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弥尔顿对“精神”的神学诠释(3)

来源:南粤论文中心 作者:吴玲英 吴小英 发表于:2013-02-06 17:32  点击:
【关健词】约翰·弥尔顿;《基督教教义》;“精神”;“圣灵”;“内在精神
弥尔顿在《教义》里最后一次提到圣灵是在第一卷本的第二十七章关于福音和基督自由中。 弥尔顿后来修改本章时添加了一段文字,其中写道,福音就是圣灵写在信仰者内心的信条(XVI, 113)。他还从《圣经》中挑选出大

弥尔顿在《教义》里最后一次提到“圣灵”是在第一卷本的第二十七章“关于福音和基督自由”中。 弥尔顿后来修改本章时添加了一段文字,其中写道,“福音就是‘圣灵’写在信仰者内心的信条”(XVI, 113)。他还从《圣经》中挑选出大量的例子以论证“圣灵”的作用就是“将神圣的爱浇灌在我们的心里”(116),如,《使徒行传》说,“‘圣灵’降临在你们身上,你们就必得能力”(1:8);“神赋予顺从之人以‘圣灵’”(5:32);“忏悔吧,你们就将得到‘圣灵’的礼物”。《哥林多前书》也写道,“我们讲说这些事,是用‘圣灵’所指教的言语,将属灵的事讲给属灵的人”(2:13)。弥尔顿的论述进一步从根本上限制了“圣灵”的神圣功能,降低了它的神性。更深刻的是,弥尔顿在比较了《旧约》里的《耶利米书》和《新约》里的《使徒传记》后总结道,“由于并不是所有真正的信仰者都 具有先知天赋,所以对他们来说,‘圣灵’的替代就是预言、梦境和异象”(117)。此后,“圣灵”这一术语便从弥尔顿的作品中消失,无论是在《教义》后面的篇章里还是在诗歌作品中,弥尔顿都代之以“精神”(the Spirit) 或“神圣的灵感”(divine inspiration)。而弥尔顿在《教义》第一卷本的第二十八章、第二十九章、第三十章里分别讨论“再生”“忏悔”和“挽救 信仰”之后,继而在《教义》的整个第二卷本里集中探讨再生之人的美德和责任,即基督式英雄⑤的“内在精神”。 
三 
《教义》的初稿完成于1660年英国复辟前后,之后,著作又经过了“重新检测”和修改的过程,因此,《教义》实质上是弥尔顿一生研读和分析《圣经》的结果。可以说,弥尔顿对“精神”的神学诠释跨越了他的一生,或者说,《教义》在很大程度上“体现和记载了弥尔顿本人的精神发展过程”。[9]期间,“精神”一词的内涵历经了实质性的演变,从早期的“圣灵”等外在权威到后来的“内在精神”等人自身的力量。 
早在40年代,弥尔顿开始将他的神学观点系统化,以便他的学生能不时地将他口述的神学思想写下来。弥尔顿也在《教义》的前言里提到,他年少时就系统而仔细地阅读了《旧约》和《新约》,并在埃姆斯(William Ames)等神学改革思想家的引导下尝试将似乎不相关的经文连成一些神学纲要,方便日后从事宗教工作。这是弥尔顿编著《教义》的第一个阶段。这时,弥尔顿的宗教思想主要来自外界权威,如《圣经》文本和释经者。但弥尔顿不满足于外在的力量,如摘选别人的话语,因为他相信,即使是当时“最有能力的,也没有谁,没有某个特定教会、教会会议或教会组织(如教堂)能绝对地将他们的诠释作为律法和绝对的信仰强加给别人”(IV, 267)。50年代后期,弥尔顿将纲要编成神学著作,冠名《基督教教义》。虽然这时期他的《失乐园》等创作因克伦威尔将军的死和查尔斯二世的复辟而搁浅,但他从未停止撰写《教义》,并于1660年左右完成神学著作的初稿,正如学者所描 述的,“尽管他的人生连续经历几个灾难,这套神学思想在英国复辟之后终于写完”。[10]这是弥尔顿编著《教义》的第二个阶段。在这个阶段,他完全按照自己的意志和理解从《圣经》中选择经文例证,并有序地编写出自己的条文,他认为,“最安全、最值得推荐的就是通过自己的努力和研究,为自己编写出最有独创性的宗教条文”(XIV, 7)。但后来,弥尔顿发现有必要重读《圣经》,并在《圣经》的指引下“重新检测和重新成形”(IV, 8)他的神学教义。这个过程是《教义》编著的第三个阶段,也是他人生最暗淡的时期。