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以利率互换管理信用风险的创新性探讨(2)

来源:南粤论文中心 作者:张鹏 郭辉铭 发表于:2014-05-13 12:41  点击:
【关健词】利率互换 风险定价 信用风险
图1 固定对浮动的利率互换 在浮动对浮动利率互换中,交易双方分别按照不同的参考利率计算现金流,相互进行支付。比如,交易一方按回购定盘利率为参考利率计算利息,交易另一方按Shibor利率加减一定利差计算利息,双

  图1 固定对浮动的利率互换
  在浮动对浮动利率互换中,交易双方分别按照不同的参考利率计算现金流,相互进行支付。比如,交易一方按回购定盘利率为参考利率计算利息,交易另一方按Shibor利率加减一定利差计算利息,双方定期相互支付,交易结构如图2所示。
  图2 浮动对浮动的利率互换
  (二)IRS的三大功能
  1.降低融资成本功能
  出于各种原因,交易者在不同债务融资形式中的融资利率不同,存在着相对的比较优势,利率互换可以使这种比较优势得到充分发挥。因此,当交易双方都需要借入相当于互换本金的债务时,可以通过互换交易使总的负债成本降低。
  如X企业可以按3%的固定利率借入资金,也可以按Shibor加1%的浮动利率借入资金;Y企业可以按4%的固定利率借入资金,也可以按Shibor加3%的浮动利率借入资金。那么Y在借入固定利率债务方面存在比较优势。如果双方进行一笔利率互换交易,由X借入浮动利率债务,而Y借入固定利率债务,则双方的总负债成本就能够下降。
  2.资产负债管理功能
  利率互换本质上是风险敞口的互换。由于利率互换可以实现固定利率债务敞口与浮动利率债务敞口的交换,因而可以成为交易者改变负债敞口以匹配资产的有效工具。
  3.风险定价和风险管理功能
  IRS可以让对风险判断更准确的一方通过交易获利。如在固定对浮动的利率互换中,固定支付方认为其持有的某固息债券的收益率可能上升,形成损失。那么,他可以选择一个浮动支付对手签署互换协议,协议本金与债券本金等值,协议利率等于债券利率。这样他可以将自己持有债券的风险敞口转移给浮动支付方,自己则承担参考利率波动的风险。如果其预测正确,则可在交易中获利。在浮动对浮动的利率互换交易中,交易双方基于各自的预测交换不同参考利率波动的风险,判断更准确的一方可以从交易中获利。
  IRS在信用债市场的创新性应用探讨
  利率互换交易赋予交易者通过交换风险敞口获利的机会,也就为交易者提供了通过发掘风险信息获利的机会。而理想的风险管理工具正是通过提供激励机制,促使风险信息被充分发掘,以保证风险的准确定价。在准确定价风险的前提下,一旦信用事件发生,市场化机制将保证损失在各参与主体之间公平且有效的分配。因此,成熟的IRS在防范债券市场风险方面可以对既有的风险防范体系形成有效补充。
  (一)IRS在信用风险管理上的创新性应用
  根据《中国银行间市场金融衍生产品交易定义文件》(2009年版)的定义,IRS中浮动金额的参考利率指交易双方约定的在利率确定日用以确定浮动利率水平的利率指标,包括但不限于人民币一年定存利率(TD)、Shibor、回购定盘利率。
  目前市场上常见的IRS交易多是以上述三种利率作为浮动参考利率的,尚没有出现将债券到期收益率作为浮动利率指标2的情况,但如果创新性地将债券的到期收益率作为浮动金额的参考利率,则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管理信用风险。
  对于信用债券而言,其收益率波动既是市场风险的一种体现,也在很大程度上反映了信用风险的信息。因此,将IRS创新性地应用于信用债市场,既可以发掘市场风险信息,又可以同时发掘市场风险背后的信用风险信息。下面的例子是笔者设计的一种应用于信用债的IRS交易结构。
  假定交易者A持有某只特定评级的信用债,如果A预期未来一段时间该债券收益率将上升,那么为防止相应的损失,或利用收益率变动获利,A可以寻找对收益率持不同预期的交易者B进行互换交易。此互换交易中A直接将所持债券的利息转移给B,并换取B的浮动支付,其交易结构如图3所示。
  图3 IRS在信用债市场的创新应用
  若A、B双方对于债券信用风险溢价的变动趋势存在分歧,则IRS协议可规定B按照该信用等级同期限债券收益率,或者该债券本身的收益率,加减双方协定的利差,向A支付利息。交换中的固定利率可设为债券利率,以全部转移交易者A持有某只债券的利率风险敞口。通过这个交易,A可以按市场化定价将债券收益率波动所造成的风险敞口转移给B。
  例如,当IRS交易开始时,某债券的价格等于其面值。IRS协议可规定,在每个支付时点,A按票面利率向B支付债券利息,而B按债券的到期收益率向A支付利息。由于开始时债券市价等于面值,所以当IRS交易开始时,债券票面利率与收益率相等。在随后的协议期限内,若债券信用风险提高,收益率相应上升,B需要向A支付高于债券利息的金额,A从交易中获利,也恰好覆盖其所承担的风险;反之,若债券信用风险降低,收益率相应下行,B向A支付低于债券利息的金额,B从交易中获利,但A所获得的支付也与其承担的风险相适应。
  本文所提出的创新型IRS交易模式为交易双方提供了一种激励,促使他们充分发掘关于某类债券或债券市场整体的信用风险的信息。如果该产品被充分应用于信用债市场,其定价将成为反映信用风险的有效指标。信用债市场的风险是由整个市场上融资主体的信用风险所共同决定的。因此,IRS的这种创新广泛应用有助于进一步推动信用风险的市场化定价和市场化管理。

       需要指出的是,债券投资者可以通过创新运用IRS来对冲由信用风险引起的收益率波动,但如果债券投资者预期债券违约概率很大,最好还是应用信用风险缓释工具(CRM)一类的信用衍生品来进行更充分地对冲。利率衍生品终究不可能完全替代信用衍生产品。
  (二)IRS与信用违约互换(CDS)交易的差异
  在这个IRS交易中,A转出的仍然是市场风险敞口,而非信用风险敞口,但是对于信用债而言,市场风险与信用风险紧密相关,交易市场风险敞口同样可以起到管理信用风险的作用。表面上看,IRS的这种创新应用与CDS有类似功能,但两者仍然存在着根本性的差异。这可以通过对比IRS与CDS的交易结构得到很好的说明。如果A与B开展的是直接转让信用风险敞口的CDS交易,则交易结构如图4所示。这与本文提出的IRS交易存在三点显著的不同:
  图4 CDS交易结构
  第一,在CDS交易中,A向B支付的是一笔浮动费用。这笔浮动费用与债券发行者的信用风险溢价是直接相关的。而在IRS交易中,A向B支付的是固定的债券利息。
  第二,在CDS交易中,若债券的发行主体不发生信用事件,B对A则无支付义务,只有当信用事件发生时,B才有义务补偿A在信用事件中所受到的损失。而IRS交易中双方始终要进行相互的利息支付。 (责任编辑:南粤论文中心)转贴于南粤论文中心: http://www.nylw.net(代写代发论文_毕业论文带写_广州职称论文代发_广州论文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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