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马斯.阿奎那与走向终结的教会文学中的形式论(2)

来源:网络(转载) 作者:罗锐 发表于:2012-04-21 10:51  点击:
【关健词】完整 比例 鲜亮 本质与形式同一 神人联结
1.整一或完善(integrity or perfection) 人在审美中对事物做一番全面了解总是人的渴望。事物本身的完善才能为审美者提供完美欣赏的可能性。阿奎那说,完善有双重意义:1、实体的完善。这种完善是完整的形式,后者

  1.整一或完善(integrity or perfection)
  人在审美中对事物做一番全面了解总是人的渴望。事物本身的完善才能为审美者提供完美欣赏的可能性。阿奎那说,完善有双重意义:“1、实体的完善。这种完善是完整的形式,后者源于构成事物各个部分的完备。2、目的的完善。目的既伴随行为又是一种结果。前者如钢琴家的目的是弹钢琴而非钢琴;后者如建筑师的目的乃是他建筑的房子而非建筑的动作。第一种意义在上帝创造天地万物的第七天达到。天地万物创造得完整无缺。第二种完善正在进行,必将在末日审判时幻化为圣徒们的荣福直观9”10。人人满溢着爱与善,世界存在的目的就达到了。这即意味着首先,我们所进行的审美是有获得完美的前提保障的。因为世界万物都是上帝创造。上帝是完善的,他所创造的世界也必定是完善的。建立在这一基础之上的审美有获得完美审美经验的可能性。其次,我们所进行的审美是有意义的。因为上帝本质与形式没有差别,就是一体11。世界万物,万物中之所有,是神的一个对外展现形式。我们通过认知这一形式,来获得认知上帝本质的可能性也是有的,我们可以认知神并与神联结。我们的具体认知活动,就是荣福直观的路线图。再次,物与物之间尽管存在大小、外形等差异。但这种不同如果超过了确切的规定(这种规定是上帝在创世时赋予的,自然也就是上帝之一种形式——本质的表现),事物便会失去真实与适当的自然性质,成为变态。故而整一是事物完整的规定。阿奎那举例说:上帝造人时人有两眼。眼以炯炯有神为美,然倘若一人有三只眼睛,恐怕三只眼睛再怎么炯炯有神,人们也不会说它是美。最后,回到三位一体上。完善或整一代表事物本体——至上之“是”,也就是圣父。但是把完善同时放在圣子中讨论,再一次重申圣父圣子同体同性——本质与形式同体同性。对人类而言,圣子完完全全拥有圣父“至上之是”。圣子是圣父的完美无缺的形式“言”,这言本身就已经具有本体论的意义了。抽象的本质通过认知完整的形式可以让我们获得12。
  2.比例或和谐(proportion or harmony)
  古希腊时代的毕达哥拉斯和苏格拉底都曾经谈到过审美中的比例问题。前者从“数即万物”的角度宣称数与数之间和谐的比例关系构成了美。后者则把比例从物本身、物与物之间的范围中解放到物与人之间的关系。他举例说一件好的铠甲之所以卖得贵,不在于它是否长、短,而在于合身。假设一个身体本身不协调的人需要一副铠甲,以这不协调之身为基础,打造的适合其身的铠甲就是合乎比例、拥有和谐的铠甲13。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亦把这种协和性运用到了政治学和伦理学的范围。
   阿奎那在继承古希腊唯心主义哲学的基础上,把这一和谐比例问题进一步引入神学。和之前的整一与完善一样,他同样认为比例存在两层意义:1、数量与数量之间的关系(如两倍、三分之一等);2、事物与事物之间的关系(如原因与结果、创造与受造、创造者与受造者、潜能与行动等)。第一意义很容易理解,如四肢之间的大小长短比例关系,它构成了我们审美时视觉能够感知的具体形状。但是仅仅有这一点是不够的。接下来阿奎那阐释了第二层意义,比例还指质料对于所接受的形式的适应性;质料与形式互相成比例关系。形式(形式化)使得质料具有形式(成为一个个体、实体);质料使得形式有体现的基础。我们的肉体(质料)被赋予一个个具体的形式(智慧程度、身份高低等)使得我们个体化。亚里士多德的智慧(形式)与阿提拉强健的躯体(质料)如果搭配在一起显然是不和谐的、不算是美,尽管两者单独而言都是无与伦比的。既然如此,上帝无所谓质料,只有本质。他的表现形式又与他的本质同一。那么在上帝那里比例已经超越了100%和谐。因为成比例的两者都合为一体。圣父对自我的认知和理解就是圣子,圣子“完美的再现”圣父。父子之间达到终极比例;人类通过这种超越比例的比例寻求认知(即对圣子,以及圣子道成肉身后的耶稣这一具体可观形象的认知),就是对至美的认知。我们与耶稣的比例有达到完美的可能。鉴赏者(人)与受鉴赏者(神)有可能合一14(一如圣父与圣子的合一)。我们最后也就融入了神的和谐至美之中。审美过程就是审美者与美融合。
