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物抛掷物致人损害责任制度合理性探讨(3)

来源:网络(转载) 作者:廖小航 发表于:2011-10-26 09:52  点击:
【关健词】抛掷物致人损害;公平责任;补偿责任
同时通过设定连带责任,不会使那些不应承担的冤者冤上冤,也不会过度侵犯公民的私人空间,而能确保对真正加害人惩罚目的,预防再次侵害的发生。这些规定有利于社会优化法律资源,有效的使当事人在损害事件纠纷中合

  同时通过设定连带责任,不会使那些不应承担的冤者“冤上冤”,也不会过度侵犯公民的私人空间,而能确保对真正加害人惩罚目的,预防再次侵害的发生。这些规定有利于社会优化法律资源,有效的使当事人在损害事件纠纷中合理分担责任,集中优势资源保障严重受侵害基本权利。
  因此,我们认为在各地司法实践中应尽快贯彻《侵权责任法》的立法要求,统一各地对建筑物抛掷物致人损害案件司法判决,实现对该类案件中各方当事人权利的有效保障和帮助。
  
  参考文献:
  [1]王利明.中国民法典学者建议稿及立法理由(侵权行为编)[M].北京:法律出版社,2005.
  [2]黄茂荣.法学方法与现代民法[M].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1:192.
  [3]圣经·新约·马太福音.第二十二章第二十一节.
  [4]王竹.建筑物抛掷物或坠落物致害“莫须有”补偿责任之否定[ EB/OL].中国民商法律网.
  [5] [罗马]查士丁尼.法学总论[M].罗结珍,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89.
  [6]罗结珍,译.法国民法典[M].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1999.
  [7]杨立新.对建筑物抛掷物致人损害责任的几点思考[EB/OL].中国民商法律网,2007-11-3.
  [8]Vincent R.Johnson,著.美国侵权法[M].赵秀文,等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
  [9]王竹,赵尧.论建筑物抛掷物、坠落物致害道义补偿责任[J].政法论丛,2010(5):99-105.
  [10][美]罗伯特,考特,托马斯,尤伦.法和经济学[M].张军,译.上海: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2002:273.
  [11]李泳仪.论高楼抛掷物伤人的连带责任[J].中山大学研究生学刊(社会科学版),2006(27):99-104.
 

(责任编辑:南粤论文中心)转贴于南粤论文中心: http://www.nylw.net(南粤论文中心__代写代发论文_毕业论文带写_广州职称论文代发_广州论文网)
顶一下
(0)
0%
踩一下
(0)
0%


版权声明:因本文均来自于网络,如果有版权方面侵犯,请及时联系本站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