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庆朝清理钱粮亏空中的艰难抉择(5)

来源:南粤论文中心 作者:刘凤云 发表于:2013-06-17 22:36  点击:
【关健词】钱粮亏空;地方财政;嘉庆帝;督抚
在上述旧亏未完之项的180余万两中,如果按照仅完银五十余万两计算的话,旧亏还有130余万两,需要用官员的养廉银之半来弥补。它说明,嘉庆帝欲以陋规弥补亏空而不动用官员养廉银的设想是不实际的,捐廉罚银等事,朕

    在上述“旧亏未完之项”的180余万两中,如果按照“仅完银五十余万两”计算的话,旧亏还有130余万两,需要用官员的养廉银之半来弥补。它说明,嘉庆帝欲以陋规弥补亏空而不动用官员养廉银的设想是不实际的,“捐廉罚银等事,朕必不为”的弥补方案显然是失败了。接下来的清查,其结果也令人失望。据嘉庆二十一年出任安徽巡抚的康绍镛奏称:“截至嘉庆十五年止,历次清查共原报亏缺银二百九十万余两,均经前任抚臣奏明,设法催追。并提巡抚藩司道府州县五成养廉及各属节省银两,弥补无着之款。至十八年十月,奉旨暂停弥补之日止,已完补银一百二万余两,仍缺银一百八十八万余两,嗣又追完银八万八百余两,现实未完银一百八十万余两,此系核实清查以前旧亏完欠数目。”而且,经康绍镛确认,安徽省在董敎增之后以官员50%的养廉银已经完补亏空110余万两,尚亏缺180余万两。然在道光元年(1821),巡抚李鸿宾对安徽清理亏空状况的讲述却又是一个版本。李鸿宾说:安徽“自嘉庆五年初次清查后,至九年而二次清查,嗣于十四、十六、十九等年,复有三次、四次、五次清查。自五年起截至十九年十月初六日止,节次共原报亏抵银五百五十一万四千七百四十三两零,除已陆续追完银二百六万五千三百二十九两零,尚未完银三百四十四万九千四百一十三两零。”如此一来,安徽的亏空实情便出现了疑问。因此有必要进一步厘清相关的脉络。首先,嘉庆朝在安徽省实施了六次清查亏空,第六次清查当为二十五年李鸿宾主持的清查。也就是说安徽省平均四年就有一次清查,从政府监管的角度看不能说是没有行动和力度。其次,清查的结果却是亏空越积越多。在董教增实施的第三次清查中,亏缺180余万两,完补50余万两,尚有旧亏130余万两,而后康绍镛奏,截至十五年原亏290余万两,至十八年已经弥补了110余万两,还有亏空180余万两。再后李鸿宾奏,至十九年亏空高达551万余两,自十四年至十九年近六年的时间内,完补206.5余万两,尚有344.9余万两缺项。这些数字从原亏数、弥补数,再到弥补后仍然存在的亏缺数,都处于一个不断增加的状态。最后,自董敎增奏准用养廉银之半弥补亏空后,上述弥补大多当出自各官的养廉银,它客观上说明,即便拿出官员50%的养廉银也无法补足巨额亏空。而且,安徽自嘉庆九年第二次清查时,便开始提解羡余,“至酌提羡余一项,溯从二次清查,弥补无着,每年各州县提银十五万两。”这说明以陋规、耗羡盈余及养廉等归补亏空的办法在安徽的彻底失败。对此,道光初年的两位巡抚有这样的认识,李鸿宾说:“清查之弊。现任州县往往隐匿本身所亏,以多报少,若后任开报前任亏空,则不免浮开亏数,以少报多。”陶澍则认为,自嘉庆九年皖省提解羡余是不断续亏的原因,所谓“皖省亏空之愈积愈多,实起于此”。而摊扣养廉银及以羡余等弥补亏空,对官员个人利益的影响是不可低估的,这自然影响到他们对清查的态度。
  第三,江苏续亏案揭白,嘉庆帝认同了“清查为续亏出路,密奏为缓办良图”的说法,从而否定了其密查密办弥补亏空的设计。
