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小平在百色\龙州起义期间的民族思想及其实践

来源:南粤论文中心 作者:黄志雄 发表于:2010-09-28 10:10  点击:
【关健词】邓小平,民族思想
邓小平在领导百色、龙州起义,创建左右江革命根据地的革命斗争实践中,根据该地区的民族特点,创造性地制定了一系列正确的民族政策,组织领导了政治经济文化相对落后的边疆少数民族人民登上新民主主义革命的大舞台,成功地解决了根据地的民族问题,为我党民族理论与民族政策的

一、坚持党为各民族族人民群众谋利益的宗旨,密切党与少数民族人民的关系
  广西左右江地区地处桂、滇、黔三省交汇处,并与越南毗邻。这里居住有壮、汉、瑶、苗、彝、回、仡佬等各族人民,是一个多民族杂居区。其中,壮族约占总人口的85%,瑶族占4%,其他少数民族占1%,汉族仅占10%左右,是典型的边疆少数民族地区。[1]邓小平敏锐地意识到,要在左右江地区进行武装起义,建立革命根据地实现武装割据,必须正确处理好该地区错综复杂的民族关系,赢得壮、瑶等少数民族人民的真心拥护和支持。为此,必须坚持党为各民族人民群众谋利益的宗旨,密切党与少数民族人民群众的关系。
  百色起义前后,邓小平领导中共广西前委(后改为红七军前委),通过会议决议、布告、标语、小册子、口头宣传,以及创办《右江日报》、《工农兵报》、《左江红旗》等形式,大力宣传党的政治纲领和主张,宣传党为各民族工农群众谋利益的宗旨,宣传苏维埃的性质和组织苏维埃的目的等。红七军成立不久发布的《中国红军第七军司令部、政治部布告》这样宣称:"本军应革命之要求而产生,其目的在驱逐帝国主义出华,推翻国民党统治,肃清贪官污吏、豪绅地主等反动势力,建设工农兵代表会(苏维埃)政权,以解除民众痛苦为职志。"[2]在开展政治宣传中,前委还明确提出各民族工农群众要团结起来实现"工农兵大联合!""打倒土豪劣绅!"实现"耕者有其田!"政治口号。广泛深入的宣传,使各族人民的革命觉悟大大提高,充分认识到民族压迫实质上是阶级压迫,民族矛盾实质上是阶级矛盾。帝国主义及封建地主和军阀的反动统治,是中国各族人民痛苦的根源,各族人民只有团结起来,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惟有拿自己的力量去谋解放,也惟有拿自己的力量去奋斗,才能解放自己。"[3]
  在大力宣传党的政治主张和宗旨的同时,红七军前委和地方党组织的领导、红军指战员、苏维埃政府干部,有组织地深入壮乡、瑶山、苗寨,与各民族群众打成一片。邓小平、张云逸等前委领导亲自与壮瑶同胞足膝谈心拉家常,勉励各族群众团结起来共同革命,激发他们的阶级觉悟,发动他们起来参加革命。大家的努力得到各民族人民的真心欢迎和拥护,他们称赞红军是"乾人"(壮语,穷人之意)的队伍。各民族青年积极踊跃参加红军和地方赤卫队,根据地内到处出现妻送夫、父送子参军的动人情景。1930年春,左江地区有10000多人参加了红八军和左江工农赤卫军;到1930年夏秋间,右江地区约有15000各族子弟参加了红七军和右江赤卫军,仅东兰、凤山两县就有6000壮瑶青年参加了红七军和赤卫军。[4]当时在根据地流传着一首壮族的民歌:"苏维埃成立,各民族平等;打土豪分田地,大家得翻身"。[5]
  二、各民族不分大小、一律平等团结
  邓小平领导广西前委,坚决贯彻党的"六大"的正确方针,用马克思主义民族观,结合左右江地区民族的实际,始终坚持各民族不分大小,一律平等团结的原则,并按照这个原则制定正确的民族政策纲领,加予贯彻实施。
  红七军成立后,大力"宣传汉、瑶平等待遇" ,"发动他们的自决权" ,"以求得本身的解放" 。在政治上,"尽量引进当地民众的工农干部担任国家的管理工作"。[6]在参政议政、参军、入党上给予各民族人民以平等的权利和机会。当时左右江地区建立的各级苏维埃政府或革命委员会,都有当地少数民族的代表参加红色政权的管理工作。在经济上,关注少数民族人民的苦痛,废除山主对贫苦瑶民的经济剥削和一切徭役,取消赋税和债务。规定不分民族同样参加土地分配的政策,使祖祖辈辈受汉人压迫欺凌的瑶民在苏维埃政权下获得平等待遇,得到同样肥沃的田地,住进没收过来的豪绅地主的房屋。在文化教育上,主张各民族平等享有接受教育的权利,并对文化落后的瑶民给予特殊照顾,注重"提高瑶民的智识教育" ,各县苏维埃政府还拨出专款帮助瑶族发展教育,派出教师,免费招收瑶民学生入学。
  邓小平到百色后,认真总结韦拔群在右江地区开展农运过程中搞好民族关系的经验,制定以平等团结为核心内容的民族政策,以保障少数民族享有真正的平等权利。1929年10月东兰县革命委员会发布《最低政纲草案》,对瑶族人民在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的权利作了明确规定。如"瑶民经济、政治、教育、工资上与其他人民平等" ;"严禁虐待瑶民" ;"没收山主的山场、土地、森林,分给瑶民" ;"革命的工农兵、瑶民以及劳动妇女有居住、行动、集会、结社、言论、出版之自由"。[7]这一政策虽然仅提到瑶民,但同样适用于其他少数民族,是左右江革命根据地解决民族问题、处理民族关系的政策依据。
  为了使少数民族的平等权利得到切实保障,邓小平和前委领导人还在多次讲话中,特别强调红军官兵、苏维埃政府的干部,必须严格执行民族平等的政策,坚决禁止民族歧视,尊重各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严禁虐待、欺负、歧视少数民族;禁止使用一切不尊重少数民族的称谓,坚持民族平等、民族团结的原则;注意与少数民族群众、干部搞好团结;在经济上扶持少数民族,文化教育上优先照顾少数民族。邓小平和张云逸、李明瑞、陈豪人、雷经天等前委和红军领导人还身体力行,带头遵守民族平等团结政策,在日常工作中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主动与少数民族干部、群众搞好团结,建立亲密关系,关心和帮助少数民族干部的成长,从而赢得壮瑶等少数民族干部群众的拥护与爱戴,为红军官兵严格执行民族平等团结政起表率作用。
  三、尊重少数民族的意愿,实行切合实际的民族政策
  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的指导思想,始终贯穿于邓小平领导百色、龙州起义,创建左右江革命根据地的整个革命活动实践中。这一指导思想体现在民族工作领域,就是坚持从左右江民族特点出发,尊重少数民族人民的意愿,把原则性与灵活性结合起来,实行切合实际的民族工作方针与政策。
  邓小平这一思想,在他所领导的右江地区土地革命的政策制定及工作实践中得到充分的体现。在右江地区开展的土地革命中,邓小平参照井冈山根据地的经验,制定了《土地法暂行条例》、《共耕条例》,作为右江地区进行土地革命的准则。但邓小平并没有照搬《井冈山土地法》和《兴国土地法》的内容和作法,而是从少数民族聚居的右江地区的实际出发,创造性地把土地革命政策与民族政策结合起来,较好地解决右江的土地革命问题。 (责任编辑:南粤论文中心)转贴于南粤论文中心: http://www.nylw.net(南粤论文中心__代写代发论文_毕业论文带写_广州职称论文代发_广州论文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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