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金的知情权、控制权与出资者的财务约束

来源:网络(转载) 作者:买买提明.木沙 杜勇 发表于:2012-03-19 23:06  点击:
【关健词】现金知情权;现金控制权;财务约束
文章认为,对企业本身的现金流量活动的揭示只是给投资者提供了现金流量状况的知情权,而非获得企业现金的控制权,投资者作为企业的出资人,为了使投入的资本能保值增值,投资者还要对企业的现金的流入流出及其运行进行实质控制,只有获得必要的现金控制权,才能有效地推

一、 现金知情权与控制权的分野
   出资者财务首先是谢志华(1997)在其发表的论文《出资者财务论》中提出来的,他对出资者财务的概念进行了明确的界定,对理论界和实务界产生了一定的影响。投资者财务的概念与出资者财务的概念即有相同的地方也有实质上不同的地方,投资者财务更注重企业整体上的广大投资者,对其利益进行有效的保护更符合当前各国及我国资本市场发展的现实和趋势;而出资者保护更注重的是企业拥有控制权的控股股东,在当前上市公司普遍存在“隧道效应”或“掏空行为”的情况下,控股股东能否代表所有股东的利益,这还需要打一个问号。因此,我们在强调对企业的投资者利益进行保护的同时,更偏向于是对企业或上市公司的全体股东,抑或是能代表企业所有股东的利益。这种理念更符合当前投资者保护的现实境遇与未来的发展趋势,由此,基于所有投资者利益保护的财务概念及财务控制权的提出就显得极为重要且更具有紧迫性。企业财务行为对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及财务活动会产生重要的影响,不同的财务行为对企业的经营活动与财务活动影响也不一样,我们有必要对企业财务的层次进行划分。
   企业财务是有层次界定的,第一层次为经营者财务,经营者或其集团是企业的决策者,因而无论经营或财务的重要决策都是由其作出的。在财务上,这些决策包括投资决策、资产结构决策、资产规模决策、融资决策、资本结构决策、盈利分配或股利政策的决策,还包括成本开支范围和标准的规定等,企业这些财务活动就可称为经营者财务。第二层次为出资者财务,也是投资者财务,出资者的主要行为是财务行为,而非经营行为,出资者财务管理的对象是投资、监督资本的运用、调整资本结构的过程及其相关的财务关系。对这些财务活动及其所体现的财务关系的管理,目的就是实现资本报酬最大化。以上财务层次解释是基于两权分离状况下的分析。
   可以看出,在企业内部存在一个全方位的财务管理体系。但是,这个财务管理体系并未包括两权分离以后的投资者的财务。两权分离后,出资者是从企业外部行使其权利的,是一个独立于企业之外的财务主体,它进行的财务行为就是投资者财务,这种财务显然不同于企业财务或传统的财务。准确的说,投资者的主要行为是财务行为,而非经营行为,投资者财务管理的对象是投资、监督资本的运用、调整资本结构的过程及其相关的财务关系。对这些财务活动及其所体现的财务关系的管理,目的就是实现资本报酬最大化。与此不同,经营者的基本行为是生产经营,为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相应地发生融资、投资和收益分配行为。这些行为过程中必然发生财务关系,但是,所有这些财务活动和财务关系的发生都是紧紧围绕生产经营活动进行的,也可称这为以经营活动或商品运动为基础的资金运动。总之,投资者财务或投资者财务管理是投资者为实现资本报酬最大化,而对其投资、监管资本运用以及调整存量资本结构的行为及其所体现的财务关系的管理。
   现金知情权就是投资者内在要求对企业本身的现金流量状况及质量进行充分了解的权力;现金控制权就是投资者作为资本的提供者,必须对企业现金流入流出及支出用途进行有效约束的权力。在两权分离后,经营者必须向出资者提供会计报告,其中之一是现金流量表。经营者使用现金的过程或企业现金流入流出的过程必须为出资者知晓。在这里,我们必须区分出资者对经营者或企业现金流入流出的知情权和控制权。很明显,知情权只是基于观察、了解企业现金流入、流出的过程;而控制权是直接决定经营者或企业现金收支的范围和标准,并且意味着在出资者行权范围内的收支项目必须经出资者批准后才能动用现金。这里,我们看到了以下两个不同:一是知情权不等于控制权;二是对现金流入、流出的有效控制,不等于对现金支出所涉及的项目的控制,这亦可称为对现金支出用途的分层、分权审批控制,这里主要是投资者对经营者或企业的分权控制。
   对企业本身的财务运行活动的揭示只是给投资者提供了财务活动的知情权,而非企业财务的控制权,投资者作为企业的出资人,为了使投入的资本能保值增值,投资者还要对企业的财务活动进行控制,只有获得必要的财务控制权,才能有效地推护投资者的利益。因此,为了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出资者不仅要获得企业财务活动的知情权,更为重要的是,还要获得企业财务活动的控制权。
   二、 投资者获得现金知情权的依据
   1. 投资者了解企业利润实现质量状况的需要。一个企业的收入和支出也即利润的形成过程并不完全等于相应的现金流入流出过程,这不仅是由于权责发生制与收付实现制存在差异,而且预提与跨期摊销也确实带来了两者的不一致。投资者对经营者责任目标完成情况的了解不仅仅限于利润和账面实现情况,而且还要了解利润实现的质量状况,也即利润是否有充分的现金基础,否则,利润就带有一定的水分或不确定性。
   2. 投资者考查企业利润实现与现金流量相匹配的能力。一个企业的利润可能被虚增或隐瞒,但这种做法常常会受到实际的现金流量的控制。如果企业虚增利润,必然没有相应的现金流入;如果企业隐瞒利润,相应的现金流入就会涨出。从这个意义出发,知晓现金流入、流出可以较好地约束企业提供虚假会计信息的行为。正因为这样,我国证监会明确规定上市公司必须披露每股现金股利(或红利),目的就是为了考查企业的利润实现与现金流量相匹配的能力,杜绝企业此类做假行为。
   3. 投资者可以透过现金流入流出动态了解企业的业务过程。一个企业的业务活动必然伴随相应的收支活动,业务活动的过程也是收支行为发生的过程,收支行为最终都会与现金的流入流出相联系,也就是企业的业务活动过程同时伴随现金的流入流出过程。正因为这样,投资者了解现金的流入流出至少可能性获得以下好处:一是透过现金的流入流出过程,投资者可以知晓或观察企业的业务活动过程,特别是能动态地知晓现金的流入流出过程,从而可以了解企业的业务活动的全貌。从某种意义上讲,知情权比之于控制权更为重要,或者知情权本身就包含了控制的内容。二是透过现金的流入流出过程,可以判明企业的哪些业务活动抑或收支活动是投资者授权可以发生的,哪些是投资者未授权的,进而可以对越权行为实施控制。三是透过现金的流入流出过程,投资者可以把针对分期会计报告的监督转化为对企业业务活动全过程的监测,从而可以改变投资者只能了解结果而不能了解全过程的不足。投资者透过现金流入流出动态了解企业的业务的过程,就是通过现金的知情权进而实现获得企业业务的知情权。 (责任编辑:南粤论文中心)转贴于南粤论文中心: http://www.nylw.net(南粤论文中心__代写代发论文_毕业论文带写_广州职称论文代发_广州论文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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