  其时,向有“直省仓库亏缺数目,以江苏省为最多”的议论。但在嘉庆初,江苏省对亏空的弥补是有成效的。如,嘉庆八年,巡抚汪志伊任内查明全省仓库亏缺,江宁各属未补银共14.5万余两,苏藩所属未补银共30.9万余两,经费淳、岳起等分限弥补,时已补还十分之八。江苏省不仅亏空无多,且归补亦然令人满意。但在嘉庆十四年,章煦出任江苏巡抚督率查补仓库亏缺,却发现江苏藩司亏银已至333.5万余两,十八年二月,巡抚朱理奏报,查明江宁藩司在十四年亏银107.3万余两。这是继汪志伊奏报亏缺之后不过六年出现的亏空数字。并说,截至十七年底江宁藩所属已完银6.3万余两,未完银101万余两。苏州藩所属已完银71.3万余两,未完银262万余两。为此,朱理定章程分款查追,奏请将应行咨追各员有现经升调外省及已回旗籍者,“请由该督抚即委员押解来苏质算严追”。对于如许巨额的亏空,嘉庆帝虽然感到震惊,但对于朱理请求押解亏空官员来苏质算的严追主张却坚决反对,批曰:“所奏不可行”。至十八年十月、十一月,朱理只追完江宁藩司亏银5万余两,江苏藩司41.9万余两。
  嘉庆十九年八月,署江苏巡抚初彭龄上“严禁密奏”一折,再次揭报江苏钱粮续亏数额巨大。他说:“嘉庆六年岳起查奏时,(江苏)各属亏短银三十余万两”,“张师诚任内续查,已增至七十余万两,至庆保任内续查,竟增至二百二十万余两,江宁藩司又报出九十六万余两。江苏一省共亏银三百十八万余两,较岳起初报之数多至十余倍。”这份奏折的影响力不亚于直隶续亏案,初彭龄在奏折中的口气也更加直白与犀利,他直接否定了嘉庆帝的密奏办理亏空的方案。疏曰:“亏空应立时惩办,而各省督抚往往密奏,仅使分限完缴,始则属官玩法,任意侵欺;继则上司市恩,设法掩盖。是以清查为续亏出路,密奏为缓办良图,请饬禁。”初彭龄以御史起家,“素称敢言”,自乾隆末年起即以参劾贪官名振朝野,嘉庆初年又多次奉使以钦差身份往按大狱,是嘉庆帝得力的风锐派大员。初彭龄直接否定了嘉庆帝密奏陈情的清理亏空方案和徐徐办理的原则,虽然这次据朱理所奏不过一年有余,但却得到嘉庆帝的首肯,“帝韪之”,“所奏甚是。”面对续亏之巨,嘉庆帝不得不承认,“自有清查以来,各该督抚不但不能依限勒令弥补,且不免有续亏,每藉口于原报之数不实不尽,以致每隔数年续查一次,其数倍多于前,此非续亏而何?初彭龄所称名为密折陈情,实则通同舞弊,此二语确尽情事。”这是嘉庆帝首次以谕旨的形式承认以密查方式清理亏空是存在问题的,并开始政策性的调整。他命两江总督百龄与初彭龄等会同查办,又将“当时疆吏中有能名”、告假在家的巡抚张师诚召回江苏,责令将历任亏空之员查明实据,酌拟章程。“俟江苏一省办定章程,再明降谕旨,令凡有亏空省分俱仿照办理。”“将贪黩之员重办示惩,去其已甚。”十月末,初彭龄、百龄以及张师诚“同递到查办亏空之折,各拟立章程十条。虽“两议具奏”,但“其意未尝不同,惟初彭龄所拟各条,过于欲速。”总的原则是,“先截住新亏,再将旧亏数目彻底查清,熟筹弥补”。“该省亏空多至三百余万,岂一二年即能弥补足数,为今之计,惟当立限催追,按期缴纳。”(责任编辑:南粤论文中心)转贴于南粤论文中心: http://www.nylw.net(代写代发论文_毕业论文带写_广州职称论文代发_广州论文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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