如“9·11”事件、阿富汗战争),因此卡茨和戴扬等人近年来不断修正媒体事件的类型划分,将3C拓展到3D——冲突(Disruption,表现为灾难、恐怖、战争)、幻想破灭(Disenchantment)和脱轨(Derailment),体现出更加重视突发事件、重视不确定性的趋势。
  虽然西方学者已经注意到媒体事件的新特点,但系统地考察并提出“新媒体事件”理论视角的则是华人社会的传播学者,这与两岸三地近年来新媒体事件的特别活跃密切相关。通过初步的讨论,新媒体事件的基本视角已经开始呈现。兹整理概括如下: (责任编辑:南粤论文中心)转贴于南粤论文中心: http://www.nylw.net(南粤论文中心__代写代发论文_毕业论文带写_广州职称论文代发_广州论文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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