弗里兹•哈伯:一代物理化学巨匠(7)

来源:南粤论文中心 作者:张 清 建 发表于:2010-02-09 09:42  点击:
【关健词】哈伯合成氨毒气物理化学
四、晚 年 哈伯带着沉重的心情,开始重建他的研究所。此时,他完全是一个幻想破灭、精神彻底崩溃的人。德 国的战败,使他精神不堪重负;因研制化学武器,受到广泛指责,他的心情沮丧到了极点;而且,他的健康由 于

四、晚    年

哈伯带着沉重的心情,开始重建他的研究所。此时,他完全是一个幻想破灭、精神彻底崩溃的人。德 国的战败,使他精神不堪重负;因研制化学武器,受到广泛指责,他的心情沮丧到了极点;而且,他的健康由 于战争期间紧张和超负荷工作,受到极大的损害。但是,他的不屈不挠、毫不气馁的精神,不久又使他慢慢 振作起来,逐渐有了一些往El的活力和激情。在重建研究所的过程中,他强烈地认识到,应该将战争期间 获得的广泛的科学知识,用于造福人类。他的研究所,除了物理化学、物理学、胶体化学等研究部P-JSi",又 组建了有机化学、药物学、虫害学、纺织化学等部门。在他的领导下,各研究部门密切合作。第一年一切进 展顺利。不久,德国爆发恶性通货膨胀。哈伯的雄心壮志来不及施展,他的研究所不得不收缩,只保留物 理化学和胶体化学。到1924~1925年,情况有了好转,又恢复了物理学研究。这种局面一直维持到1933 年。
德国在一战期间靠借债维持军费开支,战败后又负担巨额赔款,导致战后爆发严重的通货膨胀。哈伯 竭尽全力想帮助国家摆脱当时极其险恶的经济困局。他经过仔细考虑,认为发展新工业需要花很长时间, 而影响德国经济恢复的最直接障碍,是1320亿马克的战争赔款,相当于5万吨黄金。哈伯记得,瑞典著名 化学家阿伦尼乌斯曾估计海水中有80亿吨黄金。他突然萌发了一个大胆的奇异的想法:从海水中提取黄 金,以支付战争赔款。很难找出第二个象他这样地位显赫的人,有勇气甘冒声誉受损的风险,去进行如此 大胆的探索。在正常情况下,他也不会这样做。哈伯对9份公开发表的海水含金量数据进行考察,尽管相 差较大,但数据显示,金的含量在每吨5—19mg之间。这让哈伯甚为惊喜,认为海水提金的前景乐观。因 此,1920年,他决定尝试从海水中提取黄金。不久,简里克(Johannes Jaenicke)带领由几十位经验丰富的化 学家组成的研究小组,开始从事分析方法和设计提取工艺等方面的工作。1923年哈伯和4位科学家,乘一 艘装有过滤设备和实验室的轮船,满怀希望,横跨北大西洋和南大西洋采集试样。但令他们万分惊讶和沮 丧的是,他们发现海水中金的实际含量比原先估计的小得多。哈伯并没有完全放弃希望,认为或许某个区 域的海水中就有高的含金量。这个幻想破灭后,他决定,应该弄清楚海水中金的真实含量。1924年,他系 统收集了海水试样,进行了精确的分析实验,最终测得海水的含金量不及原先估值的千分之一。1926年, 哈伯无奈地放弃了海水提金计划。他的兴趣转向海洋学,1927年,他乘一艘研究船,研究海水中金的深度 分布以及与浮游生物分布的关系。1928年,随着考察的结束,海水提金悲剧的帷幕完全落下。
海水提金计划的失败,给哈伯带来巨大的失望和痛苦。他在没有搞清楚海水中金的真实含量的情况 下,就匆忙从事提金工艺过程的研究。在早期阶段,哈伯对天然海水的研究甚少。战后德国的航海受到严 格限制,获得可靠的海水试样无疑变得非常困难。哈伯高估了19世纪分析化学家的实验结果的价值,过 分相信自己从这些前人的混乱数据中推算出来的金的含量。此外,德国不断恶化的经济形式,尤其是鲁耳 区被占领,促使哈伯急于设计出黄金提取工艺,以尽早投入实际生产。
哈伯的研究所,战后成为世界上最大的研究中心。在原子物理学、光谱学和胶体化学等领域,取得了 重要成就。哈伯本人也在化学反应机理和光化学反应机理等新领域,取得进展。从1912.1933年,他的研 究所共发表700多篇原始研究论文。60多名成员中,差不多一半是外国人,他们和哈伯建立了深厚的友 谊。哈伯研究所的重要性,远远超过了它的研究成果。早在卡尔斯鲁厄初期,哈伯就重视学术讨论会。在 达荷姆,两周一次的学术讨论会成了研究所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影响很大,参会者不仅有柏林的化学 家和物理学家,还有来自德国偏远地区的科学家,甚至国外的学者。在讨论会中,哈伯具有超乎常人的敏
锐的洞察力,能迅速准确地抓住问题的本质,从而将讨论引向最有利的方向。
哈伯为了国家利益,施展了他巨大的影响力。战后德国的科研和教育,受到通货膨胀的严重打击。他 认识到,科学研究和教育是德国复兴的关键。他发动r声势浩大的拯救德国科研和教育的运动。面对严人的尊严概念在生命伦理学中的地位是一个有争议的 问题,受到了参会学者的关注。陶黎宝华教授介绍了有关 人类尊严的当代争论,主要涉及尊重“人类的尊严”与保护 “个人自由”、尊蕈“人类的尊严”与尊重“个人的尊严”、“以人 权为基础的道德伦理观”与“以尊严为基础的道德伦理观”。 朱伟副教授主张,尊严对生命伦理学是一个有用的,但不重 要的概念。她认为,“人的尊严”概念是有用的,因为它将人 与其他物种区别开来,将个人与其他个体区别开来。体现 了我们必须尊重他人的权利。但“人的尊严”概念不是生命 伦理学的核心概念,因为尊严所包含的这些特征和要素,都 体现在尊重人这一伦理原则中。贵州大学马列部张园安教 授主张,“人的尊严”是生命伦理学中的重要概念。他认为, 生命伦理学的主要伦理原则都是建立在人有尊严、人的尊 严不容侵犯这个基础之上的。所以。人的尊严是生命伦理 学中不可缺少的重要概念。韩跃红教授区分了“人的尊严” 和“生命的尊严”两个概念:“人的尊严”是个人自由和权利 的源泉,“生命的尊严”或被作为尊重生命的理据,或被当作 保护动植物的理由。(责任编辑:南粤论文中心)转贴于南粤论文中心: http://www.nylw.net(南粤论文中心__代写代发论文_毕业论文带写_广州职称论文代发_广州论文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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