  3.鲜亮或明晰(brightness or clarity)
  我们发现有个奇怪的现象,中世纪欧洲充满了战火、饥饿、贫穷与黑暗。但是基督教的哲学充满了光明与积极,这一点在中世界神学集大成者经院主义哲学上表现得尤为突出。这第三个条件亦充分证明了这一点。鲜亮的色彩给人以愉快舒畅的感觉。我们人类由此产生了美的意识。《圣经》中多次描述“光”这一概念。《创世纪》中“神说:要有光。于是就有了光。神见光是好的,就把光暗分开了”15。《雅各书》中亦有“各种美善的恩赐和各样全备的赏赐都是从上头来的,从众光之父那里降下来16”。自奥古斯丁以来的圣师们都认为光堪称上帝最好的一个象征。普罗提诺曾经说:“无形体的光显现出来控制了质料里面的黑暗,就产生了美。正因为如此,火本身比任何其他物体都更美……它本身就像是一种形式那样闪着光芒。”17奥古斯丁也说:“上帝是永恒的真理,这真理以光的形式照耀出来”。火是本质,这一点的确没错。但是光作为火的形式,是自火一有就开始了光的产生。光发自火,火以光的形式对外展现,光投到人们身上,照亮了我们,我们也因之得以映照光的辉煌。没有火,就没有光;没有了光,火就无法被我们认知了。所以光作为火的形式本身就具有火所拥有的本体论的意义。阿奎那认为,光与火的关系再一次印证了圣父圣子的关系。尤其是圣子,圣子是“言”。言之外发一如光之外射;言被我们聆听一如光照到我们身上;言让人心生愉悦一如光让我们感觉温暖;我们因此为言感动一如我们因此热爱光明;于是我们认为上帝是美的一如我们认为光与火是好的;我们开始爱神一如我们爱火与光。圣灵之爱油然而生。这不代表圣灵的后发,因为圣父圣子一同发出了圣灵,圣灵与父子同在。火和光一开始就有温暖的性质和使人温暖的能力。父子之爱与父子同在。爱被发出,生于人心,人便感到了父子对我们的爱,我们反向开始热爱父子。圣子是“圣父完美的言”,这言发出后让我们聆听。审美者与审美对象之间的交流宣告终结。审美者自身对审美过程进行内化处理后产生美的愉悦,圣灵的爱被彰显。实际上圣灵是一种多向的能动性。首先,这爱作为一种鲜亮的冲动、意志,乃是圣父对自我的爱。其次,这爱伴随着圣子言成肉身向下宣达。再次,它根植于我们的心中,我们有能力去理解、承接上帝的爱18。最后,我们又因它而产生了对上帝的爱。所以鲜亮明晰、可感官的言成了肉身后,圣灵的时代到来。我们也便在圣灵之爱的感动下与上帝合一。鲜亮让我们产生快乐,一如神的光明让我们感到幸福。以上就是托马斯·阿奎那神学美学的三个条件的阐述。和中世纪的其他圣师一样,阿奎那从神学教义——三位一体论出发,他尤其以三位格中的圣子作为理论依据。圣子是世界上最完整无缺的形式;最比例和谐的形式;最鲜亮光明的形式。当我们探索出美的本尊的时候,也同时是我们完成探索之路的时候。一如圣子既是真理(Logos),又是走向真理之路;是恩典,又是恩典向下传达的过程。的确,对人类而言,圣父只可能通过圣子让我们明白19。这样的形式就具有了本体论的意义,同时不失其形式的身份。本质,在阿奎那这里,与形式走向同一。神所创造的万物,包括我们,都是神的一个个具体形式。我们这些残缺不全的形式在基督里走向合一就是与上帝唯一完整的形式圣子走向合一。我们也是真,我们也有美,我们也能善。文学艺术的表达就在于把这有限的内观向外表露成一个具体形式。 (责任编辑:南粤论文中心)转贴于南粤论文中心: http://www.nylw.net(南粤论文中心__代写代发论文_毕业论文带写_广州职称论文代发_广州论文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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