操作风险管理的国际监管动态及启示

来源:网络(转载) 作者:罗猛 王珺 发表于:2011-09-18 22:09  点击:
【关健词】商业银行 操作风险 治理架构 国际监管
虽然新资本协议已要求在第一支柱下对操作风险进行管理和计量,但是一方面巴塞尔委员会并未对操作风险的日常管理及精细化的计量提供较为具体的指导原则,另一方面,近年来全球银行业经营模式也发生了深远的变化,尤其是金融危机以来,银行操作风险形态出现了很多新形态。

编者按:巴塞尔委员会新资本协议II将操作风险作为一项单独风险纳入第一支柱,中国银监会相应出台了《商业银行操作风险管理指引》和《商业银行操作风险监管资本计量指引》。根据这些标准与指引,中国的商业银行开始探索集中统一的操作风险管理之路。日前,银监会召集部分准备实施新协议的商业银行在广西南宁举行研讨会,就操作风险管理的最新监管动态、日常管理机制、信息系统研发、业务连续性管理和高级计量法实施等议题进行讨论。现选取部分会议成果予以刊发,以供读者参考。
  
   操作风险是一项有银行业务经营活动以来就存在的风险。但是直到2004年发布的新资本协议,国际监管组织才正式将其视作一项独立风险进行管理和计量。由此,操作风险被列为与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并列的三大风险之一,在第一支柱下单独针对其计提监管资本,并针对操作风险管理提出了专门的要求。
  但是由于操作风险管理作为独立风险类型加以管理的时间较短,因此其管理和计量即便在发达国家也仍处于起步阶段,新资本协议的发布虽为操作风险计量提供了规范,但在操作风险管理方面,长期以来只有巴塞尔委员会2003年发布的《操作风险管理和监管的稳健做法》(简称03版《稳健做法》)。直到2010年10月,巴塞尔委员会公布了研究文件《保险在操作风险建模中的缓释作用》,2010年12月,巴塞尔委员会又发布了更新后的《稳健做法》征求意见稿,同时发布了《操作风险高级计量法监管指引》的征求意见稿。2011年6月,巴塞尔委员会经讨论同意发布这两份文件;2011年7月,新版的《稳健做法》(简称2011年版《稳健做法》)和《操作风险高级计量法监管指引》正式发布并生效。我们注意到,上述的动态变化是操作风险管理向专业化、精细化方向发展的必然,而对于我国银行业来说,更为具体和精细化的管理要求将有利于推进操作风险管理和监管水平。本文介绍了2010年以来巴塞尔委员会在操作风险管理及监管方面的最新动态,然后分析这些监管动态对我国银行业推进操作风险管理的启示。
  
  一、操作风险管理的治理架构
  
  完善健全的治理架构是实现有效操作风险管理的基础,2011年版的《稳健做法》最主要的亮点即在于强化了操作风险治理架构方面的具体要求,更加明确了不同层级的操作风险管理职责与问责。
  (一)操作风险管理的治理架构
  首先,《稳健做法》明确要求董事会应对操作风险管理承担最终责任,并应当确保全行操作风险管理制度及其执行的有效性。董事会亦应定期对全行操作风险状况及其管理情况进行核验。另外,新版《稳健做法》还提出,董事会不仅应负责在全行建立良好的操作风险管理文化,还应该负责确定本行操作风险偏好及容忍度的设置。
  与之相对应的是,《稳健做法》也要求银行的高管层将董事会制定的操作风险管理框架加以落实,并强调高管层应确保本行负责操作风险管理的专业人员能有效履职。
  此外,对于较大规模及业务复杂的银行来说,《稳健做法》还要求其建立专司操作风险管理的风险委员会。操作风险委员会应包含操作风险管理专职人员、业务条线专业人员等,委员会定期召开会议并向董事会风险委员会进行直接报告。
  (二)思考与启示
  2010年版《稳健做法》厘清了操作风险治理架构的一些具体问题,但是仍然留存了一些模糊地带和争议。如虽然董事会的职责得到了强化,但是一方面对董事会如何履责仍然失之笼统,而另一方面却又对董事会提出了诸如定期核验操作风险管理制度等执行层面的要求,这显然又同高管层的职责产生了交叉。此外,从当前的国际实践来看,操作风险偏好和容忍度的概念仍然模糊,因为操作风险与信用风险及市场风险在风险来源和本质上差异很大,操作风险不仅包含银行内生的风险(如流程、内部欺诈等),也包含了很多外生性的风险,即便其中的内生性操作风险可以进行估量,外生性操作风险则很难界定其风险暴露。因此,如果操作风险暴露难以确定,则设置操作风险容忍度和风险偏好将变得非常困难。2011年版的《稳健做法》也并未在这方面提出明确的操作方案。
  不过从总体上看,2011年版《稳健做法》提出的治理架构方面的要求不仅令操作风险管理职责划分更加明确,也为银行建立操作风险管理体系提供了普遍标准。至于如何将已经用于信用风险和市场风险管理的一些理念和做法(如职责分工、专业委员会机制、风险偏好和容忍度设置等)合理有效地用于操作风险管理,我们认为这些都是开拓性和建设性的命题,而且这些问题本身也并无一致性的解答案,《稳健做法》也给予了商业银行实践的弹性,银行在关注这些要素的基础上,宜制定与自身特点相匹配的落实方案。
  
  二、强化操作风险全流程管理
  
  新资本协议将操作风险纳入第一支柱进行管理和计量后,自然也必须建立相应的操作风险全流程管理框架,《稳健做法》再次确认了操作风险管理所包含的识别、评估、监测、报告、控制及缓释的流程,并对流程的各个环节提出了具体的要求。
  (一)全流程管理新要求
  2003年版《稳健做法》在全流程管理方面仅包含了风险自我评估(RCSA)、关键风险指标(KRI)、风险计量以及风险映射四项内容,而2011年版《稳健做法》还提出操作风险的识别和评估也应包括内部损失数据以及外部损失数据的收集和分析、情景分析以及对不同工具运行结果的综合分析。此外,新业务和新产品上线前除了应评估其蕴含的操作风险外,还应将相应风险因素纳入其定价机制。而在报告机制方面,2011年版《稳健做法》也提出银行应建立常规报告和压力场景报告两种机制,并且必须包含本行操作风险实际情况与制定的风险偏好和容忍度吻合情况等。
  (二)分析及启示
  我们不难发现,上述新要求其实也有着丰富的内涵,且隐含了巴塞尔委员会在操作风险管理方面的总体思路。
  首先,将内部损失数据和外部损失数据收集及分析列为对所有银行的普遍要求,而不仅仅局限在实施高级计量法的银行,这表明巴塞尔委员会再次强调损失数据收集是操作风险评估的核心,也是全流程管理的起点。我们甚至不难推断,提出更严格的损失数据收集要求,表明巴塞尔委员会认为即便对于实施基本指标法和标准法的银行而言,进行更为精细化的损失数据收集也是必须的,也部分矫正了先前的一种观点,即认为损失数据收集和情景分析的目的主要是为实施高级计量法的银行建模所需。事实上,巴塞尔委员会的2011年版的《稳健做法》给出了明确的信号,损失数据收集的作用不仅是用于建模,更应用于收集全行操作风险状况,并且不仅应包含“收集”,更应把落脚点放在“分析”,且应融合内部数据和外部数据,做到“回顾”和“前瞻”相结合,形成对操作风险管理提供参考依据的合力。 (责任编辑:南粤论文中心)转贴于南粤论文中心: http://www.nylw.net(南粤论文中心__代写代发论文_毕业论文带写_广州职称论文代发_广州论文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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