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在现代国有企业中的地位与作用浅谈

来源:网络(转载) 作者:马芬莲 发表于:2011-10-13 10:43  点击:
【关健词】 工会; 现代国有企业; 地位; 作用
工会组织是有效的集中教育广大人民群众的群体性组织,它维护职工的合法利益,代表广大职工处理职工与企业的各种利益纠纷。本文首先简要介绍工会的性质;其次,阐述在现代国有企业中工会的状况和地位;最后,论述工会对现代国有企业的作用。

20世纪70-80年代期间,企业职工和企业之间没有太多的突出矛盾,工会的作用更多的是帮助企业与国家讨价还价。但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市场经济的发展,工会的作用和地位也在发生改变。
  
  1工会的性质
  
  工会在劳动关系中代表劳动的一方,是中国劳动者的全权代表。这是我国劳动关系发展的必然要求。在我国的《劳动法》中,要求工会独自开展各项活动,依法进行,维护我国劳动者的相关合法权益。《工会法》也严格遵照《劳动法》的精神,要求中华全国总工会和地方各工会组织都要以职工的利益为重,始终代表、维护职工的合法利益。在各种劳动关系的纠纷中,在工会的有效调节下,促进了企业和职工之间的和谐,更有利于社会的和谐。但由于在现代国有企业中,劳动者仍然处于一种相对较弱的状态,这就需要工会组织积极发挥自己的职能作用,积极维护劳动者的利益。
  
  2现代国有企业中工会的状况和地位
  
  当前,在企业中,工会组织与经营者之间还存在某种关系,二者的职能并没有得到完全的分离。工会组织在调解各种劳动纠纷利益关系时,对其基本的地位和职能没有十分明确的界定。工会组织的职能与改革开放初期工会组织所行使的那套职能仍然是大同小异。工会在真正的劳动关系纠纷调解中,能力十分有限。这在集体合同协调工作中得到了很好的体现。集体合同中并没有相关工作分配细节的描述,多是形式,因此关于双方的侵权行为很难界定和处理。当一些劳动纠纷发生后,由于没有得到有效的调解而引发的一些群体性事端,往往是求助于政府,请求政府进行干预处理。 而企业与职工之间的某种关系调节机制的缺乏,导致政府一直位居劳动纠纷处理的第一线,没法顺利退出。政府处理纠纷的直接办法就是诉诸行政处理,长此以往,不仅不会引导协调企业与职工之间关系机制的形成,还会导致劳动者不能正确使用法律维护自己的权益。中国工会工作的有效转变仍然是一个漫长的过程。当前中国工会的组织机制不健全,运转机制效率也不高,这都与市场经济环境不协调。并且工会提供的服务并不能很好地满足企业职工对于工会的要求,据调查显示,企业职工对工会大为不满,因此工会开展的活动也就得不到职工积极的响应和有效的支持,这也使得缺乏支持的工会在某种程度上地位下降,作用和凝聚力,也就更加不能有效地调解职工也企业之间的各种纠纷,职工对工会的需求就更少,如此工会与企业职工的关系进入一个恶性循环。事实上也有适应了市场经济发展的工会组织在悄然发生变化,得到了发展、壮大。作为市场化中工会组织的先锋,必将引领工会进一步的发展。
  
  3工会对于现代国有企业的作用
  
  第一,工会在现代国有企业中可以充分发挥工会的教育职能。这是由工会的组织形式所决定的。工会在无产阶级政党的领导下,对广大工人群众进行教育。工会的教育职能具有优越性和特殊性。工会组织的广大参与者和服务对象就是企业职工,如此集中的群体组织在履行教育职能方面优势明显,因此,工会一直都担负着教育职工的任务。毛泽东曾说过,工会不仅是维护职工利益的保垒,同时也是职工们学习的重要场所。邓小平也曾说过,工会不仅要教育所有的会员,提升政治、经济、文化、管理职能,还要密切联系群众,切切实实地为职工们办实事,维护他们的利益。因此,工会应对国有企业的职工开展广泛的教育,充分开展对职工的思想品德教育和技能教育,提高职工的综合能力。
  第二,工会参与国有企业人力资源的配置,能够对国有企业进行有效的人力资源管理。当前国有企业人力资源管理落后,对于现代国有企业而言,有效的人力资源管理不仅培养了企业职工, 而且还能保留各种高端人才,促进企业的进一步发展、壮大。因此要坚持发展企业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将工会的力量扩展到企业的人力资源管理中去。此外,工会还可以在职工中组织各种劳动竞赛,开展技术创新活动,提高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综合素质。
  
  4结语
  
  工会应坚决和维护职工的合法利益,处理好职工与企业之间的各种利益纠纷。但是由于工会组织机制和运作机制不健全,导致工会在很多纠纷处理上的力度把握不佳,从而加深了企业与职工之间的矛盾。随着工会在市场化中的发展以及组织、职能的健全,工会应积极参与现代国有企业的人力资源管理,充分发挥工会的作用,更好地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主要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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