此时,《教义》《失乐园》《复乐园》和《斗士参孙》等作品是他最大的慰藉和唯一的精神支柱,所以,他能“在极大的宁静中生活着,直到1674年逝世”。[11]这期间,弥尔顿不断修改和补充《教义》,希望能如他在著作前言里所写的那样,“随时准备尽可能广泛地发行我这最珍爱的、最好的拥有品(指《教义》)”(9)。当然,《教义》由于包含诸多激进甚至异端神学观点,所以不可能在那个“邪恶的时代”发表。但在艺术的伪装下,承载相同宗教思想的诗歌作品有幸在他的有生之年 面世。 弥尔顿编著《教义》的这三个阶段表明,《教义》是弥尔顿在以《圣经》为范本的基础上拼贴和汇编的基督教中重要的信条和教义,更是他对文字经文进行的个性化的阐释,充分体现了他自由的思想和独特的宗教信仰,为那些寻找个人信仰自由和追寻“内在精神”的人提供理论的支撑和方向的指引。弥尔顿坚决反对一个观点,即,上帝之道及其意义和目的早已固定在《圣经》里,而且只为少数人所掌握。在弥尔顿看来,经文和教义会随着时间的流失玷污于怀有私心的人之手,上帝的话语(真理)也会遭人篡改,其中不乏公认的伟大神学家和学者。弥尔顿曾在《教义》第一章的开头谦虚地说,“本书并没有提出任何新颖的 信条。唯一的目的就是通过收集散落于《圣经》各处的教义,方便读者记忆,并通过用具体的标题将观点系统化,方便人们参考”(XIV, 21)。但实质上,弥尔顿对经文的见解极富个性,他认为,“我们在福音的引导下拥有两个层面的经文,一个是外在的,即书写下来的文字,另一个是内在的,即‘圣灵’刻写在每个信仰者内心的”(XVI, 273),而“后者,远为独特”(274),并能赋予信仰者以“精神”,而“精神”提供给人们的往往是“比文字经文更可靠的指引”(274)。 
弥尔顿从小就有一种强烈的自我优越感和超然感,视自己为“上帝所挑选和培育的天才、祖国的先知、最后被击败的巨人”。[12]就宗教方面而言,弥尔顿辛辣地抨击当时的职业教会,不受人欢迎。但外人的非议反而更坚定了他的精神独立,因此他的思想不受任何既定教义的影响和约束。弥尔顿坚信,每个基督徒都有找到个人信仰的责任和自由。弥尔顿始终坚持,每一个基督徒都有独立自由的良知,能自行解读《圣经》。他在《教义》里倡导,“每个人都有自由,可以根据自己的信仰进行思考并写出属于自己的教条。因为没有自由,就没有宗教,也没有福音”(XIV, 13)。他认为,任何禁锢个体灵魂自由的教堂都应予以抵制。当然,弥尔顿的旨意并不在于要废除教堂,而是建议信徒们交流各自内心的信仰,更好地理解上帝的话语和基督教教义,并教导彼此如何成为更好的基督徒。当双方的观点发生冲突时,应自由辩论,相互检测,以“达到自身的统一”(XVI, 274)。而不是靠教堂或凭借基督教社会等外在的威力。同样,他自己的观点和论点的建构也是通过收集和对照《圣经》中的相关引语。但弥尔顿指出,自己与他人建构教义的过程有所不同,他说,“过去大多数致力于此事的人,习惯于尽量将自己几乎所有的观点都一览无遗地陈述在纸上……而我的页面上却多是来自《圣经》各处的选段,只有尽可能少的空间留给自己的文字和思想” (XIV, 11)。也就是说,弥尔顿神学思想的发展以《圣经》为坚实的基础。弥尔顿认为,只有这样才能避免个人主观思想的臆想和误解。但更重要的是,弥尔顿在与《圣经》教条的对话中将外在的神圣权威内化为个人的信条,并使个人的信条成为自己唯一的信仰,所以,弥尔顿总结道,“‘内在精神’要比《圣经》更能给人以引导,这才是人们应该遵循的”(XVI, 275)。也就是说,每个人,如同他自己一样,必须怀有坚定而强大的“内在精神”,并将它奉为言行的向导。总而言之,弥尔顿对“精神”的神学诠释就是从外在的权威到人自身的“内在精神”。 (责任编辑:南粤论文中心)转贴于南粤论文中心: http://www.nylw.net(南粤论文中心__代写代发论文_毕业论文带写_广州职称论文代发_广州论文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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